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县城和集镇始有合作性质的商业。到1934年(民国23年)全县城镇有合作商业5处,社员67人,资金1920元。1935年合作商业增至8处,社员122人,股本2760元。其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合资经办,共同管理,盈亏分担;一种是一人或几人经揽,吸收资金入股,半年或一年按股金分红。合作商业兴衰不定,1937年日军入侵后,合作商业残遭破坏而停办。1945年8月临邑解放后,合作商业又逐步发展起来。1946年,县城主要私营合作性质的商业有经营酱菜的东关农民合作社,南关农村酱园,经营杂货的柴市街知行合作社,经营茶叶的农民茶庄,经营瓷器的“新丰”号,经营铁器的“裕民”号等商家。合作商业资金350多万元。1947年,县民主政府领导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发展生产,休养生息。先后有城关、宿安、夏口、孟寺、马寨、德平、理合等较大集镇成立了联村社。联村社的规模不一,有的一个大村自办,有的几个小村联办,其方法都是农民自愿集资入股开办商店,目的是推销自己多余的产品,购买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免除奸商中间盘剥。1949年9月成立了县生产推进合作总社,下辖14个联村供销合作社。主要收购棉花、粮食,供应饼肥、小农具、食盐、火柴、煤油等生产、生活用品。1950年,县生产推进社设立供应科和推销科,推销分代购和自营两种。1951年,临邑县生产推进合作总社更名为临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供销合作社章程”,确立了“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办社方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县联社机关相继建立了供应经理部,推销经理部,组导股,财会统计股等职能部门。是年,国营商业各部门相继下伸,对供销社实行赊销、代购、代销、批发价优惠等扶持政策,国家和银行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待,而供销社则对入股社员实行购物优惠、年终分红的办法,使社员得到实惠,在现实利益上明显优于非社员,从而增强了供销社的吸引力,加速了供销社的发展。1952年,根据上级指示,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了整顿,将14个基层供销社合并为7个区供销合作社。整顿后,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办社资金不断扩大,供销社越办越兴旺。1953年有社员57062名,占全县总人口的24.7%,有股金107万元,供销总值为637万元。1954年有社员62867名,占全县总人口的25.95%,有股金119万元,全年供销总值为923万元。对比1953年社员增加5905名,股金增加120.7万元,供销总值增加286万元。1955年,销售总额为547.8万元,收购总额为721.4万元。1956年,撤销德平县,原德平、理合两个区社划归临邑,全县增至9个区社。到1957年,销售总额增至815.1万元,收购总额增至747.5万元。1959年12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同时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基层供销社改为人民公社的商业科。供销社由集体改为国营,由民办改为官办,社员代表大会也名存实亡,从而疏远了农民同供销社的关系,严重影响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致使供销系统14个独立核算单位全部亏损。
1961年,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营情况有所好转,14个独立核算单位中已有3个扭亏增盈,共盈余10.84万元,其余11个单位仍亏损43.85万元。1962年,供销社从国营商业中分离出来,供销工作有了新的转机,重新显示出自主经营的灵活性,销售额和收购额都有明显增长。1963年销售额为1040万元,比1962年增长33%,收购额为821万元,比1962年增长182.9%。到1965年,销售额增至1351万元,收购额增至1113万元。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极左影响,供销社又一次改变性质划为国营商业,从而失去了自主经营的灵活性,滋长了官商作风,消弱了农村商品经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75年8月,在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又重新恢复了供销合作社。1976年,在原有9个基层供销社的基础上增设为20个基层供销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供销合作社根据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商品成倍增加,农民购买力显著提高,要求供销社办的事情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审时度势加快了改革的步伐,疏通了流通渠道,开展了议购议销和联合经营。1980年,商品销售额为3606万元,比1977年增加了693万元。1983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改为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同时召开了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从此,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目标,建立系列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社的群体优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横向联营,拓宽经营、生产、服务领域,其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供销工作越做越好,供销社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1985年同1975年相比,固定资产由373万元增加到99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由608万元增加到699万元,职工队伍由1568人增加到3095人,商品销售额由2067万元增加到4288万元。1985年,供销合作商业在全县范围内已构成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网络,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后勤保障。
