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旧志的情况
齐河建县850余年,已知编修县志6次,乡土志、乡土志教本各1次。
第一部志书修于1577年(明万历十一年)。时文登县人陶性任齐河县训导,见县无志,慨然纂成一部,由知县浦卿鉴定,县人房守士作序。惜未付印,未得流传。
第二部志书修于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知县蓝奋兴监修,县人王道光、张浯、赵瑞吉、房韫晟、王 编纂。此部志书在第一部手抄稿基础上,审核补拾而成,分八卷、首一卷,计3万字。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今县志办公室仅有影印本。
第三部志书续修于1737年(清乾隆二年)。知县事上官有仪监修,许琰编纂。全志分仁、义、礼、智、信5册11卷,计8万余字。县志办公室于1983年在禹城县志办公室帮助下获得一套,另有山东省图书馆等17个单位藏。
第四部志书于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续修,成于1774年(乾隆三十九年)。知县万绵前、范丽光先后监修,吴征士、罗枨、郝允哲纂。共10册40卷,每卷之首,各有弁言。现孤本仅有10卷,存湖南省图书馆,县志办公室存有胶卷。
第五部志书续修于1866年(清同治五年),仅于第四部志书卷首补刊一序,为知县事李均纂。现藏于南京图书馆、南通图书馆。
第六部志书始修于1929年(民国18年),成书于1933年(民国22年)。县长杨豫修监修,县长迟春荣、张德润、赵文豪先后议修,李子厚等4人协修。筹备主任李赐义。县长阎廷献、县人郝金章总纂。编辑为孙秀坤等7人,采访为王开祥等16人,分校为王世栋等11人,缮写为陈玉章等4人。全志分上下两函,计16册、34卷、50万字。由济南中西美术印刷社铅印。现县志办公室有两部,县档案局、山东省图书馆等17个单位藏。
1908年(清光续末年),编修《齐河县乡土志》一卷,为石印本,为县人贡生张灿之纂修,共1.8万字。现县志办公室存有影印本,另有山东省博物馆等7个单位藏。1917年(民国6年),县举人孙同文编《齐河县乡土志教本》一册。为劝学所印本,全志万余字。现青岛图书馆、大众日报社资料室有藏。
二、新志编修文件辑存
(一)中共齐河县委关于编修县志和征集党史资料的意见(摘要)(齐发[1981]第13号)
一、充分认识编修县志和征集党史资料的意义
县志,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人们从事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编写新的县志,有助于我们搞好四化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
我县是革命老根据地,一些早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年事已高,他们头脑中的活资料,也急待总结整理。所以,趁老一辈革命者还健在的时候,征集、撰写党史资料,是件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成立齐河县编志委员会、齐河县党史资料征集小组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成立编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采访、编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另设顾问若干人。
县编志委员会同时也是党史资料征集小组,负责征集党史资料工作。
三、发动群众,大造舆论
编写县志,征集党征资料,上溯时间很长,涉及面很广,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大造舆论,充分发动干部群众。除集中一定力量专职编撰,并要发挥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作用。县委除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外,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工具广泛进行宣传,使全县人民都来关心县志工作,积极贡献文物、史料、撰写亲身经历和见闻,提供一人、一事、一闻之线索,为编写县志、征集党史资料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个部门要分工合作,协同作战。各个部门分担的专志编写工作,由县编委会统筹安排,具体部署。
四、县志的编写和征集党史资料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编写县志和征集党史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必须忠于客观事实,力求准确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对贡献的重要文献、文物、资料,除复制一份交给本人留作纪念外,并根据所献文献的价值,适当给以物质奖励。
(二)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县志工作的决议
(1986年7月3日通过)
