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与训练
1938年开始,在齐河县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县境农村开始组织村抗日自卫队。队员多为进步青壮年,每村三五十人不等,以大刀、长矛为主要武器,另有少量枪支,秘密进行抗日武装斗争。
1939年后,抗日自卫队迅速发展,成为公开的抗日武装。赵官镇、刘桥、大黄等地的抗日区政权相继设立区自卫大队部,设队长、文书、通信员等专职人员,负责村自卫队的组建与训练,各村自卫队队员年龄大都在15-55岁之间。各区自卫大队开办抗日自卫训练班,对村自卫队干部、骨干队员分批进行政治、军事训练,军事项目有操练、野外模拟作战等。是年,黄楼村(现属大张乡)抗日自卫队员达200余人,编10个班。全县抗日自卫队员迅速发展到5200余名。
1940年,从各村抗日自卫队挑选身体好、觉悟高的18-25岁的青年,配以长枪、手榴弹等武器,组成模范班,常为区、县调用参加战斗。1943年,大张、仁里集、潘店、刘桥、表白寺等地的自卫队模范班跨村组成联防队,共同抗击日伪侵袭。长清县(河西)三区段庄(现属务头乡)自卫队员段方秋因射击成绩显著,被县武装科授予“神枪手”光荣称号。
1944年至抗日战争结束,因青壮年参军人数增多,各村自卫队、模范班不断整编。为加强战斗力,县抗日政府专设自卫武装训练机构,长清县自卫武装训练班印制专门教材,使参加训练者迅速提高军事素质。
1945年,解放区各村设民兵小队部,规定18-30周岁为骨干民兵,30-45周岁为普通民兵。1947年1月,齐河县(铁路北)民主政府检阅民兵组织,参加人数3000余。
1947年春,为防止敌、特、地主还乡团破坏土地改革,县境各区分别组织民兵联防,齐禹县四区民兵联防队50余人集体行动,保卫了土改运动。
1947年6月,为防御黄河东岸国民党军队进攻骚扰,河西县组成民兵河防团,各区建连,其中有3个区建营。营连干部由区武装干部担任,团干部由县委、县府、武装部干部担任,计有民兵1000余人,布于黄河西岸,使敌不敢冒然进犯。
1947年秋,河西县大队、齐禹县独立营接连升编为正规部队,离县作战。河西县武装部、齐禹县对敌斗争委员会分别组建民兵营,参加保卫解放区的武装斗争。1948年,实行常备民兵制,于冬春开展训练。至建国前,全县民兵总数达14000余名。
1950年,县人民武装部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各村建民兵队部。1952年,统一全县民兵编制,以乡为单位组建民兵乡队部,设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文书等职,下建中队、分队、小队,民兵年龄规定在16-45周岁。1953年,全县民兵总人数30414人,其中干部928人,普通民兵19865人,基干民兵10626人,于春冬两季抽调乡民兵队长、指导员、村基干民兵集中训练15至25天,训练项目有刺杀、投弹、射击等。
1956年,调整民兵组织,规定乡民兵队长由乡长兼,指导员由乡党支部书记兼。是年对22899名民兵进行军事训练。
1958年,县制定全民军事化方案,规定凡年满16-5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7-22周岁的女性公民,皆为民兵;16-25周岁男性民兵和30周岁内的复员军人为野战民兵;26~35周岁的男性民兵、31-40周岁的复员军人及17-22周岁的女性民兵为基干民兵;36~50周岁的男性民兵为普通民兵。据此,全县组建民兵师1个,设师长、副师长、政委、副政委,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辖由13处人民公社及县直机关组建的14个民兵团。各民兵团内设一野战民兵营。14个野战民兵营组成县野战民兵团。是年12月31日,城关公社野战民兵营一连二班实弹射击成绩显著,全班13人,10人优秀、3人良好,受聊城军分区通报表扬。1962年,再次进行民兵组织整顿,决定公社武装部长参加同级党委会。1964年秋,县人民武装部在城关公社小八里村黄河坝下设比武场,全县600余名民兵参加比武,主要项目有刺杀、投弹、对空射击、班对抗、爆破等。赛后对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1965年,在中学生中建立民兵组织,全县5处中学组建民兵营3个,有1348名中学生参加。
