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恢复临邑县治,建立临邑县政府。
县政府的机构设置:1945年设秘书科、民政科、财粮科、教育科、司法科、邮政局;全县建立了7个区公所和一个城关镇,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1946年8月增设公安局。1947年增设北海银行临邑办事处。1948年增设实业科,财粮科改建为财政科和粮食局。1949年增设推进合作社,全县设11个区公所。1951年,临邑县政府改称临邑县人民政府。1955年9月,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下设8个工作部门(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邮电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计划委员会、兵役局)和12个直属机构(秘书科、民政科、人事科、劳动科、统计科、交通科、工商科、文教科、卫生科、临邑县编制委员会、兵役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
1956年,扩区并乡,并适当充实和加强新建、改建过于薄弱的部门,适当紧缩渐趋庞大的机构,对县人委机构设置进行了一次调整。充实农林、水利、手工业、商业、文教、卫生、计划、统计等部门;对税务、粮食等部门则有所紧缩。1956年12月,县人委机构有委、局、科、室24个。这时原属德平县的德平镇、理合务区划归临邑,全县设9个区公所。
1957年,撤区并乡,精简县级机关,采取撤销、合并、合署办公等措施。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办大公社,区全部撤销。县行政机构也作撤并:统计局并入计划委员会,税务局并入财政局,撤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成立农林水利局(1960年又分别恢复)。1961年10月,县级机关再次撤并,撤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成立农林局,灌溉局并入水利局,教育科、文化科合并为文教局。
1963年末,县人委所属委、局、科室25个。1965年1月,缩小公社规模,社数增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县人民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1968年8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直至1981年1月,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政府机构设置为43个单位。
1983年底至1985年12月,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本着消除权力过分集中、机构重叠、政企不分等弊端,对政府所属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沼气办、地震办,其业务移交县科委。撤销文办和农业委员会。将工业局、电业局、外贸局、物资局,分别改为工业公司、电业公司、对外贸易公司、物资公司;县供销社恢复联合社性质。这些公司和县供销联社做为企业单位不再列入政府机构序列。
临邑县人民政府几个年份机构设置状况
(续表)
注:凡属于省、地、县双重领导的临邑县邮电局、中国人民银行临邑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临邑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临邑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临邑县支行等单位,也是临邑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但以省、地领导为主,故本表未予列入。
临邑县1945年10月至1985年,历任县长、副县长名单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