齐河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志办公室副主任王长月同志,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齐河县志》编纂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修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地方志,对鉴往知来、发挥当地经济文化优势、开发新资源等方面,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齐河新县志将囊括本县一百四十年之诸方全史,定有重要资政作用。
会议认为,我们的县志工作,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经过三四年的努力,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对县志办公室所有同志的拼搏精神和工作成绩表示满意。但是,我县县志初稿的编写尚有百分之三十的任务亟待完成,特别是下步还需精雕细刻地修改,且要在八七年脱稿送审,任务非常艰巨。因而希望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大力支持,进一步协同努力,一定按省“七五”计划要求,保证按期完成。
会议同意张德胜副县长、郝德禄主任关于特请有关单位具有丰富文化知识的人员集中审稿的做法,政府应予重视、支持,扎实进行。同时,请组织、人事部门对县志办公室人员及早给予适当加强,以保证圆满完成我县编写县志的任务。
(三)关于齐河县志的编纂情况
《齐河县志》主编郝德禄
1988年7月28日
一、《齐河县志》的编修过程
1981年4月1日,中共齐河县委决定成立“齐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下设办公室,以编修《齐河县志》。到10月份,县志办公室陆续配至8人,工作逐步展开。一部分同志研究县内旧志和学习参考省内外新县志,拟定《齐河县志》篇目;一部分同志广征博采搜集资料。1982-1983年研究了现存的4部《齐河县志》、2部乡土志和省内外40余县的新县志篇目,在此基础上,对齐河新县志目录进行了3次修订,并试写了建置、人口、自然地理等卷。为搜集资料,工作人员行程5万余公里,在全国19个省市采访知情者上千人,在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烈士陵园等40余个单位查阅档案数万册,并搜集到部分文物、照片。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土资料调查活动,有条件的写了部门志、乡镇志。1983年,有230人参与这项工作,形成资料90册、250万字。到1984年,县志办公室共收集资料2254万字,在此基础上转入编写阶段。至1986年底完成100万字的初稿,1987年12月完成送审稿。
为了确保志稿质量,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步,立准立实资料。首先,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全面整理,然后进行认真鉴别,不但注意考证资料的真伪,而且对那些最能反映事物本质和特点的资料进行了大力挖掘,力争无遗漏。
第二步,总纂和分纂相结合。即在分纂阶段做到胸有全局,处理好内容交叉部分,力避重复;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该返工的志稿,绝不姑息迁就;对于疑难问题,当即立断,不拖到最后处理;由主编、副主编对志稿进行必要的扩充或压缩,直至改写或重写某些节、目。
第三步,聘请专家内行反复修改初稿。一是将初稿有针对性地寄发当事者、知情人、专家、学者,请他们给予修改、补充。几年来,我们形成了北京、上海、杭州、昆明、贵阳、西安、南京、沈阳、济南、泰安、聊城等十几个信息反馈点。这期间,共寄送文稿900余人次,收到修改意见字数30多万。二是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聘请部分有特长的人帮助修改。如请专门家、内行人、离休讲师等当临时编辑或编外编辑,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齐河师范讲师张雪林年届古稀,为了核对人物传上的一句碑文,竟骑自行车往返百余里。齐河师范讲师李文娟还抱病纂写了方言中语音部分。三是聘请熟悉县情、知识较丰富的同志审稿。1986年夏聘请20名同志审阅部分志稿;1987年春,组织县委、县府10余名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文字工作多年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审初稿40万字。四是注意和分志机构沟通信息,保持密切联系,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并将这些成果吸收到县志中来。五是编委会和知情人审。1988年4月27日,县委、县府召开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在县老同志参加的百人县志审稿会,县委、人大、县府、政协、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地主管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县长王玉岱就审稿的目的、意义、方法及要求讲了意见,县委副书记宋继峰将志稿涉及到的66个部门划分为28个审稿小组、并作了具体部署。