1970年,德州军分区确定在齐河县进行组建民兵独立团试点工作。当年县建民兵独立团,设正、副团长,正、副政委,司、政、后机关,辖两个营及炮兵连、通信连、特务连、卫生队、运输队各一个。参加成员均为18至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民兵独立团平时不脱产,组建后经训练回原民兵组织,待命集结。
1978年1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77)65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武装部规定:民兵连长全年训练时间为15天,副连长及排长为80-100小时。是年8月,在全县民兵中开展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的活动,培养辅导员8664名,理论骨干33790名,成立民兵学习小组1107个,办政治夜校1997所,参加学习的民兵128397名。是年冬,山东省军区在邱庄进行为期10天的队列、射击、通信、战术、爆破等“五大”技术比赛,全县有200余名民兵参加,部分集体和个人获奖。
1982年,对全县民兵进行整顿,年满40周岁以上的民兵连长被调换。1983年,将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吸收到民兵组织,年满29周岁的基干民兵转为普通民兵,年满36周岁的普通民兵,劝退民兵组织。是年,全县共有民兵连1101个,民兵总数为59800名,占总人口的10%。
1985年,对全县民兵本着打好基础,提高素质的原则重行整顿。基于民兵中没有经过军事训练,年内又不能补训的一律转为普通民兵。专职民兵连长由35周岁以下基干民兵担任。通过整顿,全县民兵连1138个,民兵总数60871人,其中普通民兵48332人,基干民兵12539人。
二、参战支前
1938年10月,肥城县九区西郑村(今属马集乡)抗日自卫队击退前来抢劫的土匪王子范部(原为范筑先四支队)300余人,打死打伤匪兵20余名,缴获步枪12支,手榴弹20枚,子弹400余发。自卫队员郑传瑞在战斗中用长矛捅死匪兵1名,夺枪2支。
1939年3月20日,黄河东石格据点日伪军40余人,到长清县八区崔桥(现属赵官镇)一带骚扰,崔桥村抗日自卫队在队长崔守任指挥下,配合八路军一一五师大峰山武装工作团,利用土枪、土炮伏击敌人,打死日本侵略军军官宫板,打伤日军3名,余敌败逃。
1941年,齐河县二区季寨村(现属焦庙镇)自卫队,某晚扒毁济聊公路红桥至郭窑(4公里)路基。1942年冬某夜,又割断敌人18公里电线,拉走电线杆几百根。
1942年冬,齐河县(铁路北)八区于门村抗日自卫队动员群众挖成深2米多的围村沟,并于内沿筑围墙一道,自卫队员轮流站岗,以拒敌骚扰。
1944年,齐禹县龙庄(现属大夫营乡)7名自卫队员配合三区队,化装袭击大八里庄(现属大夫营乡)伪军据点,战斗进行20分钟,全俘伪军,获步枪7支、手榴弹50余枚、子弹400余发。
1945年春,日伪军1000余人袭击齐禹县一区倪庄(现属大夫营)。倪庄抗日自卫队百余人在村外阻击,敌人被打得不能进前,扔下几具尸体败退。同年春,长清县五区梁官屯(现属富足店乡)抗日自卫队,配合县大队拔除朱楼伪军据点,缴获步枪100余支、机枪1挺、小炮1门、弹药一批。是年秋,齐禹县村自卫队积极参加解放齐河城的战斗。
1946年,河西县六区黄口村(现属赵官镇)民兵黄兆明、黄兴起等10人,带担架支前,随军转战4个月,行程2650公里,被县武装科授予“一等支前模范”称号。
1946年秋,齐禹县四区(现华店一带)民兵配合县大队在朱庄(现属华店乡)截获李连祥匪团两汽车子弹。
1947年1月29日,齐禹县三区(现刘桥一带)出动民兵150余人,担架50余付,参加拔除汉奸李连祥部魏寨子等18处据点的战斗。春,齐河城国民党军1000余人进攻高屯(现属大夫营乡),该村民兵配合区队、县独立营将其打死打伤200余人,缴获一批武器弹药。秋,齐禹县三区5名民兵在区武委会干事孙思镇带领下,冒敌机轰炸,将50大车3万余公斤公粮,安全送到驻阳谷县人民解放军某部。冬,齐禹县组织800余民兵成立担架营,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纵队过陇海路作战。
