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7年1月,在宁津县柴胡店镇建渤海行署一专署推进社。此推进社为渤海行署之首建,有干部职工30名,内设秘书、组导、会计3个股。
1950年,推进社移交于宁津县,其社址也由柴胡店迁至县城西门外。
1951年1月,宁津县召开第一次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监事会、理事会成员,并将推进社改称为宁津县供销合作联社,领导全县合作商业和手工业。是年6月,依据全国供销总社的通知,将供销合作联社更名为宁津县合作社联合社,内设秘书、财会、组导、生产、推销、供应6个科。
1952年,县合作社联合社又更名为宁津县供销合作社。
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撤销生产科,将其业务交宁津县手工业局。
1957年,县社在现土产公司驻地建一纤维厂,内设缝纫、地毯、纤维等车间,此厂于1960年撤销。
1958年,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
1959年,县社建养猪厂。总厂设在现时集乡马庄,下设城关、段集、刘刚3处分厂。各养猪厂于1962年撤销。
1961年,县社在河北省东光县城建东光货栈,负责宁津县北半部物资的转运。1964年撤销。
1962年4月,县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分出。
1967年2月,县供销合作社由“尖刀”、“卫东”、“红旗”3个群众组织负责日常工作。监事会、理事会处于瘫痪状态。
1969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再度与商业局合并,组成供商系统革命委员会。
1975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又从商业局分出。
1983年4月,恢复监事会、理事会组织。同时,将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宁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6年春,县联社在储运科处建汽车大修厂。是年,还建立了果品蔬菜公司和棉机配件厂。
1987年,县联社内设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政工、财会、业务统计计划、基层指导、保卫、工业6个科,下辖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棉麻、果品蔬菜4个专业性公司,宁津镇(一厂)、大柳(二厂)、刘营伍(三厂)、大曹(四厂)、相衙镇(五厂)、柴胡店(六厂)6个棉油厂,22个基层供销社,1个桑园(吴桥县)转运站,1个汽车大修厂,1个棉机配件厂,县联社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75人,其中县联社机关49人。
生产资料公司 1956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建立生产经理部,接管供应科的部分业务。1971年,生产经理部改称宁津县生产资料公司。公司主要担负全县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药、农药械、化学肥料、农业机械、各种农具等生产资料的采购、调运、储存和供应。1978年底,将排灌摊交县农业机械局农机公司经营。1987年,生产资料公司内设办公室和财会、业务、储运、商办工业4科,下设1磷肥仓库,4个门市部,还建有印刷厂、毛巾厂,共有干部职工120人。固定资产达47.8万元,销售总额1201.8万元,利润3.9万元,费用84.1万元。
土产杂品公司 1956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土产经理部,接管推销科的部分业务。1958年,土产经理部改称土产杂品经理部。当时,经理部有干部职工20多人,房子50间。1971年,土产杂品经理部改称土产杂品公司。公司担负全县的食盐、干鲜果品、调味品、陶瓷器、炊事用具及竹、铁、麻、草等编织品、木制农具、农用水利建设物资的采购、调运、供应,农副产品和废品的收购。
1972年,土产杂品公司将畜产品移交县外贸公司经营。1987年,土产杂品公司内设会计、保卫、日杂、土产、回收、果品、农贸7个股,下设5个专业门市部,共有干部职工119人,固定资产389.1万元,销售额达7226.4万元,利润额130.1万元,费用额721.5万元。