此后,全县300余名占有第一手资料的同志利用10天时间对志稿所载史实进行核实,县委书记官延水听取了各有关单位的修正意见后,就如何修改志稿做了具体指示,使审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请知情人对《大事记》、《人物》、《民主革命斗争纪略》、《政权政协》、《党派团体》等卷进行了重点审核,发出送审稿229册,收回修改意见近500条。六是请当事人审。县委、县府于1988年5月28日至31日召开“县志修订老干部座谈会”,邀请建国前后曾在我县任职的老干部来县座谈。他们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志稿所载史实字斟句酌,认真审定,使志书渐臻完善。可以说,《齐河县志》凝聚着全县人民包括曾在齐河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前辈的心血。同时,省、地史志办的领导同志和兄弟县的同行们,在志稿的形成过程中也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借此机会,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齐河县志》送审稿的顺利完成主要靠四条:一是县委、人大、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的领导同志的重视。这期间,县委、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人大常委会听取县志办公室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县委为了加强县志办公室工作,曾先后四次委派领导水平高、组织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去负责这项工作,使县志办公室充满活力。
二是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一部县志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哪一个部门是完不成的,它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援,这包括文字打印、摄影、稿件修改等工作。
三是老领导、老前辈的关心和支持。曾在本县工作过的许多老前辈、老领导多次给县志办寄资料、纠正错误,有的千里迢迢来县志办送材料、谈情况。浙江省军区独立师原政治部副主任李文博同志在与县志办公室工作人员交谈中,心脏病突发,不幸去逝,为县志的编写贡献了最后的力量。居住在本县的一些老领导,也为县志的编写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是县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持之以恒的努力。县志办公室的同志们不图名不图利,勤勤恳恳,潜心写作。为此,先后有10人被省、地、县评为先进工作者。1986年县志办公室被行署评为先进集体。
二、关于志稿的几点说明
第一,关于志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部志书是一个县带有权威性的资料著述,它不但服务于当代,而且要传之于后世。所以,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编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力求实事求是地记载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尤其对于建国以来的史实和现状的记载。我们始终强调,必须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得当、文风端正,既使志稿具有时代特点,又能反映齐河的地方特点。
第二,关于断限。志书的基本上限是1840年,但考虑到是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首次修志,它不是对旧志的续修,而是一部社会主义的新志书,在详今略古的原则下,应该包揽旧志中某些有价值的内容,使读者看到新志,一般不再翻检旧志,所以上限不搞“一刀切”。如《大事记》起于齐河旧城得名于耿济时,即公元29年春;《建置》卷起于齐河建县时,即公元1130年(金天会八年);还有《人口》、《自然地理》、《文化艺术》、《人物》以及经济类、社会类中的某些卷次都本着上述精神处理。志书的下限是1985年。一般讲,事物的发展变化是无穷的,但一部志书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下限,才能止笔,同时,这也是方志本身所具有的延续性的特点决定的。有了统一的下限,后人修志才便于衔接。因此,下限是“一刀切”。但考虑到齐河的实际情况及某些事件的因果关系,极个别的内容略作下延。
第三,关于志书的结构。《齐河县志》设概述、大事记等,计32卷、110章、346节。
卷首部分。这一部分由县图、照片、序言、目录、凡例、大事记等七项内容组成。概述总叙县情,大事记纵贯古今,记述重点放在近代和现代,以反映齐河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历史脉络。
正卷部分。由各专志及人物两大部分组成。各专志依次设《建置》、《人口》、《自然地理》、《农业》、《林业》、《水利》、《黄河咽喉》、《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能源利用》、《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城乡建设》、《党派团体》、《民主革命斗争纪略》、《政权政协》、《司法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军事》,《卫生体育》、《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方言俗语》、《风俗》、《人民生活》、《宗教》等29卷。