1948年夏,河西县五区(现胡官屯一带)抽调民兵150余名,组成常备担架队,经阳谷去开封,配合我正规部队痛击国民党新编第五军,历时3个月,行程数千公里,秋季归来旋即参加支援济南战役。是年9月,齐河、齐禹、河西三县出动民兵数千人,配合正规部队进攻齐河城,控制黄河渡口,歼敌百余。
三、参加建设
1958年夏,全县组织民兵7万余人参加黄河防汛。1960年,大夫营公社高屯村民兵营长张兆武、潘店西街民兵营长张承祥、焦庙公社红庙村民兵营长华延亭因成绩显著,出席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
1960年11月,全县民兵3000人参加淮河治理工程,完成土方11万立方米。
1966年8月25日,大吴公社前八里庄女基干民兵崔振英,于泺北大闸抢救两名落水姐妹英勇献身,被山东省人委批准为烈士。
1967年10月21日上午,贾市公社谯庄大队民兵谯凤秋为抢救社员,力扛从黄河大坝飞速下滑的胶轮大车壮烈牺牲,被中共齐河县委追认为中共党员,山东省军区为他追记一等功。
1968年春,民兵1万人参加徒骇河治理工程。1970年春,民兵9000人参加黄河防凌。10月26日,黄河李家岸闸开工,民兵7800人参加施工,完成土石方343000立方米。1971年10月,黄河北展工程开工,至1972年4月竣工,33049名民兵参加施工,计完成土方2314282立方米。1973年,5000民兵参加晏(城)黄(大黄)干沟治理工程,完成土方834600立方米。1976年夏,民兵22000人参加黄河防汛。
1984-1985年,民兵800人参加齐(河)、南(乐)路焦庙~马集段修筑工程,完成土方13156立方米。1985年春,济(南)邯(郸)路改建,民兵900人参加县内30公里路段施工,完成土方165000立方米。同年,晏城镇北孙村民兵连带领村民致富,人均收入达920元,被评为县先进民兵连,受德州军分区表彰。
四、人民防空
1969年4月,苏军入侵我珍宝岛事件发生后,毛泽东主席发表“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1970年11月,设齐河县革命委员会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2年,设齐河县革命委员会战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4年,复改设齐河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至1978年,撤销人民防空机构,防空业务改由县人民武装部办理。
(一)人民防空组织1972年,县成立防空运输营,全县24个公社各自成立防空运输连,设连长、副连长、指导员、副指导员。各公社马车、拖拉机、汽车等编组,以备战时之用。
县直机关成立各种专业小分队。
1.通信小分队由县邮电局职工组成,有队员20名。
2.战地救护小分队由县医院医护人员组成,队员15名。
3.抢运连
①抢运一连由汽车运输队组成,计有货运车41辆,320吨位。
②抢运二连由航运队组成,有拖船4只,驳船6只,计357吨位。
4.抢修队由建筑公司职工组成,有队员300名。
5.消防、治安队由消防队员、公安干警组成,有队员50名。
6.对空射击队由持枪民兵组成,有队员252名。县有高射机枪12挺,分配城关公社防护黄河铁路新桥6挺,县城防护6挺。每挺高射机枪配射击班3个,每斑7人,昼夜值班。
7.打坦克班由县直工厂20名职工组成。
以上各专业队经过专业训练,平时在原单位生产,战时集结,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和城市防卫工作。
(二)铁路防护京沪铁路境内段全长31公里,计有桥梁、涵洞115座,有车站4处,工区2处。1972年,于境内沿铁路5个公社组织5个护路民兵连,分16个排、44个斑,昼夜护卫铁路,以保证铁路畅通。
1972年11月20-29日,齐河县战备办公室在桑梓店火车站组织了一次为期10天的路社联防战备演习。参加演习者有桑梓店公社沿铁路村庄的19个民兵连(126人)、桑梓店火车站铁路职工民兵连(42人)计168人。演习内容有对空射击、铁路抢修、消防、事故起复、战地救护、抢架通信线路、音响信号调车作业等项目。演习期间,德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刘振鹭,齐河县委书记成师农,县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徐宝玺亲临现场指导,并得到济南铁路局、禹城车务段、齐河县直各部门人力物力的支持。通过演习,提高了民兵的军事素质,提高了对铁路的护卫能力。
