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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文告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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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我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布告
去冬今春,我县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全国各地一样,有了很大发展。广大农民办社的积极性很高,这对于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的产量,有力地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由于去冬今春建社工作发展较快,而各级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准备不够,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各项具体政策宣传教育的不透,并缺乏统一详明的规定,故有些地方未能切实贯彻自愿互利政策,加之窝藏的反革命残余分子及某些地主、富农、不法分子的乘机造谣破坏,因而引起了部分群众对办社和发展生产发生某些疑虑与误解,甚至发生了出卖和宰杀牲畜、不愿喂猪、滥伐树木等严重破坏生产的现象。为纠正上述错误,切实贯彻办社中的自愿互利政策,把合作社办好,保证完成今年的生产任务,特对以下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1)在建立新社与发展老社时,必须遵照自愿互利政策,入社时一定本人自愿,不许采用任何强迫命令方法。凡有要求退社者,经说服无效后,应允许退社,并不得对退社农民施行任何阻拦,更不准对其施行任何歧视和打击。
(2)劳力和土地报酬的比例。社员入社的土地评产,应按照土地好坏(包括土质、水利、地势等条件),参照常产实产量合理评定。要经过充分协商,取得本人同意,不得强迫。劳动报酬要略高于土地报酬,但也不能过高,既要照顾到有劳力而土地少的贫农不能吃亏,也要照顾到劳力少而土地较多的中农也能够得到适当的收入,总之,要照顾贫、中农双方利益,使之两不吃亏。社员和入社前播种的小麦,一般应按谁种谁收的原则处理,不得强迫入社,如确系本人自愿归社或去秋已规定分种伙收者,亦应给予合理报酬。
(3)林木果树。社员入社之土地上有谁的树木(包括果树在内),仍归社员自己所有,不随同入社,凡社员前已将林木果树入社,又确系自愿,在计算报酬时,要保证栽树者应得的合理收益,如处理不当,可另作适当处理,但本主仍愿抽回者,可允许其抽回。藕地、草塘、荆条、柳子等亦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4)耕畜。社员私有耕畜转为全社公有时,必须依据本主自愿以及合作社与社员的生产需要来决定。如本主不愿将耕畜折价归社公有时,应由社内统一使用,可按租用市价租用之;如本主愿意将其折价归社公有时,则必须按照市价合理折价。本主除应摊股款外,多余部分在三年左右内分期偿还;在未付清期内,按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月利一分)计算利息。
(5)农具。凡属社员私有的大农具(如水车、大车、犁耙、耧等)自愿并折价归社公有时,可按照耕畜的处理办法处理之。如社员不愿折价归社公有,社内需统一使用时,则社内每年应给予合理的租用费,如有损坏,由社修理或赔偿。凡属经常随手使用的锄头、镰刀、扫帚、锨等小农具,均由社员自己所有,概不归公。
(6)生产资金:社员入社时,可按入股土地多少,向社交纳适当数量的生产资金(包括种子、肥料、饲料和现金等),作为全社生产垫底(如果土地报酬很低者,也可按土地劳力各占一定比例分摊),但数量不能过多,以当地一般农民生产投资水平和多数社员出得起为准,贫苦社员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缓交或少交,个别极贫苦的社员可以免交。凡社员向社内的生产投资,可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7)目前春耕播种迫近,为了不防碍生产,全县所有乡村应一律暂停发展新社,以便集中力量把现有合作社的生产做好。
以上各点,望我县全体农村工作干部认真掌握,具体贯彻。各农业生产合作社切实遵照执行,并望全体农业群众一体周知。
此布
县长 高恩华
一九五五年四月六日
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林业生产的布告
临农(55)字第2号
为保护与培育林业,发展农业生产,特作如下规定:
一、林木是农民劳动成果,政府坚决保护农业林木所有权与继承权,贯彻执行谁种谁有,伙种伙有、村种村有的政策,农民有自主处理自己林木的权力和培育保护的责任,任何人不得无故干涉。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零星树木、果树一律入社,现有入社的林木应根据树木栽培所费劳力资金与树木的实际收入,民意商定适当的报酬方法,社员如愿林木自营,应允许社员自由处理。
