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饮食 资料库:齐河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齐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4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4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农民
    粮、菜1934年(民国23年),农村总人口中,食小麦者10%,每人每天不足0.5公斤,食高梁、玉米者30%,每人每天也只有250克,半数以上的劳苦大众处于饥寒交迫之中,常以糠菜、树叶糊口。至建国前夕,农民生活大都是“半年糠菜半年粮”,每日一干一稀或一干二稀。干饭多给下地劳动的男人吃,女人则以稀为主。1949年冬季,全县有25000人缺粮,县政府号召“生产自救,节约度荒”,并发动社会为灾民捐粮22400公斤。
    土地改革后,农民生活虽有好转,但仍属较低水平,至60年代提倡吃粗吃饱,亦有部分农户口粮不足。为此,县政府每年均向困难户发放救济款和统销粮,其中以1960年后的三年困难时期为最多。1960年1月,全县有389000人口粮不足,外省、县支援大批粮食,帮助农民度过了灾荒。根据大王乡调查,50年代全乡一般每年发放救济款近万元。60年代初,最多发放到76000元,户均近30元。1963年,农民生活有所好转。1965年,人均口粮达到201.5公斤。之后,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农民人均口粮有减无增,至1976年下降到165公斤。其间,副食品消费甚微,唯节日稍有改善。
    
    表28-9齐河县农民家庭生活人均消费调查表                              单位:元/人
┌──┬───┬───────┬───┬───┬───┬──┬───┬────┬──┐
│分类│合计  │食品          │衣着  │住房  │燃料  │医药│日用品│文化生活│其它│
│年度│      ├───┬───┤      │      │      │    │      │        │    │
│    │      │主食  │副食  │      │      │      │    │      │        │    │
├──┼───┼───┼───┼───┼───┼───┼──┼───┼────┼──┤
│1984│404.2 │84.10 │76.80 │41.90 │140.60│18.10 │2.20│27.20 │7.50    │5.80│
├──┼───┼───┼───┼───┼───┼───┼──┼───┼────┼──┤
│1985│314.99│92.53 │83.63 │30.00 │46.09 │22.15 │5.00│20.30 │8.29    │7.00│
└──┴───┴───┴───┴───┴───┴───┴──┴───┴────┴──┘

    表28-10齐河县农民家庭食品人均消费量调查表  单位:公斤
┌────┬──┬──┬────┬──┬──┐
│品名年度│1984│1985│品名年度│1984│1985│
├────┼──┼──┼────┼──┼──┤
│粮食    │296 │260 │糖果    │0.5 │0.3 │
├────┼──┼──┼────┼──┼──┤
│蔬菜    │155 │102 │糕点    │2   │2.2 │
├────┼──┼──┼────┼──┼──┤
│食油    │11.2│6.5 │水果    │4.2 │1.3 │
├────┼──┼──┼────┼──┼──┤
│食肉    │6.0 │3.7 │卷烟(盒)│39.5│30  │
├────┼──┼──┼────┼──┼──┤
│家禽    │0.7 │0.4 │酒      │4.9 │3.6 │
├────┼──┼──┼────┼──┼──┤
│蛋类    │2.1 │2.0 │茶叶    │0.5 │0.3 │
├────┼──┼──┼────┼──┼──┤
│食糖    │0.9 │0.6 │鱼类    │1   │1.2 │
└────┴──┴──┴────┴──┴──┘