(三)防空地下设施1971年始,县直部分单位在县防空办公室指导下着手修建防空地下设施,至1976年春,有下列单位先后建成地下室、地下通道等。
1.齐河县药材公司于1972年秋建成长4.9米、宽2.9米、高2.5米地下室5间,计61.25平方米;建成地下通道52.76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114.01平方米。
2.中国石油公司晏城石油分站于1971年秋,建成长3米、宽2.5米、高2.4米地下室1座,计7.5平方米;建成长30米、宽1.2米和长23米、宽1.2米地下通逼2条,计63.3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71.1平方米。
3.齐河县生产资料公司于1972年秋建成长6米、宽3.2米、高2.1米地下室一座,计19.2平方米;建成长8.5米、宽1.2米和长4.3米、宽1.2米地下通道2条,计15.36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
4.晏城公社于1972年秋于驻地建成长20.5米、宽4米、高2.2米和长4米、宽2.5米、高2.2米地下室2座,总计建筑面积92平方米。
5.齐河县水利局仓库于1972年秋建成长2.65米、宽1.5米、高2.2米地下室8座,计31.2平方米;建成地下通道27.2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58.4平方米。
6.齐河县招待所于1976年春建成长7.4米、宽3.1米、高2.4米地下室1座,计22.94平方米。建成长3,27米、宽2,88米、高2.4米地下室4座,计37.67平方米。建成长22.5米、宽1米、高2.4米,长19米、宽1.03米、高2.05米和长7.7米、宽1.02米、高2.9米地下通道3座,计49.924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110.53平方米。
另有县家具制修厂、食品公司、县棉麻公司、县煤建公司、县土产公司也修建了大小不一的地下防空设施。由于标准低,质量差,现均已毁掉填平。
第三节 民兵
一、组织与训练
1938年开始,在齐河县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县境农村开始组织村抗日自卫队。队员多为进步青壮年,每村三五十人不等,以大刀、长矛为主要武器,另有少量枪支,秘密进行抗日武装斗争。
1939年后,抗日自卫队迅速发展,成为公开的抗日武装。赵官镇、刘桥、大黄等地的抗日区政权相继设立区自卫大队部,设队长、文书、通信员等专职人员,负责村自卫队的组建与训练,各村自卫队队员年龄大都在15-55岁之间。各区自卫大队开办抗日自卫训练班,对村自卫队干部、骨干队员分批进行政治、军事训练,军事项目有操练、野外模拟作战等。是年,黄楼村(现属大张乡)抗日自卫队员达200余人,编10个班。全县抗日自卫队员迅速发展到5200余名。
1940年,从各村抗日自卫队挑选身体好、觉悟高的18-25岁的青年,配以长枪、手榴弹等武器,组成模范班,常为区、县调用参加战斗。1943年,大张、仁里集、潘店、刘桥、表白寺等地的自卫队模范班跨村组成联防队,共同抗击日伪侵袭。长清县(河西)三区段庄(现属务头乡)自卫队员段方秋因射击成绩显著,被县武装科授予“神枪手”光荣称号。
1944年至抗日战争结束,因青壮年参军人数增多,各村自卫队、模范班不断整编。为加强战斗力,县抗日政府专设自卫武装训练机构,长清县自卫武装训练班印制专门教材,使参加训练者迅速提高军事素质。
1945年,解放区各村设民兵小队部,规定18-30周岁为骨干民兵,30-45周岁为普通民兵。1947年1月,齐河县(铁路北)民主政府检阅民兵组织,参加人数3000余。
1947年春,为防止敌、特、地主还乡团破坏土地改革,县境各区分别组织民兵联防,齐禹县四区民兵联防队50余人集体行动,保卫了土改运动。
1947年6月,为防御黄河东岸国民党军队进攻骚扰,河西县组成民兵河防团,各区建连,其中有3个区建营。营连干部由区武装干部担任,团干部由县委、县府、武装部干部担任,计有民兵1000余人,布于黄河西岸,使敌不敢冒然进犯。