三、根据自愿原则,提倡沙滩、沙河合作造林。农业合作营造的林木,要根据所投的劳力、资金合理分配林木收益,尚需分配的荒场,要合理分配给农民,以便有计划有步骤地鼓励农民合作造林,政府均应在技术上、经济上予以帮助和支持,对林木纠纷妥善调解处理,并加强林木的保护。
四、林木较多地区,区乡要建立防护组织,领导动员群众制订防护公约,建立分段分工负责制度,加强林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严防偷盗纵火等破坏案件的发生。对林木害虫应采取早期治、彻底治的办法,做到及时防治逐步消灭。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应广泛深入地对农民进行爱护林木的教育,使保护和培育林木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护林育林有显著成绩者,要予以奖励表扬,砍伐林木者,教育劝止,对滥伐、纵火及其他有意破坏林木者,要按情节轻重依法惩处。
县长 高恩华
一九五五年七月
中共临邑县委、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利用荒地、荒水、荒滩若干政策的规定
大力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是振兴农业,发展商品生产,到本世纪末实现我县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一个重大战略性措施,也是实现今年农业计划的一项极重要的增产途径。我县总面积一百五十一万亩,除去村庄、公路、河道、沟渠及油田占地外,耕地面积仍在百万亩以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已开发了一部分荒地、荒水、荒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目前,还有十多万亩荒地、荒水、荒滩尚未开发利用起来,约占总面积的13%。为了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尽快把荒地、荒水、荒滩开发利用起来。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水利资源的优势。增加社会财富,发展商品生产。根据中共中央(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做如下政策规定:荒地:
第一条:土地是人类谋取物质生活资料极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开发荒地、荒水、荒滩。发展商品生产,是加快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优势,也是全县人民的迫切要求。要迅速地广泛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大规模地向“三荒”进军,做到地尽其力,水尽其用,发挥优势,提高效益。要高度爱惜和充分利用好每寸土地,不能让荒芜土地、水面的现象继续下去了。
第二条:荒地多是盐碱地,且多远离村庄,不便耕种,需要长期投工、投肥、进行综合治理。因此,承包期可适当放宽,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使用证,承包期可在三十年以上。承包期内允许子女继承,允许合理折价转让,五年以内不要征购,不收提留,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摊敛。承包开发量大的,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允许雇用一定数量的帮工。
第三条:对荒地不得平均分配。要实行专业承包,主要承包给劳力多、机具齐全的户和种田能手,注意培养发展开发性专业户。对本规定颁布以前群众自行开发的荒地,要坚持谁开发归谁,不准借故收回、重新分配。
第四条:开发利用荒地要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框框中解放出来。要打破区域界限,可以跨村、跨乡进行承包。有关单位要给承包者提供必要的生产和生活上的条件。承包方法可以灵活多样,包括采用招标的办法。
第五条:为了发展商品生产,搞活经济,开荒地原则上都要种棉花。对一些碱性较大,经过加工改造仍不适合种棉花的,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藕则藕,宜苇则苇。
第六条:对开发利用荒地,要多方支援,搞好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在资金、肥料、农药、种子、技术、机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较好的经济效果。
第七条:对水源或交通,不便影响开发耕种的,集体有责任从速兴建桥涵水利工程,并尽可能从多方面改善生产条件。承包者也可按统一规划自行或联合投资兴建工程。