立卷设章,注意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所谓时代特点,就是使整部志书的谋篇布局、卷次排列、专志划分等能够反映当今社会的基本方面,反映各门类的内涵和外延以及门类之间的内在联系。所谓地方特点,就是注意从齐河的实际出发,合理地设计了《黄河咽喉》、《民主革命斗争纪略》两卷。《黄河咽喉》与《水利》并列,这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黄河的内容在水利部分囊括不了,更重要的是意在展示齐河人民在“根治黄河水害、综合开发利用黄河水沙资源”的方针指引下,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民主革命斗争纪略》放在《党派团体》与《政权政协》之间,以时为序,纵写史实,以充分反映近代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齐河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史实。
人物是历代志书的重点部分,我们这次修志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较好地体现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以传、录、表的顺序排列,共分六项内容。
第一项是传。立传者共76人,有6人是合传。其中古代1人,近代14人,现代61人。采用空白示意法,将近、现代人物区别开来,将反面人物集中到一起。按卒年顺序排列。
第二项是录。人名录收集义和团人员78名,革命烈士1902人。革命烈士英名录依据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整理,列姓名、村名、牺牲时间地点3项,以烈士所在乡镇为单位,按地名办公室提供的顺序排列。同一乡镇的烈士按牺牲日期排列。经过反复核实,牺牲地点不详的留为空白,牺牲时间不详的排在该乡镇最后。
第三项是表。知县、县长一览表,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将1939年(民国28年)前的215名县长全部收入。需要说明的是,国民政府正式委任的最后一届县长于1937年(民国26年)日本侵略军逼近县境时弃职潜逃。1939年,流亡在阿城的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向齐河委任新县长。同时,国民党四区专员袁聘芝也向齐河委任县长。这两名县长初期都有抗日行为,后来,一名坚持抗战并加入了共产党,一名成为变节分子。我们在考察这段历史时认为,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国民政府还代表着国家,在齐河范围内,县级政权虽然已经瓦解了,但部分区乡政权还存在,上述两名县长在不同的区域还有号召力,且有抗日行动,因此,应该认定他们国民县长的身份,将国民政府县长一职最后断在1939年。之后,从抗战胜利初期至1948年,国民党政权向本县派了四任县长,因这4人有的本来就是汉奸,罪大恶极,且他们的活动范围只在县城附近,而真正行使权力的是人民民主政府,所以,对这四任县长,我们不予承认。为了不淹没这段历史,将其记入有关章节。
第四项也是表。第一表是正、副县长序列表,由这个表即可推知是记载的人民县长(民国及其之前没有副县长这一设置)。此表从1938年3月第一任抗日县长起,至1985年,包括“革命委员会”主任在内计29人,副县长包括“革委会”副主任计57人次。其他9个表记载了1985年前的人大、政协、地方武装的县级干部,建国前的县府秘书,建国前的正区职干部,本项累计703人次。
第五项由老干部名录和英模人物组成。老干部名录收集在第四部分里没有提及,而在1985年以前担任地师级以上职务的县籍人物;英模人物是指县籍或客籍人物一等功荣立者、全国战斗英雄、国家勋章获得者、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先进个人以及特级教师等。在上述范围内已经去世且立传的不再收入,这项共180人次。
第六项是闻人,收录在本县历史上有重大影响或作了开创性事业的人物,“闻人(一)”收作古者,“闻人(二)”收在世者。
上述六项共收集3193人次。
卷末部分,主要收录本县文献,历代名人对齐河的诗赋、齐河县沿革考、驻齐单位简介、修志史略等。
这样通过卷首、卷末和正卷部分,使全志浑然一体,构成一个纵横结合,以横为主,既有分类,又有总貌的格局,以体现修志的宗旨。
三、关于志书内容的表述
表述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地图、示意图、照片、表格。文字部分约75万字,以记、志、传、录表述,一律用记叙体,只记事实,不加评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地图、示意图40幅,表格220个,照片55帧。
(此文系在县志评审会议上发言的摘要)
(四)山东齐河县志编纂委员会启事
(原载1989年1月31日
《人民日报》第五版)
《齐河县志》将收入建国前任本县正区职以上、1985年前县籍地师级以上干部和获一等功、战斗英雄、全国先进个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及高级知识分子、国民党高级干部、有重大发明创造者名录。虽多方调查,恐有疏漏,请未联系者于2月底前函告县志办公室。