1947年秋,河西县大队、齐禹县独立营接连升编为正规部队,离县作战。河西县武装部、齐禹县对敌斗争委员会分别组建民兵营,参加保卫解放区的武装斗争。1948年,实行常备民兵制,于冬春开展训练。至建国前,全县民兵总数达14000余名。
1950年,县人民武装部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各村建民兵队部。1952年,统一全县民兵编制,以乡为单位组建民兵乡队部,设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文书等职,下建中队、分队、小队,民兵年龄规定在16-45周岁。1953年,全县民兵总人数30414人,其中干部928人,普通民兵19865人,基干民兵10626人,于春冬两季抽调乡民兵队长、指导员、村基干民兵集中训练15至25天,训练项目有刺杀、投弹、射击等。
1956年,调整民兵组织,规定乡民兵队长由乡长兼,指导员由乡党支部书记兼。是年对22899名民兵进行军事训练。
1958年,县制定全民军事化方案,规定凡年满16-5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7-22周岁的女性公民,皆为民兵;16-25周岁男性民兵和30周岁内的复员军人为野战民兵;26~35周岁的男性民兵、31-40周岁的复员军人及17-22周岁的女性民兵为基干民兵;36~50周岁的男性民兵为普通民兵。据此,全县组建民兵师1个,设师长、副师长、政委、副政委,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辖由13处人民公社及县直机关组建的14个民兵团。各民兵团内设一野战民兵营。14个野战民兵营组成县野战民兵团。是年12月31日,城关公社野战民兵营一连二班实弹射击成绩显著,全班13人,10人优秀、3人良好,受聊城军分区通报表扬。1962年,再次进行民兵组织整顿,决定公社武装部长参加同级党委会。1964年秋,县人民武装部在城关公社小八里村黄河坝下设比武场,全县600余名民兵参加比武,主要项目有刺杀、投弹、对空射击、班对抗、爆破等。赛后对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状。1965年,在中学生中建立民兵组织,全县5处中学组建民兵营3个,有1348名中学生参加。
1970年,德州军分区确定在齐河县进行组建民兵独立团试点工作。当年县建民兵独立团,设正、副团长,正、副政委,司、政、后机关,辖两个营及炮兵连、通信连、特务连、卫生队、运输队各一个。参加成员均为18至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民兵独立团平时不脱产,组建后经训练回原民兵组织,待命集结。
1978年1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77)65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武装部规定:民兵连长全年训练时间为15天,副连长及排长为80-100小时。是年8月,在全县民兵中开展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的活动,培养辅导员8664名,理论骨干33790名,成立民兵学习小组1107个,办政治夜校1997所,参加学习的民兵128397名。是年冬,山东省军区在邱庄进行为期10天的队列、射击、通信、战术、爆破等“五大”技术比赛,全县有200余名民兵参加,部分集体和个人获奖。
1982年,对全县民兵进行整顿,年满40周岁以上的民兵连长被调换。1983年,将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吸收到民兵组织,年满29周岁的基干民兵转为普通民兵,年满36周岁的普通民兵,劝退民兵组织。是年,全县共有民兵连1101个,民兵总数为59800名,占总人口的10%。
1985年,对全县民兵本着打好基础,提高素质的原则重行整顿。基于民兵中没有经过军事训练,年内又不能补训的一律转为普通民兵。专职民兵连长由35周岁以下基干民兵担任。通过整顿,全县民兵连1138个,民兵总数60871人,其中普通民兵48332人,基干民兵12539人。
二、参战支前
1938年10月,肥城县九区西郑村(今属马集乡)抗日自卫队击退前来抢劫的土匪王子范部(原为范筑先四支队)300余人,打死打伤匪兵20余名,缴获步枪12支,手榴弹20枚,子弹400余发。自卫队员郑传瑞在战斗中用长矛捅死匪兵1名,夺枪2支。
