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医药 资料库:齐河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齐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3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3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中药种植
    解放前,少数中医药人员自种和采集中草药,以备诊病时付药之用。建国后,农村亦有种植中草药者,但数量极少。1971年,县内农村掀起种植中草药热潮,刘桥、城关、大夫营、仁里集、大张、孙耿、焦庙等公社种植面积较大,其中孙耿公社要求每村种植1~2亩,以种植丹参、冬花、桔梗、生地、菊花居多,尤以种植生地、菊花经济效益较高。1985年,晏城镇杨士安村村民刘孝成种1亩3分生地,收入达千余元。
    二、中药加工
    建国前,县内部分中药辅沿袭古老的炮制手法,经过碾、磨、挫、切、捣、煎、炒、淬、煮、拌等工序,自制片、膏、丹、丸、散等中成药,如“朱砂膏”、“虎皮膏”、“冰硼散”、“六一散”、“止血丹”、“四消丸”、“木香顺气丸”等,且讲究工艺流程,注意外观色泽。齐河城内“三和堂”药铺所制“紫金丹”,因工艺严格,疗效显著,曾被县内外誉为外科圣药。
    建国后,县药材公司自1978年始设生产股,购置切片机、粉碎机、脱皮机等加工设备,对部分中草药进行切片、脱皮、粉碎、蒸、炒简单加工,并自制山楂丸、清瘟解毒丸等中成药,投放县内医院使用。
    三、药品经营
    明万历年间,齐河城设中药铺“三和堂”,至清道光年间,城内已有“德生堂”、“德生堂西记”,晏城有“仁和堂”、“永胜堂”等数家中药铺。至民国初年,齐河城内又设“三益堂”、“敬修堂”,晏城又设“宏德堂”等中药铺,上述药铺除从天津、济南等中药行批发中草药来县内经营外,有的自设作坊,雇有药工,自制中成药于县内经营,其药价要比一般中草药高出几倍乃至十几倍。
    
    表23-6齐河县药材公司中草药收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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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购                                        │
│    ├───────────┬─────┬────┤
│    │其中                  │合计(公斤)│付费(元)│
│    ├─────┬─────┤          │        │
│    │家种(公斤)│野生(公斤)│          │        │
├──┼─────┼─────┼─────┼────┤
│1971│          │          │168122    │        │
├──┼─────┼─────┼─────┼────┤
│1972│          │          │88853     │        │
├──┼─────┼─────┼─────┼────┤
│1973│          │          │117764    │        │
├──┼─────┼─────┼─────┼────┤
│1974│          │          │118419    │        │
├──┼─────┼─────┼─────┼────┤
│1975│21206     │72526     │93732     │108709  │
├──┼─────┼─────┼─────┼────┤
│1976│48294     │99498     │147792    │160458  │
├──┼─────┼─────┼─────┼────┤
│1977│73586     │126305    │199891    │179518  │
├──┼─────┼─────┼─────┼────┤
│1978│68168     │74595     │142763    │189176  │
├──┼─────┼─────┼─────┼────┤
│1979│35020     │53773     │88793     │93380   │
├──┼─────┼─────┼─────┼────┤
│1980│33153     │21766     │54919     │78697   │
├──┼─────┼─────┼─────┼────┤
│1981│17544     │29293     │46837     │55598   │
├──┼─────┼─────┼─────┼────┤
│1982│2990      │20663     │23653     │46025   │
├──┼─────┼─────┼─────┼────┤
│1983│2423      │26856     │29279     │66360   │
├──┼─────┼─────┼─────┼────┤
│1984│18397     │33448     │51845     │89580   │
├──┼─────┼─────┼─────┼────┤
│1985│30745     │40785     │71530     │95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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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县境大黄,宣章屯、孙耿、华店、刘桥、赵官镇、潘店、仁里集、辛店屯等较大村镇设有中药铺,至19419年,县内有中药铺168家。
    建国初至1957年,县内中药铺仍属个人经营,至1958年,人员、药械逐步并入县及公社医院。
    1955年,建齐河县药品经营部,1957年更名为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齐河县分公司。1963年后分别于赵官镇、焦庙、宣章屯设3处药材经营部,并先后设3处药材零售部,(晏城2处,焦庙1处)。1979年建齐河县药品检验所,对购进、自产中、西药品进行质量鉴定。1983年药材公司设人秘、财会、业务、生产四股,1985年药材公司人员增至76人,统一管理全县中西药材的采购、批发、销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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