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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三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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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采取高地整畦田,坡地搞条田,洼地筑台田的治涝改碱措施,全县普遍进行“三田”治理。
台田
县在李家乡刘道行洼和双丰乡清凉店洼及济德公路两旁进行台田建设,台面宽50米;台田沟,上口宽5米,深1.5米,底宽8米,台面抬高0.3米,到1967年,全县共筑台田12.5万亩。台田沟滞蓄地面水,防积涝和解涝。但台田费时费工,耕种不便,不同程度的碱化土地,后多被平毁。
条田
县境在田间骨干排水工程已能解除积涝的基础上,从1964年起,逐步在坡地上开挖田间低级排水工程——条田。面宽50米左右,长300~400米,沟深一米,底宽0.5~1米,上口宽2.5米。至1967年,共计完成条田24万亩。
畦田
县境内历史上除零星园田为畦田种植外,基本属于广种薄收。随农田排灌事业的发展,逐步重视整平土地,筑埂打畦。1957年在德平镇搞大地畦田试点,达到地平如镜,埂直如线。1965年,全县普遍进行畦田建设。至70年代,在排水沟网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以末级沟渠控制面积(一般为长300米,宽50米)为单位整平打畦,其宽度可视作物和播种方式确定,平整单位视地形可大可小,并有合适的田面宽度,以利排灌。到1985年,全县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土地实现了大地畦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