第八条:承包者对荒地不准买卖,不准挖地取土,不准埋坟,不准擅自转作宅基地,不准破坏地上附属物,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第九条:荒地要当年开发当年见效,不允许只承包不开发。要大力表彰开发快,种得好,收益大的承包户,成绩显著者要给予适当奖励。对承包后在限期内不开发利用的,要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荒水:
第十条:开发荒地的若干政策规定同样适用于荒水。我县荒水面积约在四万亩左右,这是一项很可观的自然资源。要按照“宜渔则渔”“宜藕则藕”“宜苇则苇”的原则,全部迅速开发利用起来,使之尽快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对已开发利用的坑塘水面,承包期可延长到十五年以上。但对原合同规定的承包指标,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二条:对开发坑塘水面,整理坑塘的用工,集体可在当年义务工中给予补偿,以保护开发者的积极性。
荒滩:
第十三条:对现在荒废的河滩、河坝、沟坡,要全部承包给农民,造林植被,发挥效益,滩坡承包期一定十五年不变。
第十四条:荒滩、荒坝、荒坡承包后,原有附属物的所有权不得改变,承包者要予以保护,不准任意拆除或损坏。
第十五条:“三荒”由农民承包后,国家或集体需要征用或占用时,承包者必须服从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国家和集体对承包户治理“三荒”的投工、投资、投肥和兴建的地面附属物,要合理作价,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以上各条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坚决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群众观念和政策观念,积极支持农民开发“三荒”,大力调动和保护农民开发“三荒”的积极性。坚决完成好全县“三荒”开发任务。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四年三月五日
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废除土葬实行火葬的通告
废除土葬,实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移风易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对于破除封建陋习,解除人民群众的精神枷锁和节约土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促进四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由于旧习惯势力的影响,旧的丧葬习俗又有回潮,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为了进一步搞好殡葬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告: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造成一个实行殡葬改革光荣,搞旧葬习俗可耻的强烈社会舆论,迅速把殡葬改革工作开展起来。
二、坚决推行火葬,废除土葬。自一九八四年七月十日起,不论干部群众,人死后都要实行火葬。拒不火化者,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一律取尸火化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三、凡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包括群众承包的责任田、自留地)一律禁止葬坟。对原有坟头,要在一九八四年九月十日至九月三十日止一律平除。拒不平除的,要组织专人强行平除,并根据其占用土地和毁坏庄稼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四、破除旧葬习俗,建立健全新的殡改制度,提倡节俭,文明办理丧事。不论干部群众,人死后不举行告别仪式,不开追悼会。凡有条件的大队或自然村都要建劳动人民纪念堂存放骨灰。也可将骨灰深埋不留坟头。
五、实行殡葬改革,国家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共产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干部职工死后,坚持旧葬习俗的要取消一切经济待遇,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对于为旧葬礼仪服务的“理丧客”、“吹鼓手”要坚决取缔,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销售和出租封建迷信品。一经发现,工商部门要立即取缔,并给以必要的经济制裁。
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少数民族的丧改问题,要通过宣传教育,启发他们自觉进行改革,尽快实行火葬。
