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私塾 资料库:临邑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临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article/44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article/44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私塾在本县已普遍设立,百余户之村即有团馆一处,大村则有2、3处之多。1907年,境内有私塾116处。 私塾分三类:一是富家大户一家延请塾师教授子弟的“东馆”;二是由就学者集资聘请塾师教授1、20名门徒的“团馆”。 私塾学童无定额,年龄不限,初入学者,一般选读《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后读《四书》、《五经》,以熟读背诵为主,3、5年后开讲。科举重书写,习字为私塾要课,学童粗解字义后,先习课对,1956年后习写诗文(试帖诗、八股文),学有成者,可应童子试,考秀才。私塾学规很严,体罚现象严重。假日自行规定。民国时期,部分私塾转为学校,至1945年本县解放时,私塾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