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路政管理 资料库: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宁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1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a/section/1/article/1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5年9月解放后,各级政府对路政管理工作都很重视。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下达了禁止开垦公路、清除交通障碍的通知。1964年,副县长张立贵在全县社长会议上讲了路政管理的意见。1977年,县委、县革委印发了《加强公路管理的布告》。1979年县委、县革委组织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动宣传车,宣讲交通规则,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等,维护了交通秩序,保证了公路畅通。1979、1980、1982年宁津县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省政府、德州地区交通局、公安处关于路政管理的通知、布告、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了路政管理工作。1983年县交通局组织人员,出动摩托车、汽车大力宣传路政管理工作,制止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对少数不听劝阻的群众,就地罚款或扣留在公路上堆积的东西。沿路乡镇分管交通的干部和武装、市管部门与道班配合,组成路政管理小组,在公路上巡回检查,效果良好。宁津县1983、1984、1985年连续3年被评为德州地区路政管理先进县。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