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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治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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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集训
1948年(民国37年)济南解放后,反动党团和军、警、宪、特人员部分回到临邑原籍。1949年1月,公安局成立登记所,设专人负责登记工作,有327人登记入册。公安局对其逐个进行全面审查后,和全县的地主、富农及其他不安定分子1250余人分四批进行集训,促使其悔过自新。对国民党反动军队、还乡团及伪组织人员,要求在写好坦白认罪书的基础上,发给登记证,让群众监督改造;对地主、富农分子及其他人员要求写好悔过书,取得群众谅解,发给登记证,守法生产劳动。通过登记、集训,多数人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给出路政策的感召下,老实守法,有效的巩固了新生政权,保卫了土改运动的顺利进展。1959年至1960年,组织专门力量,由点到面地对地、富、反、坏分子又进行了评审和处理,促进了对四类分子的改造,体现了共产党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保卫了中心工作,维护了工作、生产秩序,稳定了社会治安。1979年2月,依照政策,为2651人摘掉了地、富、反、坏、右分子的帽子;9月,为国民党部队的起义、投诚人员62人落实政策,稳定了社会,巩固了安定团结的形势。
临邑县1959年至1960年对“四类”分子的评审、处理情况统计表

(续表)

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期,临邑县匪患猖獗,隐藏的反动党团骨干、特务、土匪、反动道会门头子及不甘心灭亡的恶霸地主,互相勾结,制造谣言,甚至明目张胆的偷袭乡、村基层政权。公安干部李有堂、干部杨立顺、联防主任马元贞、妇联主任徐风英、共产党员赵连成、张希尧等400余人先后遭杀害。县委根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惩治反革命条例》,于1950年1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镇压反革命的运动。运动中运用治安机构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罪大恶极抗拒人民民主专政的反革命分子,坚决予以镇压;对一般反革命分子给予应得的处理;对协从者教育后释放,有功者奖励。至1952年底,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033名,其中镇压308名。如日伪头目袁光正、李仁申,恶霸地主宋学文等,占30%;判刑429名,管制64名,教育释放232名。保护了人民,打击了敌人,巩固了新生政权。
1955年8月至1956年4月,本县进行了第二次社会镇反运动。县委从公安局、法院、检查院、兵役局抽调干部36名,组成13个工作组,分别到基层进行宣传发动工作。收到人民来信269件,逮捕反革命分子115名,缴获反革命罪证621件,长短枪4支。保证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顺利进行。
案例:于新岑,汉奸、土匪杀人犯,男,49岁,临邑县耿刘区巩家村人。该犯“七七”事变后,为日寇当汉奸。抗日战争胜利后,畏罪逃往济南,继续与人民为敌。济南解放,潜藏于长清县翟家庄。1949年4月,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于新岑在充当日伪汉奸期间,仅据城南2个区的统计即杀害人民群众56人,抗日干部7人。1940年(民国29年)6月,其驻防巩家伪据点,县民主政府秘书赵荫宇,前去动员他弃暗投明,起义抗日,于不思悔改,反将赵勒死,秘埋于宋马庄村后。1950年4月,临邑县人民政府依法判处于新岑死刑,执行枪决。
取缔反动道会门
建国初,在临邑县境内活动的反动道会门有一贯道、圣贤道、大灵山道、篮子会(归一道)、先天道、万国道德会、皈一道、五极道、天门一柱香、中央道等。这些反动道会门,用传道、走亲访友、扶乩、看病等方式传播封建迷信,造谣惑众,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党的中心工作(参军、参战、支前、生产)。1950年至1952年的镇反运动中,政府曾明令取缔一切反动道会门,并组织学生演出《一贯害人道》等剧目,揭露反动道会门的罪行。全县取缔各种道会门总道坛7个,分坛142个,有3630人退道,107名反动道首被依法逮捕、判刑。1956年后,各反动道会门又开始秘密活动,公安机关分别于1958年1月和1960年4月,两次组织调查,发现天门一柱香、一贯道、圣贤道、秘密还乡道、中正道等10余个反动道会门设坛145处,有道首235人,道徙4180人,活动于全县360个村庄。公安局对其逐个做工作,教育道众,制裁反动道首,直至将道会门铲除。1965年,天门一柱香道于李家公社张定杆村又死灰复燃,被公安机关侦破取缔。至此,反动道会门的残余在县境内彻底肃清。
主要反动道会门活动情况
一贯道:于1934年(民国23年)由济南传入临邑,活动在太平寺、老屯、五里三个区70个村庄,共设大、小坛36个,发展道徙1540名。
圣贤道:于1935年(民国24年)由济阳传来临邑,分东、西两派,活动于全县105个村庄,共设大、小坛69个,有道首90余人,发展道徒1590名。
天门一柱香道:有道首40名,道徒300余人。1952年该道虽被取缔,但于1956年、1965年曾两次进行秘密活动发展道徒,鼓动道徒修造庙宇,均遭公安机关瓦解直至被彻底铲除。
外事管理
临邑县境内有华侨、外籍华人24户,港澳同胞18户,共计42户,180余人;他们分布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朝鲜等近10个国家和地区。国内侨眷47户,归侨3户,共计200余人,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这些人除18人为工人、国家干部外,其余均从事农业。1979年,本县由3人建立了侨联小组,将全县50户归侨、侨眷划分为6个小组进行各种有益的活动。至1985年,公安机关为其中的24人办理过出国手续。为来本县之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120人办理过入境手续。
禁烟、禁赌、禁娼、扫黄
禁烟:民国时期,临邑县内有名气的大烟馆2处,吸毒者为数不少。解放后,公安机关对东街“石家店”、“衙门前”暗烟馆,实行了肃烟毒的强制措施,此后临邑境内吸毒市场杜绝。
禁赌:旧中国,临邑境内赌博成风,旧政府曾屡禁未止。解放后,民主政府下令严禁赌博,1949年春节,公安局突袭全县赌场,没收了一批赌具,并对赌徒进行了教育和惩罚,赌风基本煞住。1980年后,赌博现象有所抬头,公安局在反复宣传禁赌政策法令的同时,摸清赌场情况,1984年搜查各赌场,逮捕设赌局及惯赌者6人,罚款11人,没收各种赌具13付(其中有骰子、骨牌、麻将等),打击了赌博歪风。
禁娼:建国前,城内有妓院两处。解放后,人民政府将妓院取缔,对妓女做了适当安置。
扫黄:临邑公安机关、宣传部门,1983年联合对黄色书刊、淫秽录像、录音进行查禁工作,至1985年查禁了一部分黄色书刊,6盘录像带,176盘录音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