八、要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乡镇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同时还要发动群众,制定乡规民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四年七月六日
临邑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
根据中央指示和省、地两级下达的编志文件精神,县委、县府决定开展地方志工作。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编纂新的《临邑县志》和部门志、乡镇志。编写好这部新志,可以为领导机关和业务部门制定规划,进行四化建设,提供现实依据;可以为各级干部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今后工作,提供历史借鉴;可以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乡土教材;可以为研究编写国史、省志、地区志及各种专业史,提供翔实的资料。其作用如此之多,意义如此重大,确是为现实服务,为后代造福的千秋大业,我们非做好不可,正如胡乔木同志所说:“地方志的编纂是迫切需要的工作。”为此,特将做好这项工作的几点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编纂新县志和部门志、乡缜志,是我县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工程,是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大事,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职责。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都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当做一项重要的事业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此事,不断检查督促,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具体领导和参与编写工作。要主动关心编志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解决好办公室、住房等实际问题,保证他们安心工作,圆满完成编史修志任务。
二、建立一个精干的写作班子。编纂新地方志涉及面广,内容浩繁,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去管,配备专职人员去办。根据上级有关指示,我县已建立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列为局级常设机构。各单位也要建立史志编写组,除抽调热爱史志工作,又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的同志参加外,还可吸收熟悉本行业、本单位历史的离、退休干部、老知识分子等做编志工作。这个写作班子都要在九月上旬建立起来,抓紧开展工作。过去已建立起来的,要加快步伐,争取早出成果。
三、明确编志的指导思想。编纂新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写出新的志书。所有编志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学习有关编纂地方志的知识,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提高工作能力,使新编的志书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四、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在建起班子,铺开摊子以后,要根据上级的要求参照县志办公室拟定的提纲,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订出编志的工作规划。要任务到人,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坚决防止和克服“慢慢来”“大鞭赶”责任不明的散漫状态,使工作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评比,对优秀史志工作者给予表彰鼓励。
五、大力做好资料征集工作。资料是编志的基础,没有大量、全面、准确的资料,就不可能编出具有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新志书。因此,各单位必须以极大的热情、严谨的态度、足够的时间和科学的方法去搜集、整理、鉴别资料。资料不足,不能急于动笔。大抓资料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要集中全力,广征博采。
六、落实编志工作经费。编志需要一定经费,如购买办公用品、印刷资料、添置图书、调查采访等费用,都是必不可少的。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志编委办公室所需经费按财政厅通知办,从地方财力中统筹解决,专款专用。各单位所需经费,从本单位行政费或事业费中解决。
