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刑事侦察

档案浏览器

打击刑事犯罪
建国后,本县开展过几次集中打击刑事犯罪的活动。1955年分别在9、12月份集中搜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82名;1958年组织破案战役,破获刑事案件586起,历史积案基本攻破扫清。至1965年,刑事发案数逐年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法制遭破坏,刑事犯罪案件上升。1983年8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公安、检查院、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经过几次打击和深挖,摧毁犯罪团伙11个(30人),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71人;1984年1月至1985年,集中搜捕4次,破获犯罪团伙31个(38人),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50人。在“严打”斗争中,城关派出所被荣记集体三等功。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维护了社会安定。
附:案例
流氓抢窃犯李仁海,临邑南关街人。伙同胞弟李仁义、李仁德、盗窃分子张来中、徐秀林、刑释分子朱兆元等结成团伙,在城内聚众斗殴,捅刀子伤人,寻衅滋事,偷盗抢劫,被群众称为“南霸天”。1983年8月,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归案。几年来,李仁海利用敲诈、盗窃、抢劫等手段,非法获取折人民币5万余元。1983年12月,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李仁海死刑,执行枪决。
看守预审
看守:1948年(民国27年)6月,建立临邑县公安局看守所。1980年易地重建为廊式监房,面积705平方米。监内有卫生设施,所内设卫生所、卫生员,条件较好。看管人员根据“严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对犯人实行严格管理,文明管理,依法管理的革命人道主义,监室定期消毒,有病及时治疗,自1981年至1985年间未发生意外事故。
附:1978年~1985年看守所收押人犯统计表

预审
依照法律,通过预审搞清案情,挤净线索,为结案取得罪行依据。1980年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来,公安预审人员在思想上有法,工作上依法,言行上合法的原则下,依法处理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流氓团伙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981年至1985年间,收审案件审结率为98.7%,预审科在1985年被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