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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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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宁津县的商业活动皆为私营。店铺门市设于县城及重要集镇,小商小贩走街串巷。当时,私商多为本地富户,他们的经营活动多在本境范围内,所营商品大多为本境出产的生活用品、粮食、牲畜、土副产品等,工业品很少,外销和购进的商品也很少。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宁津县乡土志》载:本境物产由私商贩往外地的主要为棉花和落花生,“所产棉花在本境销售一半,贩运济南武定山者亦约一半”, “县境落花生旧有广商购买”, “近数年,广商绝迹,供本境制油造饼之用,然油陆运出境行销天津以南与饼油行销本境者所值钱数与棉花相较,有其过之而无不及处”。另外,县境也有从天津、青岛购来之“洋线”、“洋色”、“洋布”在本境销售,还有贩墨出境者,所值甚微。
民国初期,境内私商逐渐增多,所营商品除本地物产外,自济南、天津贩来之杂货、图书文具、西药较多。在集镇和交通要道,小型茶馆、酒馆有所增加。当时,市场被个别富商垄断,多数商贩为亦农亦商,以此谋生,又因当时政局不稳,杂税甚繁,小商贩时有破产之危险。1920年(民国9年)宁津大旱,奸商趁机囤积粮食,高价卖给灾民,获取暴利,而小商贩则纷纷沦为饥民。
1939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宁津后,在城镇安插据点,实行经济封锁,使多数座商倒闭,就连平时走街串巷的小贩也很少见到。有的农民迫于生计,贩卖些生活用品,结果招至杀身之祸。如:1941年9月7日,本县23名农民从程口贩盐回来,被长官据点的日军抓去杀害。
1945年9月宁津解放后,私商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保护,城镇座商陆续恢复。到建国前,县城座商有21户,柴胡店的私营店铺达200余家。建国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私营商业的业务活动,得到政府的安排。1949—1951年,宁津县私营商业有所发展。县城座商有杂货业“正元隆”、棉布业“玉兴公”、文具业“文盛斋”、药店“福生堂”、“德和堂”、糕点业“恒庆和”、镜子瓷器店“益兴成”、服装店“三兴成”、大车店“福和栈”、饭店“一品居”等20多家。柴胡店镇较大的商号有:茶叶店“财三合”、“恒元”、“鸿记”,广货店“三益成”,药店“同仁堂”、“三顺斋”,染料庄“冒记”,杂货店“荣记”等。另外,长官街的“仁和轩”饭馆在群众中声誉很高。
1952年,为加强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组织领导,宁津县成立工商联合委员会,限制私商的自由交易,保护其正常经营。
1953年,全县私营商业有2492户,从业人员2952人,拥有资金551.3万元,年经营额在475万元以上。当时,多数私商仍为亦农亦商,经营额也很低,纯商业每月的经营额为150元左右,饮食业90元上下。
1954年,县府成立私改办公室,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年9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对市场加强管理和对私营棉布商改造”的指示精神,宁津县对棉布初级市场进行了商改工作。这项工作,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方法,使专营棉布的商户转向农业,以百货为主兼营棉布的则动员其转为百货专营。当年,有430户私营棉布商转向农业。全县私营商业的零售额较1953年有所下降,在农村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由1953年58%降至36%。
1955年,宁津县贯彻对私营商业“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把分散经营的私商陆续组织起来。当时,全县私营商业还有1671户,从业人员1974人,其中纯商业1215户,从业人员1548人,饮食业268户,从业人员304人;服务业188户,从业人员208人;各业座商115户,从业人员122人。私营商业从业人员的阶级状况是:资本家12人,占0.61%;富农兼商业6人,占0.3%;过去地主或份经商者3人,占0.15%;小商贩1953人,占98.9%。遍布城乡的家庭营商和流动摊贩,多兼务农业,他们占有的土地一般少于当地农民平均数,须靠经商补充部分或大部分生活费用,且这些摊贩在满足人民日常生活方面起着一定的作用,故私营商业零售额的大幅度下降,不仅会使许多商贩生活发生困难,而且也使群众购物感到不便。为避免这种情况,国合商业除适当分配给商贩一些货源外,在资金上也给予支持。供销部门还建立了营业商店,对小商小贩批发商品,降低批发起点。在国合商业帮助下,全县绝大多数私商维持下来,并以不同形式组织起来。
1956年,宁津县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商通过公私合营的形式走上了集体化道路。
1961—1965年,全县私营商业陆续恢复。
1966年9月,根据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宁津县取消纯商业性个体商贩。“文化大革命”中,全县私商被全部取缔。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宁津县个体商业发展很快。农民于种田之余经商者逐渐增多。在许多个体经商户中,以摆路摊的形式进行经营的居多数,也有的临街租赁房屋,从事较固定的商业活动,如:饮食、日用品修理、摄影、理发、批发零售小商品(百货、针织、食品、烟酒)等。在所有商店、路摊中,以服务性行业为多,约占1/3左右,其次,批发零售小商品的也占一定比重。至1983年,全县个体商业户发展到4622家,从业人员5756人,年销售额159万元。
1984年以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个体经营范围扩大,商品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经营家电、成衣、家俱、副食的日益增多,个体美发业开始兴盛,水果、蔬菜市场成倍扩大,还出现了录相厅、台球摊等文体服务项目。在县城和各大集镇,个体商点逐渐增多,其经营时间也有所延长,连一些路摊也全天营业。如县城的百货成衣市、蔬菜水果摊点、小商品批发市场都是日出为市,日落方退。此外,个体经商户的经营条件有所改善,销售额大幅度增长。1986年,宁津镇西关外村在县城中心所建的3.3万平方米的新兴商场,其中多为个体经营,年销售额达800多万元。
1987年,宁津县个体有证商贩发展到2379户,从业人员2917人,其中县城非农业16户,从业人员18人;农村2363户,从业人员2899人;商业、饮食、服务专业户178户,占全县专业户总数的26%,从业人员405人,占专业户总人数的25%。个体有证商业零售额1236万元,约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