以上各条,望抓紧贯彻落实。
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
给毛主席的一封信
按:
抗日战争结束后,蒋介石政府依赖美帝国主义的援助,拒绝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关于实现和平民主的正义要求,悍然发动了全面内战。为此,中共中央、毛主席又领导解放区党、政、军、民进行了三年多的解放战争(即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政府。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而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现山东省劳动厅离休的领导干部阎华文同志,1948年2月至52年4月,任中共临邑县委书记。即领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支援了解放战争,又渡过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国民经济恢复阶段。这期间,他按照党中央的通知要求,集中当时县委一班领导人的智慧和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及全县人民夺取的实绩,亲手向毛主席写了一份工作报告。具体而生动地反映了当时县委在党中央和省、地委的领导下,开展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武装力量,剿匪反霸、镇反、土改、实现民主、改善民生、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等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成果。为再现这段史况,谨据本人收藏的手稿,改为《给毛主席的一封信》为题,收录于此。以期惠今传后。
毛主席:
我将临邑县土改、镇反情况向您报告:
一、临邑县的特点
全县六百五十二个村,四万七千户,二十万人口,其中地主一千九百户,富农二千三百户,中农一万八千六百户,贫农二万四千四百户,这是一般阶级情况。
大的封建堡垒不多,主要是土匪黑团,恶霸及地主最多,事变前后有七十多个黑团头,二十多个土匪司令。这是地主阶级的武装和伪顽政府勾结敲诈民财和血腥惨杀的史实,按事变前后十年内计算,被惨杀人约二千名(日本鬼子杀的不在内)如郭团孙开山,孙开明一次杀死农民二十九个,一次杀全家五、六口或八、九口是平常发生的事。
从一九三八年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地主恶霸,黑团头,土匪司令都当了汉奸。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后,全县解放。普遍开展反霸反奸运动,群众情绪高涨,这些地主恶霸,黑团头土匪司令大部分跑到济南去,成为国民党匪特武装,于一九四六年夏季地主恶霸组成“还乡团”,带领土匪武装二十多股来临邑镇压翻身群众。二个多月惨杀翻身农民四百二十名(干部党员、翻身积极分子),各村地主恶霸,反动富农直接参加杀人,大部分都是用铡刀铡,腰断三截,大刀剁八块,挖眼,割妇女的乳房,地主杀人犯轮奸青年妇女,而后杀死。有的翻身户全家被杀,造成翻身农民的很大惨痛,虽然经过土改镇反,到现在这笔血债尚未清算完。
以上情况这是阶级斗争的特点。
①从一九四七年普遍进行土改,四八年又进行土改结束工作,农民对地主阶级开展了几次斗争,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上摧垮了。农民翻身后,生产情绪提高,但土改仍不彻底,群众优势没有树立好,一九四九年和一九五〇年着重了领导生产和支前,放松了阶级斗争,地主恶霸反动富农乘机进行反攻复辟,倒退果实,把农民分得的土地、房屋、牲口农具等倒回一部分去。杀人凶犯及其它反革命分子,大部回村隐蔽,国民党留下的潜伏特务化装进行破坏活动,联络地主反动富农,组织道会门,煽动暴乱,先进行收买引诱立场不稳的村干,再进行挑拨离间,制造宗派斗争,掌握落后的,打击积极的纂夺政权。操纵组织倒退土地房屋及其他果实。并组织土匪流氓进行偷盗劫路、暗杀等案件,每月三十起到六十起。全县二年发生案件六百余起。大部分都是翻身农民、烈军二属、村干党员、积极分子遭受的损失。妇女自杀案九十八起(已经救活的七十一名)。其中翻身青年妇女被地霸打击,家庭封建统治痛苦重压,造成跳井、上吊服毒而自杀者二十四名。由于其他原因自杀的三名。到一九五〇年冬季,检查地主反攻复辟的村比较严重的占50%以上。经过土改后农村歌声四起,农会、妇女、青年民兵都很活跃,由于二年来地主反攻复辟,群众情绪低落。干部党员情绪不高,团体逐渐垮台,内部纠纷发生最多。有些党员、干部感觉无前途,要求回家,甚至妥协退党。
以上情况,着重说明地主阶级反攻复辟的严重性,当时着重领导生产和支前并与自然灾害作斗争有很大成绩。,由于反革命分子煽动地主反攻倒算、破坏生产,阻碍着生产的发展,给不少的翻身农民造成新的痛苦。
②为什么造成以上严重情况一一农民翻身反遭二次摧残?一九四六年地主的残杀和四九年、五〇年地主的反攻复辟,是非常残酷的。县委过去已发现这种情况,但未认识到这样严重,也曾向地委报告,未引起重视。当时的任务繁重,领导漂浮在上,对群众的问题未认真解决,造成严重情况的继续发展。
