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齐河县志》是齐河县修志史上的第七部志书,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记载齐河县历史和现状的资料书。
一、中共齐河县委、齐河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了志书的编修工作。1981年4月,组成县志编纂委员会,县委书记李明贞任编委会主任,副书记李化武、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修业,副县长张玉贵任副主任,邢兆忠、吴永昌、韩秀河、张兴泽、王德轩、李兴堂、王兆云任委员。编委会下设办公室,邢兆忠任主任,王庆美任副主任,10月,黄辉任副主任(至次年5月)。1984年6月,编委会成员变动。县委书记许焕新任主任,副主任职增加县长王玉岱、县委副书记宋继峰、副县长张德胜、县委办公室主任郝德禄、县委企业政治工作部部长邢兆忠,原编委会副主任张修业和原政协副主席赵竹修任顾问,张汉臣、吴永昌、王庆美、刘浩、刘俊富、杨群、客廷山、马惠远任委员,郝德禄兼任办公室主任(至1988年1月),客廷山任副主任(至1985年9月)。
二、工作人员几经变动。张延本撰写了《军事》卷中的“31支队始末”;陈志中撰写了部分人物传记的第一稿;王文笑撰写了《黄河咽喉》卷初稿,《工业》、《农业》、《自然地理》、《水利》、(交通邮电》等部分章节的第一稿,参与了《大事记》初稿的修改;张树臻撰写了《大事记》初稿的1960年前部分;阮兴珠撰写了《人民生活》卷、《财税金融》卷中的“财税”、《劳动人事》卷中的“劳动”送审稿及《人物》等卷部分初稿;张增先参与了《水利》卷初稿的撰写;李登山参与了《水产》初稿的撰写;王庆美审改了初稿的部分内容;另有工作人员马惠远、李光平、丁伟等人先后调离。
三、成稿过程中得到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大力协助。其中华店、大夫营、大王、大张、赵官镇、仁里集、表白寺、富足店、靳家、小周、务头、局北、大黄等13个乡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水利局、气象局、商业局、县供销社联合社、黄河段、民政局、农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齐河县支行、林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轩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标准计量局、县人民检察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药材公司、物资公司、外贸公司、人事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党校、电业公司、司法局、广播事业局、文化局、粮食局、邮电局、交通局、教育局、一轻公司、二轻公司、水产公司、档案局等40多个县直部门或驻齐单位,写出分志或资料长编,为志稿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在定稿过程中,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化诚、县志处副处长马福震以及沈国良、王建国、郭永生,地区史志办公室主任徐洪岭、副主任张复海等多次审改志稿。山东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及其所长张林泉副教授给予了热诚帮助,《山东教育》编辑部路延捷撰写了《自然地理》卷中“地质”部分。齐河师范讲师张雪林校注了古文并参与了部分卷章的编辑工作。县水利志办公室李赐成、黄亚英撰写了《水利》卷送审稿,齐河师范讲师李文娟撰写了《方言俗语》卷中“语音”部分,县委办公室贺光华撰与了《概述》部分。1988年5月,县编委会审查了志稿,8月,县编委会组织(以承担卷次为序)张宜华、贺光华、张荣德、史勤、吴国福、王文笑、刘宝青、王方成、阮兴珠、王平、宋善举、李孝平、邢怀贵、张雪林、李光平等人对送审稿进行修改、誊清。1989年5月前后(以参与时间为序)张荣德、谯英伦、张宜华、贺光华参与了志稿的再次修改。郝德禄对全志进行了统编。
另有万金钟、崔尊朋、李兆俭、华立夫、郑金强、黄辉、华锋、宋业玺、刘锦山、翟吉涛、王德海、马景柱、徐冬梅等人参与了部分初稿的修改。阮兴珠、宋吉平、张晓德参与了校订工作。
县志工作先后得到了许多老同志的热情关怀,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编者
1989年5月
编后记
新编《齐河县志》是齐河县修志史上的第七部志书,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记载齐河县历史和现状的资料书。
一、中共齐河县委、齐河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了志书的编修工作。1981年4月,组成县志编纂委员会,县委书记李明贞任编委会主任,副书记李化武、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修业,副县长张玉贵任副主任,邢兆忠、吴永昌、韩秀河、张兴泽、王德轩、李兴堂、王兆云任委员。编委会下设办公室,邢兆忠任主任,王庆美任副主任,10月,黄辉任副主任(至次年5月)。1984年6月,编委会成员变动。县委书记许焕新任主任,副主任职增加县长王玉岱、县委副书记宋继峰、副县长张德胜、县委办公室主任郝德禄、县委企业政治工作部部长邢兆忠,原编委会副主任张修业和原政协副主席赵竹修任顾问,张汉臣、吴永昌、王庆美、刘浩、刘俊富、杨群、客廷山、马惠远任委员,郝德禄兼任办公室主任(至1988年1月),客廷山任副主任(至1985年9月)。
二、工作人员几经变动。张延本撰写了《军事》卷中的“31支队始末”;陈志中撰写了部分人物传记的第一稿;王文笑撰写了《黄河咽喉》卷初稿,《工业》、《农业》、《自然地理》、《水利》、(交通邮电》等部分章节的第一稿,参与了《大事记》初稿的修改;张树臻撰写了《大事记》初稿的1960年前部分;阮兴珠撰写了《人民生活》卷、《财税金融》卷中的“财税”、《劳动人事》卷中的“劳动”送审稿及《人物》等卷部分初稿;张增先参与了《水利》卷初稿的撰写;李登山参与了《水产》初稿的撰写;王庆美审改了初稿的部分内容;另有工作人员马惠远、李光平、丁伟等人先后调离。
三、成稿过程中得到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大力协助。其中华店、大夫营、大王、大张、赵官镇、仁里集、表白寺、富足店、靳家、小周、务头、局北、大黄等13个乡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水利局、气象局、商业局、县供销社联合社、黄河段、民政局、农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齐河县支行、林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轩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标准计量局、县人民检察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药材公司、物资公司、外贸公司、人事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党校、电业公司、司法局、广播事业局、文化局、粮食局、邮电局、交通局、教育局、一轻公司、二轻公司、水产公司、档案局等40多个县直部门或驻齐单位,写出分志或资料长编,为志稿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在定稿过程中,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化诚、县志处副处长马福震以及沈国良、王建国、郭永生,地区史志办公室主任徐洪岭、副主任张复海等多次审改志稿。山东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及其所长张林泉副教授给予了热诚帮助,《山东教育》编辑部路延捷撰写了《自然地理》卷中“地质”部分。齐河师范讲师张雪林校注了古文并参与了部分卷章的编辑工作。县水利志办公室李赐成、黄亚英撰写了《水利》卷送审稿,齐河师范讲师李文娟撰写了《方言俗语》卷中“语音”部分,县委办公室贺光华撰与了《概述》部分。1988年5月,县编委会审查了志稿,8月,县编委会组织(以承担卷次为序)张宜华、贺光华、张荣德、史勤、吴国福、王文笑、刘宝青、王方成、阮兴珠、王平、宋善举、李孝平、邢怀贵、张雪林、李光平等人对送审稿进行修改、誊清。1989年5月前后(以参与时间为序)张荣德、谯英伦、张宜华、贺光华参与了志稿的再次修改。郝德禄对全志进行了统编。
另有万金钟、崔尊朋、李兆俭、华立夫、郑金强、黄辉、华锋、宋业玺、刘锦山、翟吉涛、王德海、马景柱、徐冬梅等人参与了部分初稿的修改。阮兴珠、宋吉平、张晓德参与了校订工作。
县志工作先后得到了许多老同志的热情关怀,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编者
198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