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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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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和民国时期,中小学教师生活清苦,俗谓“家有半斗粮,不当孩子王”,便是教师心声的真实表露。
1945年,本县解放后,党和政府关怀教师队伍,让他们参加土改,支前、反奸等政治活动,部分教师被提拨到领导岗位。
建国后,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主义劳动者,政治地位显著提高。1949年始,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均有教师代表参加。1954年,广大教师加入工会,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广大教师自尊自爱,积极为教育事业服务。但是, 1957年,整风反右中,114名教师和干部被错划为右派。“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广大教师有的挨批斗,有的被残害致死。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中,大批“师道尊严”,教师被巫为“臭老九”,严重损害了教师的事业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教师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至1985年,本县对错划的113名右派分子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全部平反并妥善安置。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迫致死的6名教师安排了子女,有64人改变了原结论和原处分。
1985年9月10日,第一个教师节,县和各乡镇均召开了庆祝大会,县委、县府、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领导同志分别到学校慰问教师,尊师重教成风气。同年有135名教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36名教师提升为领导干部,210名被评为优秀教师,150名工作30年的老教师荣获了光荣证,190名教师办理了家属农转非。评选出全国优秀班主任1人,省劳动模范1人,省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班主任3人,特级教师2人,子女就业,住房安排等均得到应有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