公安、司法执行政策是宽大无边,纵容地主恶霸反攻复辟。农民纠纷,宗派斗争起诉者很多。偷盗、放火,劫路等案件不断发生。公安司法处理案件被动,光忙于破案,监狱中农民坐监占50%以上。土匪流氓偷盗、放火、劫路犯占30%左右,地主恶霸匪特杀人犯不到20%。监狱中经常有五十到八十名差犯。一九四九年就有村干党员,翻身积极分子三十多名被抓入狱,如刘伯辛庄,群众将地主郭金城(黑团头)捕起来送公安局,未判罪。扣押二个月就释放了。群众对政府释放不满。黑团头郭金城又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群众将他偷打死。公安局将党员、村干、民兵逮捕六、七个,判刑五个。
张法古地主挑拨村干互相残杀,政府将三个村干党员判刑,对地主反而不问罪。季家寨正、副支书,民兵队长被诬告劫路,严刑逼供后也被判刑。郎家坊反动富农李连元倒退土地、刨树,群众将他绑起来,法院副院长张国华说,村干部乱绑乱打,将村长扣押撤职,对反动富农倒退土地反而不问罪,并想将土地判给反动富农(已被制止)。县委提出研究纠正,公安司法干部说,县委是包庇党员村干,包庇翻身农民,下层干部反映说公安司法保护地主,专农民的政。
群众反映:现在的政府和过去差不多。地主恶霸,还是横行霸道,老实孙还是孙,地主犯了罪,宽大释放,咱犯了错一样坐监。
③半年来结束土改工作进度。
(1)有血案村(一九四六年地主土匪特残杀农民的血债)一百四十二村,其中已发动群众进行清算。血债者八十一村,还有六十一村未彻底解决。
(2)地霸反复辟严重的村二百二十二村,已有一百五十四村开展了反复辟斗争,尚有六十八村群众未充分发动,地霸未彻底打倒。
(3)较好村二百八十村,群众基础较好,过去土改较彻底,只有个别地霸倒退果实。收买拉扰,内部已整顿,向不法地主开展斗争的一百九十四村,还有九十四村未整顿好。
二、镇反工作经验
临邑的镇压反革命工作,已获得很大的成绩,从去年十二月到今年五月,整半年,以抗美援朝爱国教育为总动力,推动土改生产,结合镇压反革命,共逮捕反革命分子一千一百五十六名(包括反复辟斗争的地主恶霸)已杀二百五十七名,判徒刑者二百四十八人,释放者二百一十一名。现押犯四百余名,正在处理。这都给反革命分子以有力镇压,给广大群众以有力的支持,我们在镇反运动中运用不同形式(如各种代表会、群众会、控诉、回忆、座谈、漫画、演剧、黑板报、广播筒)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觉悟。在群众觉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因此给反革命分子严重打击,给群众很大鼓舞,得到各阶层人民的拥护与同情。半年来抗美援朝、土改、镇反、生产运动相继开展,农村面貌一新,广大农民、妇女、青年、儿童情绪最为高涨。有四百二十九村进行土改结束工作。把漏网和不彻底的地主恶霸的土地财产按五项标准进行了没收和分配。
把反攻复辟的地主,将倒退果实追回,并按法进行了惩办。各种组织进行了重新整顿,尤其基干民兵又活跃起来,成为保护农民翻身的武装,对镇压反革命表现最坚决。农民不但在经济上政治上翻身,文化上也翻身,五百多村有午夜校,青年妇女普遍上午校,有一部分闺女转入小学,青年民兵上夜校,大部分青年妇女识二、三百字到七、八百字。四百八十个村,由青年妇女组成秧歌队,改变了旧秧歌形式。有二百一十个农村剧团(均有青年妇女参加),代替旧剧团,青年妇女参加文娱活动比青年农民还活跃,现在农村歌声四起。群众会和代表会,青年妇女在会上唱歌、演戏、扭秧歌成为平常的事,封建统治打垮了,杜绝了青年妇女自杀的现象。农民内部纠纷大部消除了,群众到法院起诉的也不多了,偷盗劫路、放火的大大减少了。半年来只是个别的发生。反革命分子也不敢公开造谣了。现在动员参军许多青年自愿报名,父母送儿子,青年妇女送丈夫参军,抗美援朝都表现得很热烈,这是毛主席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结果。我们在德州地委的领导下执行了毛主席的指示。广大人民树立了爱国思想,不但有勇气打倒国内敌人,而且有勇气打倒国外敌人。
并体会到有以下几点经验。
①典型示范推广经验,去年冬季土改开始对镇压反革命没有经验,县委在重点乡创造各种类型村的典型经验,在三里庄发动群众创造了反复辟斗争的经验,地主赵有德、赵有才都参加过济南国民党组织的还乡团, 1946年回到村中,利用收买拉扰,挑拨离间,制造宗派斗争,操纵了政权,掌握了各种组织,破坏了党团,镇压了农民翻身,倒退了果实,斗争了两个领导贫苦农民翻身的干部,造成七个党员退党,二个团员退团,三、四年来大权掌握在地主反革命分子之手。掌握村干对上应付抵抗领导,对群众进行统治和镇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过去翻身的积极分子,党团员座谈会、控诉会,把地主的阴谋破坏都揭发出来,在党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改选了立场不稳定的党员村干。把党团内的骨干分子组成核心领导,把广大群众对敌斗争的积极性重新发动起来。又召开了全区党员、团员会议,进行控诉,提高了全区党团员的觉悟。各村党团员带领了广大群众有三千余人参加控诉大会。各区主要干部都来参加这个大会,组织了人民法庭,公审反革命分子赵有德、赵有才,宣判死刑,执行枪毙(已经上级批准)。判处不法地主赵有伦、刘风领、刘树贵徒刑,并将三名协从犯教育释放。
