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清末设县署,为县最高行政机构。因主居正堂,又称正衙。正堂内设:刑名、钱古、书启、账房、征收各1人,协助知县管理行政事务。下设稿案、执帖、杂务、用印、派门丁各1~4人。署外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同时设壮、快、皂三班,行缉捕任务。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巡警局。
1876年(清光绪二年)至1910年(宣统二年)临邑县知县一览表
基层政权
清末,县以下辖五区,三十六段。区设区长1人,段设段长1人,均未设办事机构,其任务是催讨赋税漕米。段下为村,全县计有580个村,村设首事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