棉麻公司 1958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建棉麻经理部。1960年,棉麻经理部并入县供销合作社土产经理部,其业务由土产经理部的棉麻组接管。1964年,棉麻经理部又从土产经理部分出单建。1971年,棉麻经理部改称棉麻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全县棉花收购、加工、调运中的技术指导;棉花机具和所需的器械调配;统计编报棉花收购、加工、调拨计划和进度;管理棉花定级、发放、使用。1987年,棉麻公司内设会统、业务、加工、棉检4个股,有干部职工22人,固定资产3.2万元,销售额422.6万元,利润额10万元,费用额7.9万元。
果品蔬菜公司 建于1986年4月,占地30余亩。设有1座1617平方米的恒温库,库内有库房5个,其中蒜苔库2个,总容量150吨,苹果库3个,总容量600吨。1987年,内设办公室和会计、业务、机务、储藏、保管5个股,1个门市部,共有干部职工27人,固定资产140.1万元。销售额为63.4万元,利润额1.2万元,费用额27.5万元。
棉油一厂 建于1951年,原厂址在现人民政府所在地,当时有房屋20余间,脚登小型榨花机2台。1957年,厂址迁至城关公社东张县村南。新址占地34亩,建有轧花、脱绒、榨油3个车间。1958年,固定资产达30万元。1965年,厂址扩大,设备增加,固定资产增至70多万元,收购籽棉2500多吨。1987年,内设基建、卫生、事务、业务、会计、保卫、棉检、结算、保管9个股,东花、西花、南油、北油、织布5个车间,全厂共有干部职工283人。加工能力达3814吨,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4台,打包机4台,榨油机2台,柴油机4台。拥有固定资产187.2万元,收购籽棉11645.1吨,销售额405万元,实现利润35万元,费用额15.2万元。
棉油二厂 1947年,渤北贸易公司(设在柴胡店)在刘营伍建一棉花经营组(后改为办事处),经营组附设一花厂,此花厂便是棉油二厂的前身,当时为劳改队承担棉花收购、加工任务,加工设备为人力轧花机。1954年,此厂移交于县供销社管理,生产设备更新为25马力柴油机2台,小型锯齿轧花机1台,职工除几个管理人员外,轧花所需工人临时招收。1965年,达到加工收购2500吨籽棉的能力。1967年,厂址迁至大柳村南。1987年,厂内设企管、标准计量、生产、财会、业务、质检6科,下设轧花、脱绒、榨油、打包、供电等9个车间,5个棉花收购站,全厂共有干部职工148名。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4台,141型脱绒机10台,200型榨油机2台,液压打包机2台,并网发电机组640千瓦。拥有固定资产176万元,收购籽棉10800吨,销售额1089万元,实现利润35万元,费用额153.6万元。
棉油三厂 1982年5月在刘营伍公社郭营伍村西建立。当时,厂内设会计和保管股,有干部职工10人。是年8月,增设棉检股和结算股。至是年底,建成轧花和脱绒车间,安装轧花机2台,脱绒机2台,打包机1台,250马力发电机组1个,收购籽棉1500吨。1987年,内设行政、生产2个办公室和会计、保卫、保管、业务、棉检、结算6股,建有轧花、脱绒、榨油、修配4个车间,并在张大庄设一收棉站。全厂共有干部职工220人。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2台,141型脱绒机3台,提绒机1台,清花机1台,打包机1台,200型榨油机2台,克皮机1台,弹花机1台,250马力发电机组2个,135马力发电机组1个,90马力发电机组1个。固定资产79.1万元,收购籽棉3734.4吨,销售额6503.7万元,实现利润22.6万元,费用额84.6万元。
棉油四厂 始建于1965年,位于大曹村东。当时为棉油一厂的代轧站,有干部职工50人,25马力柴油机2台,5千瓦发电机1台,小型皮辊轧花车7台,手搬打包机1台。1970年,改建为独立核算的棉油厂。1987年,内设行政、生产2个办公室、会计室和保管、棉检、警卫、结算、消防5股,建有4个车间,在西塘、张鳌、保店各设一收棉站。全厂共有干部职工196人。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2台,200型榨油机2台,141型脱绒机5台,135型柴油机1台,250马力柴油机3台,提净机2台,压滤机1台,绞车式打包机2台。拥有固定资产63.7万元,收购籽棉7675吨,销售额940.2万元,实现利润33.5万元,费用额84.6万元。