第二节 集体商业
民国初期,县城和集镇始有合作性质的商业。到1934年(民国23年)全县城镇有合作商业5处,社员67人,资金1920元。1935年合作商业增至8处,社员122人,股本2760元。其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合资经办,共同管理,盈亏分担;一种是一人或几人经揽,吸收资金入股,半年或一年按股金分红。合作商业兴衰不定,1937年日军入侵后,合作商业残遭破坏而停办。1945年8月临邑解放后,合作商业又逐步发展起来。1946年,县城主要私营合作性质的商业有经营酱菜的东关农民合作社,南关农村酱园,经营杂货的柴市街知行合作社,经营茶叶的农民茶庄,经营瓷器的“新丰”号,经营铁器的“裕民”号等商家。合作商业资金350多万元。1947年,县民主政府领导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发展生产,休养生息。先后有城关、宿安、夏口、孟寺、马寨、德平、理合等较大集镇成立了联村社。联村社的规模不一,有的一个大村自办,有的几个小村联办,其方法都是农民自愿集资入股开办商店,目的是推销自己多余的产品,购买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免除奸商中间盘剥。1949年9月成立了县生产推进合作总社,下辖14个联村供销合作社。主要收购棉花、粮食,供应饼肥、小农具、食盐、火柴、煤油等生产、生活用品。1950年,县生产推进社设立供应科和推销科,推销分代购和自营两种。1951年,临邑县生产推进合作总社更名为临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供销合作社章程”,确立了“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办社方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县联社机关相继建立了供应经理部,推销经理部,组导股,财会统计股等职能部门。是年,国营商业各部门相继下伸,对供销社实行赊销、代购、代销、批发价优惠等扶持政策,国家和银行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待,而供销社则对入股社员实行购物优惠、年终分红的办法,使社员得到实惠,在现实利益上明显优于非社员,从而增强了供销社的吸引力,加速了供销社的发展。1952年,根据上级指示,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了整顿,将14个基层供销社合并为7个区供销合作社。整顿后,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办社资金不断扩大,供销社越办越兴旺。1953年有社员57062名,占全县总人口的24.7%,有股金107万元,供销总值为637万元。1954年有社员62867名,占全县总人口的25.95%,有股金119万元,全年供销总值为923万元。对比1953年社员增加5905名,股金增加120.7万元,供销总值增加286万元。1955年,销售总额为547.8万元,收购总额为721.4万元。1956年,撤销德平县,原德平、理合两个区社划归临邑,全县增至9个区社。到1957年,销售总额增至815.1万元,收购总额增至747.5万元。1959年12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同时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基层供销社改为人民公社的商业科。供销社由集体改为国营,由民办改为官办,社员代表大会也名存实亡,从而疏远了农民同供销社的关系,严重影响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致使供销系统14个独立核算单位全部亏损。
1961年,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营情况有所好转,14个独立核算单位中已有3个扭亏增盈,共盈余10.84万元,其余11个单位仍亏损43.85万元。1962年,供销社从国营商业中分离出来,供销工作有了新的转机,重新显示出自主经营的灵活性,销售额和收购额都有明显增长。1963年销售额为1040万元,比1962年增长33%,收购额为821万元,比1962年增长182.9%。到1965年,销售额增至1351万元,收购额增至1113万元。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极左影响,供销社又一次改变性质划为国营商业,从而失去了自主经营的灵活性,滋长了官商作风,消弱了农村商品经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75年8月,在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又重新恢复了供销合作社。1976年,在原有9个基层供销社的基础上增设为20个基层供销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供销合作社根据农村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商品成倍增加,农民购买力显著提高,要求供销社办的事情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审时度势加快了改革的步伐,疏通了流通渠道,开展了议购议销和联合经营。1980年,商品销售额为3606万元,比1977年增加了693万元。1983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改为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同时召开了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从此,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目标,建立系列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社的群体优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横向联营,拓宽经营、生产、服务领域,其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供销工作越做越好,供销社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1985年同1975年相比,固定资产由373万元增加到991万元,自有流动资金由608万元增加到699万元,职工队伍由1568人增加到3095人,商品销售额由2067万元增加到4288万元。1985年,供销合作商业在全县范围内已构成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网络,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