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旦
元月一日,例假两天。先在公职人员中兴起,渐次普及农村,群众称“阳历年”。机关、工厂、学校,门口悬庆祝横幅,举行文艺晚会。
二、三八妇女节
3月8日,县妇联召开纪念大会或举办“三八”运动会等,妇女放假半天。农村很少活动。
三、植树节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3月12日为植树节。机关、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及全县城乡人民,在节日期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
5月1日,假期1天。建国初期,县区召开群众纪念大会,县长、区长、劳模代表讲话,举行节日游行。1966年后,机关、学校、工厂开报告会、座谈会,张贴标语,以示纪念。
五、五四青年节
5月4日,共青团县、乡(镇)委员会召开纪念会,或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纪念活动。
六、儿童节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儿童团组织曾同广大青少年一起过“四四儿童节”。4月4日,召开青少年大会,由抗日区乡政权负责人讲话,宣传抗日救亡道理。并游行示威,唱抗日歌曲,呼“打倒汉奸、驱逐日寇”等口号。1949年,国际妇联在莫斯科召开的会议上决定,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建国后,每年6月1日多在少年儿童中开展纪念活动。近几年,县领导人节前就近看望孩子,赠送纪念品,县召开少儿工作者座谈会或县直机关纪念大会。
七、七一建党纪念日
7月1日,县直机关多召开中共党员大会或过党组织生活,农村多以支部或小组为单位过组织生活或组织学习报纸社论或收听广播等,以示纪念。近年来,县委领导多在节日期间看望老党员或召开座谈会。
八、八一建军节
8月1日,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地方则到部队慰问,并开军民联欢会表示祝贺。
九、教师节
1985年,国务院决定9月10日为“教师节”。这天,县、乡(镇)领导到学校进行慰问,或召开庆祝会,表彰先进教师。
十、国庆节
10月1日,公职人员放假两天。建国以来,每年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日,组织干部群众举行盛大集会和游行,城镇红旗招展,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甚于过年。1966年后,改为升国旗、贴标语、挂彩灯、开座谈会、组织文娱晚会等,以示庆贺,机关单位和家庭改善生活。
第二节 公历节日
一、元旦
元月一日,例假两天。先在公职人员中兴起,渐次普及农村,群众称“阳历年”。机关、工厂、学校,门口悬庆祝横幅,举行文艺晚会。
二、三八妇女节
3月8日,县妇联召开纪念大会或举办“三八”运动会等,妇女放假半天。农村很少活动。
三、植树节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3月12日为植树节。机关、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及全县城乡人民,在节日期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
5月1日,假期1天。建国初期,县区召开群众纪念大会,县长、区长、劳模代表讲话,举行节日游行。1966年后,机关、学校、工厂开报告会、座谈会,张贴标语,以示纪念。
五、五四青年节
5月4日,共青团县、乡(镇)委员会召开纪念会,或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纪念活动。
六、儿童节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儿童团组织曾同广大青少年一起过“四四儿童节”。4月4日,召开青少年大会,由抗日区乡政权负责人讲话,宣传抗日救亡道理。并游行示威,唱抗日歌曲,呼“打倒汉奸、驱逐日寇”等口号。1949年,国际妇联在莫斯科召开的会议上决定,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建国后,每年6月1日多在少年儿童中开展纪念活动。近几年,县领导人节前就近看望孩子,赠送纪念品,县召开少儿工作者座谈会或县直机关纪念大会。
七、七一建党纪念日
7月1日,县直机关多召开中共党员大会或过党组织生活,农村多以支部或小组为单位过组织生活或组织学习报纸社论或收听广播等,以示纪念。近年来,县委领导多在节日期间看望老党员或召开座谈会。
八、八一建军节
8月1日,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地方则到部队慰问,并开军民联欢会表示祝贺。
九、教师节
1985年,国务院决定9月10日为“教师节”。这天,县、乡(镇)领导到学校进行慰问,或召开庆祝会,表彰先进教师。
十、国庆节
10月1日,公职人员放假两天。建国以来,每年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日,组织干部群众举行盛大集会和游行,城镇红旗招展,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甚于过年。1966年后,改为升国旗、贴标语、挂彩灯、开座谈会、组织文娱晚会等,以示庆贺,机关单位和家庭改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