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春县设司法科,主要任务是: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政权的法律、法令,教育群众划清新旧法律界限,建立为人民服务,对敌人专政的司法体制。1949年后,司法行政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临邑县司法局于1980年11月建立。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公证、律师工作;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司法干部的政治思想情况。宗旨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和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
第一节 司法建设
1949年春县设司法科,主要任务是: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政权的法律、法令,教育群众划清新旧法律界限,建立为人民服务,对敌人专政的司法体制。1949年后,司法行政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临邑县司法局于1980年11月建立。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公证、律师工作;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司法干部的政治思想情况。宗旨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和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