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乡(镇)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以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各人民团体和每一个选举人均有提出代表候选人的权力,经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最后由选举人自由选举。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党派代表由各党派自行推选;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秘书、各委主任、各科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人武部长及各区区长充任;群众团体代表由各团体自行选举。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295名代表中,工人8人,农民103人,妇女59人,青年团与青年25人,教育界23人,工商界7人,自由职业者8人,民主人士22人,回民8人,合作社5人,党、政、军代表27人。
1953年起,实行普选。每次普选均成立普选委员会。按选举法规定选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乡(公社)、镇人民代表的选举,历届均采用直接选举方式,代表由本乡(公社)镇选民直接选出。县人民代表的选举,自第一届至第五届均采用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自1981年第八届起,县人民代表采用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
县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方面的代表占一定的比例。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246名代表中:工人占4%,农民占65%,干部占19%,民主人士占1.2%,文教卫生占9%,军队占0.4%,个体劳动者占1.2%。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分子代表显著增加,农民代表减少,在235名代表中:工人代表占8.1%,农民代表占53.1%,干部代表占20.4%,知识分子代表占17.9%,军队代表占0.5%。同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的选举,重视了人民代表的革命化、知识化。在235名代表中:大专17人,中专31人,中学107人,合计占代表总额的66%。
临邑县历届县人民代表选举情况
单位:人
第一节 代表选举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乡(镇)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以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各人民团体和每一个选举人均有提出代表候选人的权力,经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最后由选举人自由选举。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党派代表由各党派自行推选;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秘书、各委主任、各科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人武部长及各区区长充任;群众团体代表由各团体自行选举。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295名代表中,工人8人,农民103人,妇女59人,青年团与青年25人,教育界23人,工商界7人,自由职业者8人,民主人士22人,回民8人,合作社5人,党、政、军代表27人。
1953年起,实行普选。每次普选均成立普选委员会。按选举法规定选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乡(公社)、镇人民代表的选举,历届均采用直接选举方式,代表由本乡(公社)镇选民直接选出。县人民代表的选举,自第一届至第五届均采用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自1981年第八届起,县人民代表采用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
县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方面的代表占一定的比例。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246名代表中:工人占4%,农民占65%,干部占19%,民主人士占1.2%,文教卫生占9%,军队占0.4%,个体劳动者占1.2%。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分子代表显著增加,农民代表减少,在235名代表中:工人代表占8.1%,农民代表占53.1%,干部代表占20.4%,知识分子代表占17.9%,军队代表占0.5%。同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的选举,重视了人民代表的革命化、知识化。在235名代表中:大专17人,中专31人,中学107人,合计占代表总额的66%。
临邑县历届县人民代表选举情况
单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