修志史略
一、有关旧志的情况
齐河建县850余年,已知编修县志6次,乡土志、乡土志教本各1次。
第一部志书修于1577年(明万历十一年)。时文登县人陶性任齐河县训导,见县无志,慨然纂成一部,由知县浦卿鉴定,县人房守士作序。惜未付印,未得流传。
第二部志书修于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知县蓝奋兴监修,县人王道光、张浯、赵瑞吉、房韫晟、王 编纂。此部志书在第一部手抄稿基础上,审核补拾而成,分八卷、首一卷,计3万字。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今县志办公室仅有影印本。
第三部志书续修于1737年(清乾隆二年)。知县事上官有仪监修,许琰编纂。全志分仁、义、礼、智、信5册11卷,计8万余字。县志办公室于1983年在禹城县志办公室帮助下获得一套,另有山东省图书馆等17个单位藏。
第四部志书于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续修,成于1774年(乾隆三十九年)。知县万绵前、范丽光先后监修,吴征士、罗枨、郝允哲纂。共10册40卷,每卷之首,各有弁言。现孤本仅有10卷,存湖南省图书馆,县志办公室存有胶卷。
第五部志书续修于1866年(清同治五年),仅于第四部志书卷首补刊一序,为知县事李均纂。现藏于南京图书馆、南通图书馆。
第六部志书始修于1929年(民国18年),成书于1933年(民国22年)。县长杨豫修监修,县长迟春荣、张德润、赵文豪先后议修,李子厚等4人协修。筹备主任李赐义。县长阎廷献、县人郝金章总纂。编辑为孙秀坤等7人,采访为王开祥等16人,分校为王世栋等11人,缮写为陈玉章等4人。全志分上下两函,计16册、34卷、50万字。由济南中西美术印刷社铅印。现县志办公室有两部,县档案局、山东省图书馆等17个单位藏。
1908年(清光续末年),编修《齐河县乡土志》一卷,为石印本,为县人贡生张灿之纂修,共1.8万字。现县志办公室存有影印本,另有山东省博物馆等7个单位藏。1917年(民国6年),县举人孙同文编《齐河县乡土志教本》一册。为劝学所印本,全志万余字。现青岛图书馆、大众日报社资料室有藏。
二、新志编修文件辑存
(一)中共齐河县委关于编修县志和征集党史资料的意见(摘要)(齐发[1981]第13号)
一、充分认识编修县志和征集党史资料的意义
县志,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人们从事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编写新的县志,有助于我们搞好四化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
我县是革命老根据地,一些早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年事已高,他们头脑中的活资料,也急待总结整理。所以,趁老一辈革命者还健在的时候,征集、撰写党史资料,是件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成立齐河县编志委员会、齐河县党史资料征集小组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成立编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采访、编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另设顾问若干人。
县编志委员会同时也是党史资料征集小组,负责征集党史资料工作。
三、发动群众,大造舆论
编写县志,征集党征资料,上溯时间很长,涉及面很广,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大造舆论,充分发动干部群众。除集中一定力量专职编撰,并要发挥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作用。县委除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外,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工具广泛进行宣传,使全县人民都来关心县志工作,积极贡献文物、史料、撰写亲身经历和见闻,提供一人、一事、一闻之线索,为编写县志、征集党史资料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个部门要分工合作,协同作战。各个部门分担的专志编写工作,由县编委会统筹安排,具体部署。
四、县志的编写和征集党史资料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编写县志和征集党史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必须忠于客观事实,力求准确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对贡献的重要文献、文物、资料,除复制一份交给本人留作纪念外,并根据所献文献的价值,适当给以物质奖励。
(二)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县志工作的决议
(1986年7月3日通过)