棉油五厂 始建于1983年,地址在相衙镇村南。当时,厂内设结算、会计、保管、棉检4个股,轧花、脱绒、榨油3个车间。拥有固定资产105万元,当年收购籽棉4300吨,上交利润5万元。1987年,内设棉检、结算,保管、保卫、会计、计量6个股和行政、生产2个办公室,全厂共有干部职工87人。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2台,141型脱绒机6台,200型榨油机2台,6110发电机组3台。拥有固定资产104万元,收购籽棉4010吨,销售额795.5万元,实现利润27.4万元,费用额82.8万元。
棉油六厂 建于1986年7月,地址在柴胡店。当时,厂内设办公室、会计室、结算室和保管、保卫、棉检、生产4个股,有干部职工68人。主要设备有:90片轧花机2台,剥绒机3台,200型榨油机2台,克皮机1台,绞车打包机1台,发电机组2套。实现利润9.9万元。1987年,增设企业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增至127人。添置剥绒机2台,油压打包机1台,发电机组2套。拥有固定资产121.7万元,收购籽棉6338.1吨,销售额567.5万元,利润额9.9万元,费用额77.1万元。
桑园转运站 建于1953年,位于河北省吴桥县桑园火车站东150米处。主要负责全县供销、商业系统铁路调进物资的储存、发运任务。1987年,设有会计、业务2个股,干部职工计15人,拥有固定资产21.3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
二、基层供销社联合社
1948年3月,在相衙镇建立全县第一个基层供销社。该社以陕甘宁边区劳动模范吴满友的名字命名为“满友合作社”。是年4月,渤海行署在本县长官举办基层合作社领导人员培训班,称合作大队。培训班结业后,学员分赴各地发动群众集资入股建立合作社。
1949—1950年,长官、柴胡店、大柳、城关、保店、杜集相继建立“联村合作社”。至1950年底,全县各区驻地普遍建立了区联社,有的乡政府驻地建立了乡联社,一些集镇还建立了联村社,全县自上而下形成了农村商业网络。
1952年,全县各区、乡、村联社均改称供销合作社。各基层供销合作社设有人秘、财会、统计、业务4股和专职组导员。各区供销合作社设有生产资料、副食、日用杂品、百货布匹文具几个门市部,1个农副产品采购站或专业店,并在具备条件的村建立了分销店。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各公社驻地的基层供销社改称中心商店,在管理区驻地、集镇及有条件的生产大队设分销店。
1962年,各公社中心商店又复名为供销合作社。是年,县行政区划变动,由18个公社分建为25个公社,基层供销社也相应地分建为25个。1963年,25个基层供销社又合并为8个,即:城关、柴胡店、杜集、长官、大柳、保店、道口、谢庄。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基层供销社成立临时生产领导小组,维持日常工作。
1977年3月,8个基层供销社又分成25个。各基层供销社设人秘、供应、会计3个股,下设生产资料、副食、百货布匹文具几个门市部,1个农副产品采购站,1个糕点调料加工厂,还设有饭店和照像门市部。
1987年12月7日,虎皮张供销社划归道口供销社,成为道口供销社的分社;常洼供销社和张学武供销社合并后划归杜集供销社,成为杜集供销社的分社。全县基层供销社由25个减到22个。
三、代购代销店
1955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供销合作社把吸收安排私商搞代销作为一种改造形式。当时,棉布、百货、食油、肉食、副食业均安排有为供销社代销的店(组)或流动代销员。代销员的工资待遇按经营额的3%提取。1956年,宁津县共安排代销店112处。
1958年,代销店由单纯销售日用生活必需品增营代购小土产和废品,代销店遂改办成代购代销店,代销员成为代购代销员。代购代销店作为供销社网点的组成部分,是生产大队接受供销社委托代办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它受生产大队和供销社的双重领导。代购代销员不同于小商贩,由社员群众推荐,基层供销社考核,经当地行政部门同意,报县供销社批准。代购代销店所需资金由供销社按经营范围酌量拨付,由基层供销社进货,所收废品也交基层供销社,其收入分配有三种形式:(1)全部交队,记同等劳力的工分;(2)按比例分配。一般80%归队,20%归己;(3)全部归己,拿钱买工分。1967年,全县代购代销店发展到372处。1982年发展到492处。是年,宁津县供销系统进行体制改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代购代销店全部放开,代购代销员所得手续费全部归己。
1983—1987年,全县农村建小商店者逐渐增多,全县800多个自然村,几乎村村都有。有的村甚至多家经营,形成了相互竞争的局面。这些小商店一般经营农村日常生活用品,它们的建立,大大方便了农民的生活。但由于进货渠道不一,经营品种及价格基本上由市场调节,致使许多伪劣商品流入农村。