1939年3月20日,黄河东石格据点日伪军40余人,到长清县八区崔桥(现属赵官镇)一带骚扰,崔桥村抗日自卫队在队长崔守任指挥下,配合八路军一一五师大峰山武装工作团,利用土枪、土炮伏击敌人,打死日本侵略军军官宫板,打伤日军3名,余敌败逃。
1941年,齐河县二区季寨村(现属焦庙镇)自卫队,某晚扒毁济聊公路红桥至郭窑(4公里)路基。1942年冬某夜,又割断敌人18公里电线,拉走电线杆几百根。
1942年冬,齐河县(铁路北)八区于门村抗日自卫队动员群众挖成深2米多的围村沟,并于内沿筑围墙一道,自卫队员轮流站岗,以拒敌骚扰。
1944年,齐禹县龙庄(现属大夫营乡)7名自卫队员配合三区队,化装袭击大八里庄(现属大夫营乡)伪军据点,战斗进行20分钟,全俘伪军,获步枪7支、手榴弹50余枚、子弹400余发。
1945年春,日伪军1000余人袭击齐禹县一区倪庄(现属大夫营)。倪庄抗日自卫队百余人在村外阻击,敌人被打得不能进前,扔下几具尸体败退。同年春,长清县五区梁官屯(现属富足店乡)抗日自卫队,配合县大队拔除朱楼伪军据点,缴获步枪100余支、机枪1挺、小炮1门、弹药一批。是年秋,齐禹县村自卫队积极参加解放齐河城的战斗。
1946年,河西县六区黄口村(现属赵官镇)民兵黄兆明、黄兴起等10人,带担架支前,随军转战4个月,行程2650公里,被县武装科授予“一等支前模范”称号。
1946年秋,齐禹县四区(现华店一带)民兵配合县大队在朱庄(现属华店乡)截获李连祥匪团两汽车子弹。
1947年1月29日,齐禹县三区(现刘桥一带)出动民兵150余人,担架50余付,参加拔除汉奸李连祥部魏寨子等18处据点的战斗。春,齐河城国民党军1000余人进攻高屯(现属大夫营乡),该村民兵配合区队、县独立营将其打死打伤200余人,缴获一批武器弹药。秋,齐禹县三区5名民兵在区武委会干事孙思镇带领下,冒敌机轰炸,将50大车3万余公斤公粮,安全送到驻阳谷县人民解放军某部。冬,齐禹县组织800余民兵成立担架营,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十纵队过陇海路作战。
1948年夏,河西县五区(现胡官屯一带)抽调民兵150余名,组成常备担架队,经阳谷去开封,配合我正规部队痛击国民党新编第五军,历时3个月,行程数千公里,秋季归来旋即参加支援济南战役。是年9月,齐河、齐禹、河西三县出动民兵数千人,配合正规部队进攻齐河城,控制黄河渡口,歼敌百余。
三、参加建设
1958年夏,全县组织民兵7万余人参加黄河防汛。1960年,大夫营公社高屯村民兵营长张兆武、潘店西街民兵营长张承祥、焦庙公社红庙村民兵营长华延亭因成绩显著,出席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
1960年11月,全县民兵3000人参加淮河治理工程,完成土方11万立方米。
1966年8月25日,大吴公社前八里庄女基干民兵崔振英,于泺北大闸抢救两名落水姐妹英勇献身,被山东省人委批准为烈士。
1967年10月21日上午,贾市公社谯庄大队民兵谯凤秋为抢救社员,力扛从黄河大坝飞速下滑的胶轮大车壮烈牺牲,被中共齐河县委追认为中共党员,山东省军区为他追记一等功。
1968年春,民兵1万人参加徒骇河治理工程。1970年春,民兵9000人参加黄河防凌。10月26日,黄河李家岸闸开工,民兵7800人参加施工,完成土石方343000立方米。1971年10月,黄河北展工程开工,至1972年4月竣工,33049名民兵参加施工,计完成土方2314282立方米。1973年,5000民兵参加晏(城)黄(大黄)干沟治理工程,完成土方834600立方米。1976年夏,民兵22000人参加黄河防汛。
1984-1985年,民兵800人参加齐(河)、南(乐)路焦庙~马集段修筑工程,完成土方13156立方米。1985年春,济(南)邯(郸)路改建,民兵900人参加县内30公里路段施工,完成土方165000立方米。同年,晏城镇北孙村民兵连带领村民致富,人均收入达920元,被评为县先进民兵连,受德州军分区表彰。
四、人民防空
1969年4月,苏军入侵我珍宝岛事件发生后,毛泽东主席发表“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1970年11月,设齐河县革命委员会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2年,设齐河县革命委员会战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4年,复改设齐河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至1978年,撤销人民防空机构,防空业务改由县人民武装部办理。
