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监理

档案浏览器

1960年,安全工作由河北省沧州地区监理所代办。1961年监理业务由公路站代为管理。1973年配备1名兼职交通安全员。1974年改为专职。同年春,地区监理所发了监理证和安全监查红绿旗,开展了路检、路查,并举办了驾驶员学习班。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增多,工作范围的扩大,1975年秋,正式成立了宁津县交通监理站,属交通局领导。1985年交通监理人员增加到7人;同年,又建立了交通安全检查站,配备8名安全检查员。宁津监理站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山东省经委颁发了奖状;山东省经委、交通厅授予宁津为交通安全先进县。1987年3月13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监理站由交通局移交到县公安局管理,全站干部职工9人。
监理业务有:对驾驶员的管理。1973年以来,每年对新驾驶员进行一次技术考核,全县分6个点,举办训练班,县农机局派教练员和教练车负责技术培训,交通监理部门派工作人员验收发证。1975年,由农机局集中到县,分期分批举办训练班。训练科目有交通规则、机械常识、路考、桩考等,学员经考试全部及格者发给驾驶执照。1987年全县有证机动车辆驾驶员1580人。自1975年以来,对驾驶员每年审验一次,合格者由监理站分别在年审表和驾驶证上加盖印章。不合格者须待其复审合格后,方可准予行车。
对机动车的管理。机动车入户须持有国家统一制发的汽车购买证、产品合格证、发票或调拨单及单位介绍信,经公安、交通部门检验合格后,核发牌证、行驶证,方可行驶。否则扣车停驶,限期补报入户手续。车辆一律实行年审,1974年前由地区监理部门负责年审。自1975年以来,监理站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检验。年检一般是有车单位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后经监理站检审,被检车辆符合质量要求,准予行驶。因故不能参加年检的车辆可事先向监理站申请延期,无故不参加年检一律不准行驶。
安全管理。有车单位每周坚持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县在公路两旁设有安全标语和交通标志,各道班发放安全红绿旗进行路查。1974、1976年县交通局组织摩托车、宣传车等宣传工具,进行了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1978年交通监理部门利用典型事故图片进行巡回展览,进行安全教育。1980—1987年,在全县驾驶员中开展“安全百日赛”、“五月安全月”等项竞赛活动,减少了责任事故的发生。
违章处理。对驾驶员违章处理一般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般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吊扣驾驶证处分。对于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吊扣执照、注销驾驶证、赔偿部分经济损失,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