齐河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志办公室副主任王长月同志,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齐河县志》编纂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修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地方志,对鉴往知来、发挥当地经济文化优势、开发新资源等方面,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齐河新县志将囊括本县一百四十年之诸方全史,定有重要资政作用。
会议认为,我们的县志工作,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经过三四年的努力,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对县志办公室所有同志的拼搏精神和工作成绩表示满意。但是,我县县志初稿的编写尚有百分之三十的任务亟待完成,特别是下步还需精雕细刻地修改,且要在八七年脱稿送审,任务非常艰巨。因而希望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大力支持,进一步协同努力,一定按省“七五”计划要求,保证按期完成。
会议同意张德胜副县长、郝德禄主任关于特请有关单位具有丰富文化知识的人员集中审稿的做法,政府应予重视、支持,扎实进行。同时,请组织、人事部门对县志办公室人员及早给予适当加强,以保证圆满完成我县编写县志的任务。
(三)关于齐河县志的编纂情况
《齐河县志》主编郝德禄
1988年7月28日
一、《齐河县志》的编修过程
1981年4月1日,中共齐河县委决定成立“齐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下设办公室,以编修《齐河县志》。到10月份,县志办公室陆续配至8人,工作逐步展开。一部分同志研究县内旧志和学习参考省内外新县志,拟定《齐河县志》篇目;一部分同志广征博采搜集资料。1982-1983年研究了现存的4部《齐河县志》、2部乡土志和省内外40余县的新县志篇目,在此基础上,对齐河新县志目录进行了3次修订,并试写了建置、人口、自然地理等卷。为搜集资料,工作人员行程5万余公里,在全国19个省市采访知情者上千人,在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烈士陵园等40余个单位查阅档案数万册,并搜集到部分文物、照片。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土资料调查活动,有条件的写了部门志、乡镇志。1983年,有230人参与这项工作,形成资料90册、250万字。到1984年,县志办公室共收集资料2254万字,在此基础上转入编写阶段。至1986年底完成100万字的初稿,1987年12月完成送审稿。
为了确保志稿质量,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步,立准立实资料。首先,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全面整理,然后进行认真鉴别,不但注意考证资料的真伪,而且对那些最能反映事物本质和特点的资料进行了大力挖掘,力争无遗漏。
第二步,总纂和分纂相结合。即在分纂阶段做到胸有全局,处理好内容交叉部分,力避重复;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该返工的志稿,绝不姑息迁就;对于疑难问题,当即立断,不拖到最后处理;由主编、副主编对志稿进行必要的扩充或压缩,直至改写或重写某些节、目。
第三步,聘请专家内行反复修改初稿。一是将初稿有针对性地寄发当事者、知情人、专家、学者,请他们给予修改、补充。几年来,我们形成了北京、上海、杭州、昆明、贵阳、西安、南京、沈阳、济南、泰安、聊城等十几个信息反馈点。这期间,共寄送文稿900余人次,收到修改意见字数30多万。二是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聘请部分有特长的人帮助修改。如请专门家、内行人、离休讲师等当临时编辑或编外编辑,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齐河师范讲师张雪林年届古稀,为了核对人物传上的一句碑文,竟骑自行车往返百余里。齐河师范讲师李文娟还抱病纂写了方言中语音部分。三是聘请熟悉县情、知识较丰富的同志审稿。1986年夏聘请20名同志审阅部分志稿;1987年春,组织县委、县府10余名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文字工作多年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审初稿40万字。四是注意和分志机构沟通信息,保持密切联系,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并将这些成果吸收到县志中来。五是编委会和知情人审。1988年4月27日,县委、县府召开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在县老同志参加的百人县志审稿会,县委、人大、县府、政协、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地主管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县长王玉岱就审稿的目的、意义、方法及要求讲了意见,县委副书记宋继峰将志稿涉及到的66个部门划分为28个审稿小组、并作了具体部署。此后,全县300余名占有第一手资料的同志利用10天时间对志稿所载史实进行核实,县委书记官延水听取了各有关单位的修正意见后,就如何修改志稿做了具体指示,使审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请知情人对《大事记》、《人物》、《民主革命斗争纪略》、《政权政协》、《党派团体》等卷进行了重点审核,发出送审稿229册,收回修改意见近500条。