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民国35年)8月,临邑县公安局成立。下设机构有侦察股、审讯股、秘书股、政卫队,全局50余人;1947年(民国36年)3月增设武工队;1948年(民国37年)增设治安股看守所;夏口建立公安分局,同时建立城关派出所。1949年2月,政卫队改称公安队,并由55人扩编到156人。同时增设宿安、兴隆、卞庙、解管、糖房、袁郑、八里、曹店、耿刘9处派出所。1950年底,公安局和10处派出所全部撤销。1952年5月,局内增设经保股、协理室、保卫股,侦察股与审讯股合并为侦审股。各区配公安员1名。1954年公安员改称公安特派员。1956年6月,临邑、德平两县合并,合并后公安局辖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予审股、人事股、经保股、看守所。各区配公安特派员1名。1958年公社化,各公社配公安特派员1名。“文化大革命”中,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公安局于1968年2月被实行军事管制,1972年6月方恢复工作。恢复后的公安局增设临盘公安分局及城关、德平、夏口、安置农场(石家)、鲁沪首站5处派出所。各公社配公安特派员1名。1984年4月,股改称科,是时公安局设秘书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保卫科、消防科、政工科、档案科、予审科、通讯装备科、纪检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另有公安分局1处,派出所22处。
1946年(民国35年),在建立临邑县公安局的同时,设公安局政治保卫队(简称政卫队),后屡经更名,至1983年,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邑县武警中队。
第二章 人民公安
1946年(民国35年)8月,临邑县公安局成立。下设机构有侦察股、审讯股、秘书股、政卫队,全局50余人;1947年(民国36年)3月增设武工队;1948年(民国37年)增设治安股看守所;夏口建立公安分局,同时建立城关派出所。1949年2月,政卫队改称公安队,并由55人扩编到156人。同时增设宿安、兴隆、卞庙、解管、糖房、袁郑、八里、曹店、耿刘9处派出所。1950年底,公安局和10处派出所全部撤销。1952年5月,局内增设经保股、协理室、保卫股,侦察股与审讯股合并为侦审股。各区配公安员1名。1954年公安员改称公安特派员。1956年6月,临邑、德平两县合并,合并后公安局辖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予审股、人事股、经保股、看守所。各区配公安特派员1名。1958年公社化,各公社配公安特派员1名。“文化大革命”中,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公安局于1968年2月被实行军事管制,1972年6月方恢复工作。恢复后的公安局增设临盘公安分局及城关、德平、夏口、安置农场(石家)、鲁沪首站5处派出所。各公社配公安特派员1名。1984年4月,股改称科,是时公安局设秘书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保卫科、消防科、政工科、档案科、予审科、通讯装备科、纪检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另有公安分局1处,派出所22处。
1946年(民国35年),在建立临邑县公安局的同时,设公安局政治保卫队(简称政卫队),后屡经更名,至1983年,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邑县武警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