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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棉花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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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收购
临邑盛产棉花。民国时期,全县棉田占总耕地面积的40%左右。每到棉花收购季节,经营棉花的花行遍布全县,以县城较为集中。民国初期,每年经花行收购的籽棉达4万担以上。1927年收购籽棉达6万担。1928年至1933年每年收购籽棉均在5万担以上。1934年,由于自然灾害严重,籽棉收购量下降到1.93万担。1936年籽棉收购量回升到5.2万担。1937年至1945年,由于日寇的侵略,连年的灾荒,棉花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年产籽棉仅在2万担左右,多由民间用于纺织,少量由花行代外地纱厂收购。1946年始,县政府大力提倡种棉,棉花生产得以恢复,棉花收购由设于临邑的勃西贸易分公司承担。每到新棉上市,即投放资金收购棉花。1948年收购籽棉2.76万担。1949年增至3.7万担。1950年,县供销社推销科负责棉花收购,各基层供销社都建立了收购站、点。当时由于站、点少,收购人员经验不足,检验棉花全凭手摸、牙咬、眼看,收购秩序较乱。1952年对基层供销社进行整顿后,棉花收购网点布局趋于合理,全县设11个固定点。收购高峰增设临时点,共设40个收购点。同年,贯彻了省供销社制定的五项收棉定额管理措施。即:人员定额,收购量定额,费用定额,资金周转定额,损耗定额。棉花收购工作开始趋于规范化管理。1954年,县供销社与38个农业合作社,1335个互助组,11803户农民签定棉花予定合同2241件。棉花收购按合同办事,促进了棉花交售。1956年县供销社根据既便利棉农交售、又合乎经济核算与便利保存调运的原则,设置收购网点,配备收购人员。全县设置收棉站9处,收购点43个,每点周围平均8个村左右,同时组织了11个流动收购组深入农村收购。共配备收购人员159名,分级员49名。是年,棉花收购秩序井然,进展较快,全县收购皮棉7.56万担,1958年,全县棉花大丰收,棉花交售批量大,时间集中,给收购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为此,县政府采取了以队为基础集中摘拾、集中交售的办法,县供销社为城关棉厂征购土地,扩大存棉场地,增加收棉设备,同时扩大德平、林子、宿安3个收棉站的规模,棉花经理部增设3个驻厂收购站,组织50名进厂收购人员。全县培训了75名检验员,120名结算人员,为生产大队培训了340名评议员,为生产队培训了850名四分员。印发宣传手册2500本,四分手册3000本。各收购厂、站设置了标准棉样品台,棉农饮水、休息处。从而保证了棉花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了本年度8万担皮棉的收购任务。1960年至1965年实行“三集中”的收购办法,即集中摘拾、集中交售、集中调运。既方便了群众,又保证了棉花收购任务如期完成。1965年收购皮棉8.63万担,5级以上占64%,是1960年以来的最好年份。1966年至1978年,县棉花管理和加工系统每年为农村培训“五分”(分摘拾、分存放、分凉晒、分交售、分加工)技术员。每年在棉花收购季节即将到来之前,县里召开一次公社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棉花收购工作,并派工作组下村督促摘拾、交售。与此同时,加强市场管理,严防棉花流失,但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某些弊端,棉花生产发展缓慢,收购量不大。1978年后,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调正了生产布局,棉花产量逐年增加,棉花收购量随之加大,棉花交售由原来生产队集中交售改为由承包户分散交售,棉花收购工作量成倍增加。为适应新的情况,各收购厂、站随之增摊增点、增磅、增人,加班收购。各公社划片定点、定村、定时集中收购。1984年,棉花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为搞好棉花收购,县委、县府及时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银行部门作好资金筹集,交通、电业部门搞好运输供电,公安部门维持好收购秩序,棉花收购部门增设收购网点。全县20个基层供销社、5个棉厂除原来的收购站、点以外,又增设17处收购点。全县形成5华里有点,10华里有站,15华里有厂的棉花收购网络。在10月份收购高峰期,棉厂日收购50万斤籽棉,棉站日收购10万斤籽棉,收购点日收1万斤籽棉。全年收购皮棉75万担,商品率99%。1985年,对棉花收购站、点作了适当调正,全县设厂级收购站11个,站级收购点13个,站为厂代收,棉款下贷上划,棉花交厂复验有效,厂与站结算手续费、运输费及合理损耗费等。由于站、点设置合理,收购人员配备齐全,收购秩序好于往年,如期完成了40.9万担皮棉的收购任务。
棉花销售
民国时期,花行所收购的棉花运往本县棉厂经加工后,少部分交往济南纱厂,大部份由县联社联合办事处组织运往济南联合办事处销售。1936年经由济南联合办事处售出花衣27917斤。日伪时期,大量棉花被日商掠夺性抢购运往日本。解放初,县人民政府将所征公棉经加工后交棉纱布公司。1952年,县供销社设棉花经理部,为棉花专营机构。本县棉厂或县外棉花加工厂代为加工,加工后的皮棉及棉短绒均由棉花经理部负责调拨销售。棉花经理部则按照省供销社或县供销社制定的加工费标准同棉厂结算。1960年始,棉厂除对收购的籽棉负责加工外,还对生产队交售的保种棉加工成皮棉后负责打包,同其他商品棉一样交棉花经理部,棉厂只收取打包费用。棉花经理部所经营的商品棉除调往外省、市外,还外销新加坡、朝鲜、马来西亚、香港等20个国家和地区。1981年棉厂由代加工改为直接经营,其销售方式分为供应、调拨和自销。供应销售即为棉厂将皮棉直接销往纱厂或有关工业部门,调拨销售即为棉厂将皮棉调往省内、外供销系统各有关单位。所谓自销是开放搞活后的一种新的销售方式,时间不长就被取消。无论是供应还是调拨,都必须执行省供销社的统一价格规定和统一调拨计划,棉厂无权变动或拒绝。
临邑县历年皮棉收购统计表
单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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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收购量 ┃年度 ┃收购量 ┃年度 ┃ 收购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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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 49745 ┃ 1965 ┃ 86300 ┃ 1978 ┃ 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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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 ┃ 38310 ┃ 1966 ┃ 85386 ┃ 1979 ┃ 27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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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 ┃ 38027 ┃ 1967 ┃ 82227 ┃ 1980 ┃ 166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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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 ┃ 75767 ┃ 1968 ┃ 60788 ┃ 1981 ┃ 242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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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 ┃ 75602 ┃ 1969 ┃ 83335 ┃ 1982 ┃ 254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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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75684 ┃ 1970 ┃ 83001 ┃ 1983 ┃ 481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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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123408 ┃ 1971 ┃ 55854 ┃ 1984 ┃ 75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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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 ┃ 78895 ┃ 1972 ┃ 49595 ┃ 1985 ┃ 409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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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 ┃ 48841 ┃ 1973 ┃ 5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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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2859 ┃ 1974 ┃ 3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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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 ┃ 11342 ┃ 1975 ┃ 38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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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 ┃ 54432 ┃ 1976 ┃ 203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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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 55261 ┃ 1977 ┃ 187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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