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审判 资料库:临邑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临邑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article/3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9/section/1/article/3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6月,临邑县人民法院成立,下设刑事审判组、民事审判组。1951年9月,法院设审判委员会。1953年10月,为方便人民诉讼,县人民法院分别在清凉店、郭集建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1954年9月,审判案件实行公开、陪审、辩护、回避、上诉等制度。1956年4月,增设茄子李人民法庭,后来迁入德平镇并改称德平人民法庭。1964年春,增设兴隆人民法庭。“文化大革命”开始,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法院及所属法庭均被撤消。于1968年2月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3月,恢复县人民法院,并恢复德平、兴隆人民法庭。1976年增设宿安人民法庭;1980年3月,分别增设双丰、张寨人民法庭;6月,县人民法院建立经济审判庭;1982年9月,分别增设临邑、林子、翟家人民法庭;1984年10月,县人民法庭建立刑二庭、执行庭、政工科、档案科,并将信访接待室改为信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