会后留下各区干部进行讨论,介绍经验,提高了全县干部开展反复辟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共有二百二十村地主反攻复辟严重情况和三里庄差不多。介绍了这个经验之后,在两个月之内,已有一百五十四村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了反复辟斗争,发动一村就召开几乡或全区性的群众大会,对反攻复辟分子进行控诉公审。在群众的要求下,应杀的,应判徒刑的,应释放的都当场进行宣判,这是典型示范推广经验成功之一。
②在邢家柳行有血案的村创造经验。地主邢有治,组织武装暴动,残杀本村的翻身农民五个,三、四年来地主杀人凶手六、七人都在村掌握大权。农民的痛苦不敢诉,经过充分发动群众,改选村干,逮捕地主恶霸杀人凶犯十二名,又召开群众大会,五千人进行了控诉。人民法院公审枪毙首恶分子五个,判徒刑的三个,教育释放的四个,又将这一经验,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及三个代表大会(八百代表)进行传播经验。并介绍了各种类型村的典型经验。
全县有血案的村一百四十二个,在这类村,充分发动群众,控诉清算血债,有八十六个村开展了大规模的控诉运动,人民法庭公审镇压了地、霸、匪、特杀人凶犯。
在两个月的运动中,用典型示范,推广经验,镇压了反革命分子五百多名(杀一百五十名,判刑的一百多名,斗争管制的二百多名)这是一月和三月两个月的运动,发动最好的是用典型推动全面,群众发动充分,对地主恶霸打的准,打的稳,打的狠,上级对案犯的批准也最及时。
③镇压反革命结合统战工作,通过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
按地委指示,四月二十一日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专门讨论镇反问题,将罪大恶极的十七名罪犯分组讨论,大会控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各届代表情绪非常高涨,特别工商界和民主人士,以前对镇压反革命有怀疑,有顾虑,怕镇压到自己头上,认为镇压反革命过火。经过这次代表会的控诉和讨论,解除了顾虑,认识了反革命分子的滔天罪行,必须坚决镇压。如民主人士李文义(富农)说:以前不叫咱参加会议,听到镇压反革命心里就害怕,我参加了这次会,才放了心。才知道,镇压罪大恶极的,这十七个罪犯都是人人恨,人人愿意杀。
工商界代表张明荣说:这样镇压大快人心,这些人不死,对做买卖没有保证,以前不爱听,这次愿意听,镇压了反革命才能很好的营业。”杂货经理马增荣说:“这些人死的晚点”。工商联合会主任杨忠一说:“刘茂芝等罪犯,都是地主恶霸,黑团头,杀人害命几百条,大坏蛋,我不是当主任,我也要揍他。”民主人士代表毕成教说:“枪毙这十七个还不到劲,还得杀。”不但广大群众起来控诉了反革命分子的罪恶,并团结了各界人士,中间偏右分子参加控诉,打的狠,拉的紧,反革命分子更加孤立,更加瓦解分化。这次代表会控诉出反革命罪犯一百七十名,并要求人民政府组织人民法庭枪毙一批。政府当即组织人民法庭公审,有四千多群众参加大会,有四、五十人控诉了二十多名罪犯,当场枪毙十七个首恶分子,判刑一部分、释放一部分。会议闭幕后,有计划地在十一个区中召开了代表会,群众大会,控诉公审了反革命罪犯。参加这些大会的群众有五万多人。在半月之内召开了十次控诉公审大会,杀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罪犯九十六名,判徒刑和释放的一百多名,群众情绪更加高涨。
于辛庄的农民雷士中说:刘三成子是地主恶霸又是黑团头,杀人害命无数,罪恶滔天,在南四乡刘三成的小马号一响,谁不害怕,这次枪毙了可解人民的恨。
袁郑区农民毕德富说:这些家伙不是汉奸营长就是黑团头,他们活着咱翻身就不放心,以前斗他们还不服气,这次枪毙了这些罪犯,心里去了一块大石头。”夏大福说:“当时诉苦,当场枪毙多么痛快,政府这样办才是按着人民的要求办事。”
经过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各界人民,爱国思想提高,表示坚决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不但有勇气消灭国内敌人,斩断帝国主义的爪牙,而且有勇气消灭国外敌人,打退帝国主义的侵略。“五、一”劳动节参加游行的有十二万人,占全县人口的59%。四百八十个村青年妇女秧歌队,二百一十个农村剧团都表演了有关抗美援朝内容的戏剧,大唱全国统一规定的五首歌。充分地表现了人民的伟大力量,到处歌颂毛主席的英明领导,歌颂革命胜利,保卫翻身,保卫祖国,打败美国野心狼,援助朝鲜人民的解放,这是普遍的歌声和爱国空气。不但提高了爱国思想,而且提高了生产情绪,去年种棉九六〇〇〇亩,今年种棉一八〇〇〇〇亩,超过去年一倍。
④对干部的思想,也必须随着运动的发展进行整顿和提高。(因镇压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就牵连着内部的问题)。在半年运动中,对干部的思想整顿了三次,这是提高干部领导水平的关键。
第一次,土改镇反开始,公安司法干部执行政策宽大无边,阻碍了群众运动。经过群众控诉逮捕反革命罪犯200多个,材料整不起来,不及时呈报批准,如法院副院长张国华,对逮捕这些罪犯,思想还不通,如公安局审讯股股长张立贵,对群众控诉地主的罪恶不写,说没有材料,不能呈报,增加了群众的思想顾虑,有的群众反映,这次政府还保护地主吗?
