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舍己救人 资料库:齐河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齐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47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47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境人民多性情豪爽、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尤其1963年毛泽东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以来,更不断涌现出为国家、集体财产或人民生命安全献出生命者。
    1966年8月25日傍晚,大吴公社前八里村17岁女民兵崔振英,为抢救落水女青年刘东恩、刘芳华,不幸献出年轻的生命。1967年10月21日上午,贾市公社谯庄谯凤秋在抢运庄稼下大堤时,车闸失灵,他临危不惧,为保护两个伙伴的生命和大车、牲口等集体财产的安全,壮烈牺牲。1982年1月3日凌晨,晏城公社小代村退伍军人吴玉福,在火车站北的池塘中,为抢救落水青年曹传文及其10岁的弟弟,光荣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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