六是请当事人审。县委、县府于1988年5月28日至31日召开“县志修订老干部座谈会”,邀请建国前后曾在我县任职的老干部来县座谈。他们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志稿所载史实字斟句酌,认真审定,使志书渐臻完善。可以说,《齐河县志》凝聚着全县人民包括曾在齐河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前辈的心血。同时,省、地史志办的领导同志和兄弟县的同行们,在志稿的形成过程中也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借此机会,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齐河县志》送审稿的顺利完成主要靠四条:一是县委、人大、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的领导同志的重视。这期间,县委、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人大常委会听取县志办公室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县委为了加强县志办公室工作,曾先后四次委派领导水平高、组织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去负责这项工作,使县志办公室充满活力。
二是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一部县志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哪一个部门是完不成的,它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援,这包括文字打印、摄影、稿件修改等工作。
三是老领导、老前辈的关心和支持。曾在本县工作过的许多老前辈、老领导多次给县志办寄资料、纠正错误,有的千里迢迢来县志办送材料、谈情况。浙江省军区独立师原政治部副主任李文博同志在与县志办公室工作人员交谈中,心脏病突发,不幸去逝,为县志的编写贡献了最后的力量。居住在本县的一些老领导,也为县志的编写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是县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持之以恒的努力。县志办公室的同志们不图名不图利,勤勤恳恳,潜心写作。为此,先后有10人被省、地、县评为先进工作者。1986年县志办公室被行署评为先进集体。
二、关于志稿的几点说明
第一,关于志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部志书是一个县带有权威性的资料著述,它不但服务于当代,而且要传之于后世。所以,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编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力求实事求是地记载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尤其对于建国以来的史实和现状的记载。我们始终强调,必须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得当、文风端正,既使志稿具有时代特点,又能反映齐河的地方特点。
第二,关于断限。志书的基本上限是1840年,但考虑到是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首次修志,它不是对旧志的续修,而是一部社会主义的新志书,在详今略古的原则下,应该包揽旧志中某些有价值的内容,使读者看到新志,一般不再翻检旧志,所以上限不搞“一刀切”。如《大事记》起于齐河旧城得名于耿济时,即公元29年春;《建置》卷起于齐河建县时,即公元1130年(金天会八年);还有《人口》、《自然地理》、《文化艺术》、《人物》以及经济类、社会类中的某些卷次都本着上述精神处理。志书的下限是1985年。一般讲,事物的发展变化是无穷的,但一部志书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下限,才能止笔,同时,这也是方志本身所具有的延续性的特点决定的。有了统一的下限,后人修志才便于衔接。因此,下限是“一刀切”。但考虑到齐河的实际情况及某些事件的因果关系,极个别的内容略作下延。
第三,关于志书的结构。《齐河县志》设概述、大事记等,计32卷、110章、346节。
卷首部分。这一部分由县图、照片、序言、目录、凡例、大事记等七项内容组成。概述总叙县情,大事记纵贯古今,记述重点放在近代和现代,以反映齐河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历史脉络。
正卷部分。由各专志及人物两大部分组成。各专志依次设《建置》、《人口》、《自然地理》、《农业》、《林业》、《水利》、《黄河咽喉》、《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能源利用》、《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城乡建设》、《党派团体》、《民主革命斗争纪略》、《政权政协》、《司法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军事》,《卫生体育》、《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方言俗语》、《风俗》、《人民生活》、《宗教》等29卷。