第二节 供销商业
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7年1月,在宁津县柴胡店镇建渤海行署一专署推进社。此推进社为渤海行署之首建,有干部职工30名,内设秘书、组导、会计3个股。
1950年,推进社移交于宁津县,其社址也由柴胡店迁至县城西门外。
1951年1月,宁津县召开第一次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监事会、理事会成员,并将推进社改称为宁津县供销合作联社,领导全县合作商业和手工业。是年6月,依据全国供销总社的通知,将供销合作联社更名为宁津县合作社联合社,内设秘书、财会、组导、生产、推销、供应6个科。
1952年,县合作社联合社又更名为宁津县供销合作社。
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撤销生产科,将其业务交宁津县手工业局。
1957年,县社在现土产公司驻地建一纤维厂,内设缝纫、地毯、纤维等车间,此厂于1960年撤销。
1958年,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
1959年,县社建养猪厂。总厂设在现时集乡马庄,下设城关、段集、刘刚3处分厂。各养猪厂于1962年撤销。
1961年,县社在河北省东光县城建东光货栈,负责宁津县北半部物资的转运。1964年撤销。
1962年4月,县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分出。
1967年2月,县供销合作社由“尖刀”、“卫东”、“红旗”3个群众组织负责日常工作。监事会、理事会处于瘫痪状态。
1969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再度与商业局合并,组成供商系统革命委员会。
1975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又从商业局分出。
1983年4月,恢复监事会、理事会组织。同时,将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宁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6年春,县联社在储运科处建汽车大修厂。是年,还建立了果品蔬菜公司和棉机配件厂。
1987年,县联社内设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政工、财会、业务统计计划、基层指导、保卫、工业6个科,下辖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棉麻、果品蔬菜4个专业性公司,宁津镇(一厂)、大柳(二厂)、刘营伍(三厂)、大曹(四厂)、相衙镇(五厂)、柴胡店(六厂)6个棉油厂,22个基层供销社,1个桑园(吴桥县)转运站,1个汽车大修厂,1个棉机配件厂,县联社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75人,其中县联社机关49人。
生产资料公司 1956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建立生产经理部,接管供应科的部分业务。1971年,生产经理部改称宁津县生产资料公司。公司主要担负全县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药、农药械、化学肥料、农业机械、各种农具等生产资料的采购、调运、储存和供应。1978年底,将排灌摊交县农业机械局农机公司经营。1987年,生产资料公司内设办公室和财会、业务、储运、商办工业4科,下设1磷肥仓库,4个门市部,还建有印刷厂、毛巾厂,共有干部职工120人。固定资产达47.8万元,销售总额1201.8万元,利润3.9万元,费用84.1万元。
土产杂品公司 1956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土产经理部,接管推销科的部分业务。1958年,土产经理部改称土产杂品经理部。当时,经理部有干部职工20多人,房子50间。1971年,土产杂品经理部改称土产杂品公司。公司担负全县的食盐、干鲜果品、调味品、陶瓷器、炊事用具及竹、铁、麻、草等编织品、木制农具、农用水利建设物资的采购、调运、供应,农副产品和废品的收购。
1972年,土产杂品公司将畜产品移交县外贸公司经营。1987年,土产杂品公司内设会计、保卫、日杂、土产、回收、果品、农贸7个股,下设5个专业门市部,共有干部职工119人,固定资产389.1万元,销售额达7226.4万元,利润额130.1万元,费用额721.5万元。
