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1979年11月1日开始统一办理注册工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78年11月20日《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精神,组织专人对全县工商企业所使用的商标进行了一次普查清理,查清了我县使用商标(包括包装、装璜、标签、标牌)的企业共46家。其中全民2家,县办集体15家,供销系统15家,社队企业29家,属于商标性质的24种产品,属于包装装璜的17种产品,属于标签标牌的16种产品,以上57种不同形式,不同规格的商标、包装、装璜、标签、标牌,分布在18类产品中使用:白酒、油毡、玻璃仪器、电池、冰糕、饼干、糕点月饼、开口销电焊条、十字罗丝批、驾驶轴、腊烛、风箱、空气锤、弹簧垫圈、冲床、台虎钳、卫生香、车床。
1981年3月前,商标管理工作由业务股负责,业务股分为市场股、企业股,商标工作由企业股管理。1985年初,企业科设专人负责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我县报省工商局审核的商标有4件:
(一)县玻璃仪器厂的玻璃管料仪器“海鸥”牌、县电池厂的干电池“雄鸡”牌、满家红星腊烛厂的腊烛“红星”牌,3个商标报经省工商局审核后,于1980年12月26日通知:均为混同商标,要求放弃或停止使用。
(二)满家东风制香厂“玖魂花”牌商标,因是标签与商标不符,省工商局未予报工商总局。
(三)县五金厂的罗丝批“永久”牌商标,由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注册,不予报转工商总局。
(四)县糖酒厂生产的白酒、大曲、陈酿、特曲、“临邑”牌商标,报经省工商局审核,核转国家工商总局后,于1979年10月31日获准注册。
第五节 商标注册管理
县工商局1979年11月1日开始统一办理注册工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78年11月20日《关于清理商标的通知》精神,组织专人对全县工商企业所使用的商标进行了一次普查清理,查清了我县使用商标(包括包装、装璜、标签、标牌)的企业共46家。其中全民2家,县办集体15家,供销系统15家,社队企业29家,属于商标性质的24种产品,属于包装装璜的17种产品,属于标签标牌的16种产品,以上57种不同形式,不同规格的商标、包装、装璜、标签、标牌,分布在18类产品中使用:白酒、油毡、玻璃仪器、电池、冰糕、饼干、糕点月饼、开口销电焊条、十字罗丝批、驾驶轴、腊烛、风箱、空气锤、弹簧垫圈、冲床、台虎钳、卫生香、车床。
1981年3月前,商标管理工作由业务股负责,业务股分为市场股、企业股,商标工作由企业股管理。1985年初,企业科设专人负责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我县报省工商局审核的商标有4件:
(一)县玻璃仪器厂的玻璃管料仪器“海鸥”牌、县电池厂的干电池“雄鸡”牌、满家红星腊烛厂的腊烛“红星”牌,3个商标报经省工商局审核后,于1980年12月26日通知:均为混同商标,要求放弃或停止使用。
(二)满家东风制香厂“玖魂花”牌商标,因是标签与商标不符,省工商局未予报工商总局。
(三)县五金厂的罗丝批“永久”牌商标,由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注册,不予报转工商总局。
(四)县糖酒厂生产的白酒、大曲、陈酿、特曲、“临邑”牌商标,报经省工商局审核,核转国家工商总局后,于1979年10月31日获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