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县文教科由一名科员分管体育工作,1956年建体育运动委员会,设正、副主任,下设办公室,配2名专职干部。1958年撤销体委,体育工作由文化科代管,每年拨支部分经费,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1972年恢复体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9名,计12人组成。1976年始,体育经费由县财政局专项列支,每年拨款1万元左右。1980年后,因各项体育活动增多,除临时集资以解决单项体育竞赛用款外,国拨经费也随之增多,1981年财政拨款1.2万元,1982年增至1.35万元,1984年又增至1.93万元。1985年县体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干事4名,计有专职人员7名。
第二章 体育
建国初,县文教科由一名科员分管体育工作,1956年建体育运动委员会,设正、副主任,下设办公室,配2名专职干部。1958年撤销体委,体育工作由文化科代管,每年拨支部分经费,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1972年恢复体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9名,计12人组成。1976年始,体育经费由县财政局专项列支,每年拨款1万元左右。1980年后,因各项体育活动增多,除临时集资以解决单项体育竞赛用款外,国拨经费也随之增多,1981年财政拨款1.2万元,1982年增至1.35万元,1984年又增至1.93万元。1985年县体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干事4名,计有专职人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