棉麻公司 1958年,宁津县供销合作社建棉麻经理部。1960年,棉麻经理部并入县供销合作社土产经理部,其业务由土产经理部的棉麻组接管。1964年,棉麻经理部又从土产经理部分出单建。1971年,棉麻经理部改称棉麻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全县棉花收购、加工、调运中的技术指导;棉花机具和所需的器械调配;统计编报棉花收购、加工、调拨计划和进度;管理棉花定级、发放、使用。1987年,棉麻公司内设会统、业务、加工、棉检4个股,有干部职工22人,固定资产3.2万元,销售额422.6万元,利润额10万元,费用额7.9万元。
果品蔬菜公司 建于1986年4月,占地30余亩。设有1座1617平方米的恒温库,库内有库房5个,其中蒜苔库2个,总容量150吨,苹果库3个,总容量600吨。1987年,内设办公室和会计、业务、机务、储藏、保管5个股,1个门市部,共有干部职工27人,固定资产140.1万元。销售额为63.4万元,利润额1.2万元,费用额27.5万元。
棉油一厂 建于1951年,原厂址在现人民政府所在地,当时有房屋20余间,脚登小型榨花机2台。1957年,厂址迁至城关公社东张县村南。新址占地34亩,建有轧花、脱绒、榨油3个车间。1958年,固定资产达30万元。1965年,厂址扩大,设备增加,固定资产增至70多万元,收购籽棉2500多吨。1987年,内设基建、卫生、事务、业务、会计、保卫、棉检、结算、保管9个股,东花、西花、南油、北油、织布5个车间,全厂共有干部职工283人。加工能力达3814吨,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4台,打包机4台,榨油机2台,柴油机4台。拥有固定资产187.2万元,收购籽棉11645.1吨,销售额405万元,实现利润35万元,费用额15.2万元。
棉油二厂 1947年,渤北贸易公司(设在柴胡店)在刘营伍建一棉花经营组(后改为办事处),经营组附设一花厂,此花厂便是棉油二厂的前身,当时为劳改队承担棉花收购、加工任务,加工设备为人力轧花机。1954年,此厂移交于县供销社管理,生产设备更新为25马力柴油机2台,小型锯齿轧花机1台,职工除几个管理人员外,轧花所需工人临时招收。1965年,达到加工收购2500吨籽棉的能力。1967年,厂址迁至大柳村南。1987年,厂内设企管、标准计量、生产、财会、业务、质检6科,下设轧花、脱绒、榨油、打包、供电等9个车间,5个棉花收购站,全厂共有干部职工148名。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4台,141型脱绒机10台,200型榨油机2台,液压打包机2台,并网发电机组640千瓦。拥有固定资产176万元,收购籽棉10800吨,销售额1089万元,实现利润35万元,费用额153.6万元。
棉油三厂 1982年5月在刘营伍公社郭营伍村西建立。当时,厂内设会计和保管股,有干部职工10人。是年8月,增设棉检股和结算股。至是年底,建成轧花和脱绒车间,安装轧花机2台,脱绒机2台,打包机1台,250马力发电机组1个,收购籽棉1500吨。1987年,内设行政、生产2个办公室和会计、保卫、保管、业务、棉检、结算6股,建有轧花、脱绒、榨油、修配4个车间,并在张大庄设一收棉站。全厂共有干部职工220人。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2台,141型脱绒机3台,提绒机1台,清花机1台,打包机1台,200型榨油机2台,克皮机1台,弹花机1台,250马力发电机组2个,135马力发电机组1个,90马力发电机组1个。固定资产79.1万元,收购籽棉3734.4吨,销售额6503.7万元,实现利润22.6万元,费用额84.6万元。
棉油四厂 始建于1965年,位于大曹村东。当时为棉油一厂的代轧站,有干部职工50人,25马力柴油机2台,5千瓦发电机1台,小型皮辊轧花车7台,手搬打包机1台。1970年,改建为独立核算的棉油厂。1987年,内设行政、生产2个办公室、会计室和保管、棉检、警卫、结算、消防5股,建有4个车间,在西塘、张鳌、保店各设一收棉站。全厂共有干部职工196人。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2台,200型榨油机2台,141型脱绒机5台,135型柴油机1台,250马力柴油机3台,提净机2台,压滤机1台,绞车式打包机2台。拥有固定资产63.7万元,收购籽棉7675吨,销售额940.2万元,实现利润33.5万元,费用额84.6万元。
棉油五厂 始建于1983年,地址在相衙镇村南。当时,厂内设结算、会计、保管、棉检4个股,轧花、脱绒、榨油3个车间。拥有固定资产105万元,当年收购籽棉4300吨,上交利润5万元。1987年,内设棉检、结算,保管、保卫、会计、计量6个股和行政、生产2个办公室,全厂共有干部职工87人。主要生产设备有:90片锯齿轧花机2台,141型脱绒机6台,200型榨油机2台,6110发电机组3台。拥有固定资产104万元,收购籽棉4010吨,销售额795.5万元,实现利润27.4万元,费用额82.8万元。