干部一致要求整顿思想,要求对公安司法立场不稳的同志开展批评,全县干部大会对张国华和张立贵二同志开展了思想斗争,批评他们历次保护地主阻碍群众运动的严重错误,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开除党籍,撤职查办(最后给予留党察看的处分),全体干部按党的小组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阶级立场。对包庇地主严重的乡区干部也进行了处理。这是充分发动群众,领导群众向地主开展斗争,镇压反革命第一个重要关键。
第二次,春节后土改告一段落,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普遍开展反复辟清算血债的斗争,着重介绍典型和总结全面经验,表扬模范鼓舞斗志。
第三次,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告一段落,着重检查和批评在整个运动中包庇反革命和直接参加反革命活动的干部。如县教育工会主任李传杰参加“一贯道”、“金钟罩”, “三反子”,支持道头继续破坏活动,支持地主抵抗土改。又如曹店区姜家乡乡主席李桂荣包庇“圣贤道”头孙继忠,包庇地主孙吉珍,并和道头匪特的闰女通奸,保护他们继续作恶,继续破坏,全县干部大会对这些同志开展了尖锐的思想斗争。对经过半年运动仍不觉悟,屡教不改,视为反革命分子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开除党籍,撤职法办。严肃党的纪律,才能更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
经过这三次思想整顿,干部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大部分干部日日夜夜艰苦工作,区乡干部领导群众,向反革命分子作战,开始三个运动一起开展,以后是五个运动一起开展(抗美援朝、土改、镇反、三反、五反)有些干部累病了,仍然继续工作,公安司法干部大有转变。立场明确了,调查研究,审讯整理材料,都比较及时,随着运动的发展,处理罪犯,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群众普遍反映,政府真正民主了,真正对地主恶霸专政了,要求杀的杀了,要求关的关了,这才是人民的政府。
三、运动中存在的偏向和缺点,今后必须纠正
(一)违犯政策的现象。有五个区个别干部审讯罪犯中存有严刑吊打现象。如十一区副书记宋茂宫,公安员姜青升,因刑讯而致死者有两名。有个别干部领导取缔反动道会门与反迷信反宗教混淆。四区乡支书任青海领导群众将巫婆神楼烧掉,乡公安员发动群众撕灶王,教员苗振东也领导学生撕灶王,九区李仙台村干则宣传取缔道教会门,二区大坊子村干将三个巫婆和五个道众一块弄到大会上坦白反省。
反动道首与一般办道人员不能区别对待,宣传政策不够深入,有的个别办道人员和道众自杀(自取缔以来,有两名小道头,三名道众,怕法办自杀)。
(二)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也产生一一县研究释放犯人,到区不通,如六区一个罪犯梁清田罪恶不大,县已释放,结果到区又扣押十天,交村群众斗争打死,七区一犯人王生俊材料不符,区委说,错了我负责,对案犯处理也产生草草从事,不应捕的也进行了逮捕。
(三)全县仍有223个村尚未结束土改,地主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还存在着隐蔽活动,夏秋农闲空隙还继续进行结束土改后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就是已结束土改的400个村,也有个别反革命分子隐蔽破坏,土改遗留的尾巴未彻底解决,各种组织还要继续整顿建立和提高,并抓紧时间处理积案,纠正偏向。群众队伍整顿好继续向反革命分子再战。
临邑县委书记 阎华文
一九五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