立卷设章,注意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所谓时代特点,就是使整部志书的谋篇布局、卷次排列、专志划分等能够反映当今社会的基本方面,反映各门类的内涵和外延以及门类之间的内在联系。所谓地方特点,就是注意从齐河的实际出发,合理地设计了《黄河咽喉》、《民主革命斗争纪略》两卷。《黄河咽喉》与《水利》并列,这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黄河的内容在水利部分囊括不了,更重要的是意在展示齐河人民在“根治黄河水害、综合开发利用黄河水沙资源”的方针指引下,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民主革命斗争纪略》放在《党派团体》与《政权政协》之间,以时为序,纵写史实,以充分反映近代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齐河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史实。
人物是历代志书的重点部分,我们这次修志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较好地体现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以传、录、表的顺序排列,共分六项内容。
第一项是传。立传者共76人,有6人是合传。其中古代1人,近代14人,现代61人。采用空白示意法,将近、现代人物区别开来,将反面人物集中到一起。按卒年顺序排列。
第二项是录。人名录收集义和团人员78名,革命烈士1902人。革命烈士英名录依据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整理,列姓名、村名、牺牲时间地点3项,以烈士所在乡镇为单位,按地名办公室提供的顺序排列。同一乡镇的烈士按牺牲日期排列。经过反复核实,牺牲地点不详的留为空白,牺牲时间不详的排在该乡镇最后。
第三项是表。知县、县长一览表,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将1939年(民国28年)前的215名县长全部收入。需要说明的是,国民政府正式委任的最后一届县长于1937年(民国26年)日本侵略军逼近县境时弃职潜逃。1939年,流亡在阿城的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向齐河委任新县长。同时,国民党四区专员袁聘芝也向齐河委任县长。这两名县长初期都有抗日行为,后来,一名坚持抗战并加入了共产党,一名成为变节分子。我们在考察这段历史时认为,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国民政府还代表着国家,在齐河范围内,县级政权虽然已经瓦解了,但部分区乡政权还存在,上述两名县长在不同的区域还有号召力,且有抗日行动,因此,应该认定他们国民县长的身份,将国民政府县长一职最后断在1939年。之后,从抗战胜利初期至1948年,国民党政权向本县派了四任县长,因这4人有的本来就是汉奸,罪大恶极,且他们的活动范围只在县城附近,而真正行使权力的是人民民主政府,所以,对这四任县长,我们不予承认。为了不淹没这段历史,将其记入有关章节。
第四项也是表。第一表是正、副县长序列表,由这个表即可推知是记载的人民县长(民国及其之前没有副县长这一设置)。此表从1938年3月第一任抗日县长起,至1985年,包括“革命委员会”主任在内计29人,副县长包括“革委会”副主任计57人次。其他9个表记载了1985年前的人大、政协、地方武装的县级干部,建国前的县府秘书,建国前的正区职干部,本项累计703人次。
第五项由老干部名录和英模人物组成。老干部名录收集在第四部分里没有提及,而在1985年以前担任地师级以上职务的县籍人物;英模人物是指县籍或客籍人物一等功荣立者、全国战斗英雄、国家勋章获得者、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先进个人以及特级教师等。在上述范围内已经去世且立传的不再收入,这项共180人次。
第六项是闻人,收录在本县历史上有重大影响或作了开创性事业的人物,“闻人(一)”收作古者,“闻人(二)”收在世者。
上述六项共收集3193人次。
卷末部分,主要收录本县文献,历代名人对齐河的诗赋、齐河县沿革考、驻齐单位简介、修志史略等。
这样通过卷首、卷末和正卷部分,使全志浑然一体,构成一个纵横结合,以横为主,既有分类,又有总貌的格局,以体现修志的宗旨。
三、关于志书内容的表述
表述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地图、示意图、照片、表格。文字部分约75万字,以记、志、传、录表述,一律用记叙体,只记事实,不加评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地图、示意图40幅,表格220个,照片55帧。
(此文系在县志评审会议上发言的摘要)
(四)山东齐河县志编纂委员会启事
(原载1989年1月31日
《人民日报》第五版)
《齐河县志》将收入建国前任本县正区职以上、1985年前县籍地师级以上干部和获一等功、战斗英雄、全国先进个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及高级知识分子、国民党高级干部、有重大发明创造者名录。虽多方调查,恐有疏漏,请未联系者于2月底前函告县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