    1979年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人均口粮,1978年为198公斤,到1985年增长到400公斤。一般家庭生活一日三餐中有一菜或两菜,主食全部或大部是细粮。1984年和1985年用划类选点的办法,分别抽查60户(317人)和100户(500人)农民,其生活情况表明:每人每年用于生活支出达350元以上,其中食粮250公斤,花费90元,副食消费80元。
    燃料1949年前,农民家庭以自产的农作物秸杆或老草为主要燃料,很少有烧煤者。30年代,即使象赵官镇拥有2000南土地的大户孟家,冬季亦不过在1房内安一个小小的“憋来气”炉子取暖。至建国后70年代,有少数农户冬季辅以烧煤。80年代,农民家庭烧煤者迅速增多,有一年四季靠烧煤做饭者,一般家庭只在冬季烧煤做饭、取暖兼顾。据1984和1985年调查,每年人均烧柴草500公斤,烧煤100公斤。1980年后重视开发农村能源,至1985年底全县已建成沼气池1881套。
    二、非农业人口
    粮食供应1955年8月,实行粮油定量供应。每月人均成品粮15公斤,食油0.25公斤。其标准根据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不同工种核定。城镇居民按年龄划段核定,以户凭证供应。粮色比例为面粉、粗粮各占50%。粗粮包括大米、小米、玉米面、瓜干等。1960年后定量压缩,居民供应粮每月10.5公斤,食油0.15公斤;国家职工粮12公斤,食油0.2公斤。粮色多为粗粮。1962年粮油供应恢复原标准,并重新核定每人每月食粮定量:重体力劳动者20-24.5公斤,轻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14.5公斤~17公斤;居民供应,成人13.5公斤,非成人按年龄划段供应4.5-10.5公斤,粮色比例为面粉70%,杂粮30%。1971年10月再次调整食粮定量标准:重体力劳动者为19.5-28公斤,轻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为15-17公斤;居民10岁以上者为13.5公斤,9岁以下者3.5-13公斤。粮色不变。1979年后,粮食供应以面粉为主。1981年后增加了精粉面供应,小米、大米、豆类则成为调剂生活用粮。食油供应除每人每月0.25公斤外,离休干部自1982年起每人每月为0.75公斤。居民逢国庆节、春节每人增加供应0.5公斤,并辅以供应花生果、香油等。
    定量供应价格,1955年初定,1965年调整一次,至1985年基本没变。1979年国家在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后,对非农业人口的供应实行“价格倒挂”,每供应百公斤面粉,国家即向粮食部门补贴9.5元。
    燃料供应实行工资供给制期间,烧柴包干供给,一般为一米二柴。1956年工资改革后,煤炭敞开供应。1966年7月实行计划供应,定量标准分集体食堂和居民家庭两类。均以人口划段,按季度定量供应。初,凡集体就餐的职工,10人以下的按居民户对待,11~50人的单位,每季人均50公斤;51-80人的单位,每季人均40公斤;100人以上的单位,每季人均一般为22.5-30公斤;工厂生产工人在此基础上每个人口段均增加5公斤。居民家庭,户1人的每季200公斤,户2人的每季300公斤,3人以上的户,以两口人的户为基数每多增1人,增加25公斤,依次类推。至1971年1月,定量标准下调20%,之后再没做调整,现行标准为:
    
    表28-11齐河县非农业人口粮油供应价格表               单位:元/百公斤
┌────┬──┬──┬──┬──┬──┬──┬──┬───┬───┐
│年度品名│面粉│大米│玉米│高梁│瓜干│小米│大豆│花生果│食油  │
├────┼──┼──┼──┼──┼──┼──┼──┼───┼───┤
│1955    │23.0│25.2│14.6│14.0│11.2│20.6│27.2│24.8  │99.0  │
├────┼──┼──┼──┼──┼──┼──┼──┼───┼───┤
│1965    │35.8│33.6│21.2│18.6│15.4│26.2│28.4│62.4  │160.0 │
├────┼──┼──┼──┼──┼──┼──┼──┼───┼───┤
│1985    │35.8│33.6│21.2│18.6│15.4│26.2│28.4│62.4  │160.0 │
└────┴──┴──┴──┴──┴──┴──┴──┴───┴───┘

    表28-12齐河县非农业人口粮食定量供应分析
┌──────┬───────┬────────┬───────┐
│类别        │总人数        │总供应量(百公斤)│平均数量(公斤)│
│数字        ├───┬───┼───┬────┼───┬───┤
│工种        │1960年│1985年│1960年│1985年  │1960年│1985年│
├──────┼───┼───┼───┼────┼───┼───┤
│重体劳动    │4660  │6842  │1050  │1503    │22.5  │22    │
├──────┼───┼───┼───┼────┼───┼───┤
│轻体力和脑力│2756  │19549 │463   │3131    │16    │16    │
├──────┼───┼───┼───┼────┼───┼───┤
│成人居民    │      │6163  │      │837     │12.5  │13.5  │
├──────┼───┼───┼───┼────┼───┼───┤
│儿童        │      │3788  │      │300     │7.5   │8     │
├──────┼───┼───┼───┼────┼───┼───┤
│大中专学生  │      │1204  │      │196     │16    │16.5  │
├──────┼───┼───┼───┼────┼───┼───┤
│合计        │      │37546 │      │5967    │15    │15.9  │
└──────┴───┴───┴───┴────┴───┴───┘

