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私塾在本县已普遍设立,百余户之村即有团馆一处,大村则有2、3处之多。1907年,境内有私塾116处。
私塾分三类:一是富家大户一家延请塾师教授子弟的“东馆”;二是由就学者集资聘请塾师教授1、20名门徒的“团馆”。
私塾学童无定额,年龄不限,初入学者,一般选读《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后读《四书》、《五经》,以熟读背诵为主,3、5年后开讲。科举重书写,习字为私塾要课,学童粗解字义后,先习课对,1956年后习写诗文(试帖诗、八股文),学有成者,可应童子试,考秀才。私塾学规很严,体罚现象严重。假日自行规定。民国时期,部分私塾转为学校,至1945年本县解放时,私塾停办。
第四节 私塾
清末,私塾在本县已普遍设立,百余户之村即有团馆一处,大村则有2、3处之多。1907年,境内有私塾116处。
私塾分三类:一是富家大户一家延请塾师教授子弟的“东馆”;二是由就学者集资聘请塾师教授1、20名门徒的“团馆”。
私塾学童无定额,年龄不限,初入学者,一般选读《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后读《四书》、《五经》,以熟读背诵为主,3、5年后开讲。科举重书写,习字为私塾要课,学童粗解字义后,先习课对,1956年后习写诗文(试帖诗、八股文),学有成者,可应童子试,考秀才。私塾学规很严,体罚现象严重。假日自行规定。民国时期,部分私塾转为学校,至1945年本县解放时,私塾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