棉油六厂 建于1986年7月,地址在柴胡店。当时,厂内设办公室、会计室、结算室和保管、保卫、棉检、生产4个股,有干部职工68人。主要设备有:90片轧花机2台,剥绒机3台,200型榨油机2台,克皮机1台,绞车打包机1台,发电机组2套。实现利润9.9万元。1987年,增设企业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增至127人。添置剥绒机2台,油压打包机1台,发电机组2套。拥有固定资产121.7万元,收购籽棉6338.1吨,销售额567.5万元,利润额9.9万元,费用额77.1万元。
桑园转运站 建于1953年,位于河北省吴桥县桑园火车站东150米处。主要负责全县供销、商业系统铁路调进物资的储存、发运任务。1987年,设有会计、业务2个股,干部职工计15人,拥有固定资产21.3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
二、基层供销社联合社
1948年3月,在相衙镇建立全县第一个基层供销社。该社以陕甘宁边区劳动模范吴满友的名字命名为“满友合作社”。是年4月,渤海行署在本县长官举办基层合作社领导人员培训班,称合作大队。培训班结业后,学员分赴各地发动群众集资入股建立合作社。
1949—1950年,长官、柴胡店、大柳、城关、保店、杜集相继建立“联村合作社”。至1950年底,全县各区驻地普遍建立了区联社,有的乡政府驻地建立了乡联社,一些集镇还建立了联村社,全县自上而下形成了农村商业网络。
1952年,全县各区、乡、村联社均改称供销合作社。各基层供销合作社设有人秘、财会、统计、业务4股和专职组导员。各区供销合作社设有生产资料、副食、日用杂品、百货布匹文具几个门市部,1个农副产品采购站或专业店,并在具备条件的村建立了分销店。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各公社驻地的基层供销社改称中心商店,在管理区驻地、集镇及有条件的生产大队设分销店。
1962年,各公社中心商店又复名为供销合作社。是年,县行政区划变动,由18个公社分建为25个公社,基层供销社也相应地分建为25个。1963年,25个基层供销社又合并为8个,即:城关、柴胡店、杜集、长官、大柳、保店、道口、谢庄。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基层供销社成立临时生产领导小组,维持日常工作。
1977年3月,8个基层供销社又分成25个。各基层供销社设人秘、供应、会计3个股,下设生产资料、副食、百货布匹文具几个门市部,1个农副产品采购站,1个糕点调料加工厂,还设有饭店和照像门市部。
1987年12月7日,虎皮张供销社划归道口供销社,成为道口供销社的分社;常洼供销社和张学武供销社合并后划归杜集供销社,成为杜集供销社的分社。全县基层供销社由25个减到22个。
三、代购代销店
1955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供销合作社把吸收安排私商搞代销作为一种改造形式。当时,棉布、百货、食油、肉食、副食业均安排有为供销社代销的店(组)或流动代销员。代销员的工资待遇按经营额的3%提取。1956年,宁津县共安排代销店112处。
1958年,代销店由单纯销售日用生活必需品增营代购小土产和废品,代销店遂改办成代购代销店,代销员成为代购代销员。代购代销店作为供销社网点的组成部分,是生产大队接受供销社委托代办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它受生产大队和供销社的双重领导。代购代销员不同于小商贩,由社员群众推荐,基层供销社考核,经当地行政部门同意,报县供销社批准。代购代销店所需资金由供销社按经营范围酌量拨付,由基层供销社进货,所收废品也交基层供销社,其收入分配有三种形式:(1)全部交队,记同等劳力的工分;(2)按比例分配。一般80%归队,20%归己;(3)全部归己,拿钱买工分。1967年,全县代购代销店发展到372处。1982年发展到492处。是年,宁津县供销系统进行体制改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代购代销店全部放开,代购代销员所得手续费全部归己。
1983—1987年,全县农村建小商店者逐渐增多,全县800多个自然村,几乎村村都有。有的村甚至多家经营,形成了相互竞争的局面。这些小商店一般经营农村日常生活用品,它们的建立,大大方便了农民的生活。但由于进货渠道不一,经营品种及价格基本上由市场调节,致使许多伪劣商品流入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