    表28-13齐河县生活用煤供应情况表(1985年)
┌──┬──────────────────────┬──────────────┐
│分类│集体食堂(公斤/季人)                         │居民户(公斤/季户)           │
├──┼───┬───┬────┬────┬────┼──┬──┬──┬──┬──┤
│人口│11~50│51~80│81~100 │101~150│150以上 │1人 │2人 │3人 │4人 │5人 │
├──┼───┼───┼────┼────┼────┼──┼──┼──┼──┼──┤
│定量│40    │35    │30      │25      │20      │150 │250 │275 │300 │325 │
└──┴───┴───┴────┴────┴────┴──┴──┴──┴──┴──┘

    表28-14齐河县部分副食品销售量调查表                         单位:百公斤
┌────┬───┬────┬───┬───┬───┬───┬───┬───┐
│年度品名│食用油│猪肉    │牛羊肉│鲜蛋  │水产品│食糖  │酒    │茶叶  │
├────┼───┼────┼───┼───┼───┼───┼───┼───┤
│1952    │      │1400    │      │5     │200   │416.5 │1872  │236.5 │
├────┼───┼────┼───┼───┼───┼───┼───┼───┤
│1957    │7429  │3700    │      │22.5  │381   │2686  │4602.5│953.5 │
├────┼───┼────┼───┼───┼───┼───┼───┼───┤
│1962    │2910  │182.5   │      │94    │572.5 │1875  │156   │402   │
├────┼───┼────┼───┼───┼───┼───┼───┼───┤
│1965    │2373  │3806    │      │238   │652   │2189  │2840  │165   │
├────┼───┼────┼───┼───┼───┼───┼───┼───┤
│1970    │567   │4358    │      │      │1551.5│2210  │3040  │323.5 │
├────┼───┼────┼───┼───┼───┼───┼───┼───┤
│1975    │299.5 │9809    │      │2740.5│2328  │2100  │11540 │124   │
├────┼───┼────┼───┼───┼───┼───┼───┼───┤
│1979    │1436  │20301   │271   │376   │2627.5│4730  │22090 │1549.5│
├────┼───┼────┼───┼───┼───┼───┼───┼───┤
│1980    │      │29750   │175   │127   │2710  │5130  │20520 │1356  │
├────┼───┼────┼───┼───┼───┼───┼───┼───┤
│1981    │2810  │29967.5 │150   │274   │2707.5│6600  │18110 │1376  │
├────┼───┼────┼───┼───┼───┼───┼───┼───┤
│1982    │3287.5│19402.5 │520.5 │698   │2260.5│10980 │17440 │1264  │
├────┼───┼────┼───┼───┼───┼───┼───┼───┤
│1983    │9883.5│12506   │297.5 │665.5 │1908.5│7080  │20830 │1278.5│
├────┼───┼────┼───┼───┼───┼───┼───┼───┤
│1984    │5828.5│13492.5 │544.5 │298.5 │822   │7980  │26700 │1203  │
├────┼───┼────┼───┼───┼───┼───┼───┼───┤
│1985    │5110  │21050   │1720  │360   │1090  │8430  │24300 │1240  │
└────┴───┴────┴───┴───┴───┴───┴───┴───┘

    煤炭价格,自实行煤炭计划供应以来始终没变,即阳泉煤每吨25元,荫营煤每吨27.2元,肥城原煤每吨30.8元。1979年国家在提高工业原材料价格后,对非农业人口的燃料供应实行“价格倒挂”,即居民每购买一吨煤,国家补贴15元左右。
    副食品供应蔬菜、肉食、禽蛋及烟酒糖茶等,素以自由购买为主,较少实行定量供应,唯1960年后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供应紧张,部分副食品曾阶段性的实行过定量供应。60年代初,烟酒糖茶实行定量,国家职工每月每人供应茶50克、食糖100克、烟4盒。1963年取消票证,除低档烟外,散酒、茶叶、红白糖供应仍很紧张,直到70年代中后期,上述货品供应趋向缓和。据1965年调查,人均年食肉不足5公斤。“文化大革命”中县城内肉食供应紧张。自1968年10月始行肉票,一般每人每月500克,节日增加1公斤,至1978年敞开供应。
    
    表28-15齐河县消费品零售价格调查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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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价格年度    │1952│1957│1962│1965│1970│1975│1979│1983│1985│备注  │
├────────┼──┼──┼──┼──┼──┼──┼──┼──┼──┼───┤
│白棉布(米)      │0.63│0.69│0.96│0.93│0.93│0.99│0.99│1.23│1.08│      │
├────────┼──┼──┼──┼──┼──┼──┼──┼──┼──┼───┤
│涤卡布(米)      │    │    │    │    │7.11│6.39│6.39│5.43│4.56│      │
├────────┼──┼──┼──┼──┼──┼──┼──┼──┼──┼───┤
│棉汗衫(件)      │    │    │    │    │1.53│1.61│1.61│1.80│1.80│      │
├────────┼──┼──┼──┼──┼──┼──┼──┼──┼──┼───┤
│胶鞋(双)        │4.20│4.60│5.10│4.50│4.60│4.65│4.47│4.08│4.41│40号  │
├────────┼──┼──┼──┼──┼──┼──┼──┼──┼──┼───┤
│毛巾(条)        │    │    │    │    │0.57│0.64│0.64│0.77│0.77│      │
├────────┼──┼──┼──┼──┼──┼──┼──┼──┼──┼───┤
│棉絮(公斤)      │1.94│2.06│2.20│2.24│1.82│1.80│1.96│1.96│1.96│      │
├────────┼──┼──┼──┼──┼──┼──┼──┼──┼──┼───┤
│肥皂(条)        │0.32│0.32│0.32│0.40│0.38│0.38│0.38│0.38│0.40│      │
├────────┼──┼──┼──┼──┼──┼──┼──┼──┼──┼───┤
│搪瓷保温瓶(个)  │1.61│1.37│2.68│1.91│2.02│2.21│2.45│2.70│2.92│      │
├────────┼──┼──┼──┼──┼──┼──┼──┼──┼──┼───┤
│手电池(节)      │0.25│0.22│0.23│0.24│0.23│0.24│0.24│0.26│0.26│一号  │
├────────┼──┼──┼──┼──┼──┼──┼──┼──┼──┼───┤
│煤油(公斤)      │1.10│1.10│0.88│0.88│0.66│0.66│0.66│0.66│0.66│      │
├────────┼──┼──┼──┼──┼──┼──┼──┼──┼──┼───┤
│铝锅(个)        │6.50│5.00│6.00│5.60│5.40│6.50│8.31│8.31│9.14│      │
├────────┼──┼──┼──┼──┼──┼──┼──┼──┼──┼───┤
│10印铁锅(个)    │    │    │    │    │    │4.51│4.51│8.12│9.47│      │
├────────┼──┼──┼──┼──┼──┼──┼──┼──┼──┼───┤
│钣碗(个)        │    │    │    │    │    │0.14│0.14│0.18│0.20│      │
├────────┼──┼──┼──┼──┼──┼──┼──┼──┼──┼───┤
│猪肉(公斤)      │0.90│0.90│1.70│1.14│1.46│1.46│1.94│2.00│2.20│      │
├────────┼──┼──┼──┼──┼──┼──┼──┼──┼──┼───┤
│生牛(羊)肉(公斤)│    │1.00│1.20│1.56│1.56│1.56│2.00│3.20│3.80│      │
├────────┼──┼──┼──┼──┼──┼──┼──┼──┼──┼───┤
│鲜蛋(公斤)      │0.75│1.10│2.00│1.65│1.60│1.63│1.75│2.60│2.80│      │
├────────┼──┼──┼──┼──┼──┼──┼──┼──┼──┼───┤
│水产品(公斤)    │0.45│0.63│0.95│0.75│0.75│1.00│1.40│2.00│3.00│混合价│
├────────┼──┼──┼──┼──┼──┼──┼──┼──┼──┼───┤
│扒鸡(公斤)      │1.16│1.30│2.20│1.60│2.20│2.20│3.00│3.80│5.20│      │
├────────┼──┼──┼──┼──┼──┼──┼──┼──┼──┼───┤
│食糖(公斤)      │0.96│1.20│1.30│1.38│1.40│1.44│1.44│1.44│1.44│红、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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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白酒(公斤)  │    │    │2.63│2.63│2.63│2.63│3.52│3.52│3.52│大曲  │
├────────┼──┼──┼──┼──┼──┼──┼──┼──┼──┼───┤
│鲜菜(公斤)      │0.10│0.12│0.20│0.10│0.11│0.12│0.14│0.18│0.20│混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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