(一)人民防空组织1972年,县成立防空运输营,全县24个公社各自成立防空运输连,设连长、副连长、指导员、副指导员。各公社马车、拖拉机、汽车等编组,以备战时之用。
县直机关成立各种专业小分队。
1.通信小分队由县邮电局职工组成,有队员20名。
2.战地救护小分队由县医院医护人员组成,队员15名。
3.抢运连
①抢运一连由汽车运输队组成,计有货运车41辆,320吨位。
②抢运二连由航运队组成,有拖船4只,驳船6只,计357吨位。
4.抢修队由建筑公司职工组成,有队员300名。
5.消防、治安队由消防队员、公安干警组成,有队员50名。
6.对空射击队由持枪民兵组成,有队员252名。县有高射机枪12挺,分配城关公社防护黄河铁路新桥6挺,县城防护6挺。每挺高射机枪配射击班3个,每斑7人,昼夜值班。
7.打坦克班由县直工厂20名职工组成。
以上各专业队经过专业训练,平时在原单位生产,战时集结,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和城市防卫工作。
(二)铁路防护京沪铁路境内段全长31公里,计有桥梁、涵洞115座,有车站4处,工区2处。1972年,于境内沿铁路5个公社组织5个护路民兵连,分16个排、44个斑,昼夜护卫铁路,以保证铁路畅通。
1972年11月20-29日,齐河县战备办公室在桑梓店火车站组织了一次为期10天的路社联防战备演习。参加演习者有桑梓店公社沿铁路村庄的19个民兵连(126人)、桑梓店火车站铁路职工民兵连(42人)计168人。演习内容有对空射击、铁路抢修、消防、事故起复、战地救护、抢架通信线路、音响信号调车作业等项目。演习期间,德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刘振鹭,齐河县委书记成师农,县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徐宝玺亲临现场指导,并得到济南铁路局、禹城车务段、齐河县直各部门人力物力的支持。通过演习,提高了民兵的军事素质,提高了对铁路的护卫能力。
(三)防空地下设施1971年始,县直部分单位在县防空办公室指导下着手修建防空地下设施,至1976年春,有下列单位先后建成地下室、地下通道等。
1.齐河县药材公司于1972年秋建成长4.9米、宽2.9米、高2.5米地下室5间,计61.25平方米;建成地下通道52.76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114.01平方米。
2.中国石油公司晏城石油分站于1971年秋,建成长3米、宽2.5米、高2.4米地下室1座,计7.5平方米;建成长30米、宽1.2米和长23米、宽1.2米地下通逼2条,计63.3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71.1平方米。
3.齐河县生产资料公司于1972年秋建成长6米、宽3.2米、高2.1米地下室一座,计19.2平方米;建成长8.5米、宽1.2米和长4.3米、宽1.2米地下通道2条,计15.36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
4.晏城公社于1972年秋于驻地建成长20.5米、宽4米、高2.2米和长4米、宽2.5米、高2.2米地下室2座,总计建筑面积92平方米。
5.齐河县水利局仓库于1972年秋建成长2.65米、宽1.5米、高2.2米地下室8座,计31.2平方米;建成地下通道27.2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58.4平方米。
6.齐河县招待所于1976年春建成长7.4米、宽3.1米、高2.4米地下室1座,计22.94平方米。建成长3,27米、宽2,88米、高2.4米地下室4座,计37.67平方米。建成长22.5米、宽1米、高2.4米,长19米、宽1.03米、高2.05米和长7.7米、宽1.02米、高2.9米地下通道3座,计49.924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110.53平方米。
另有县家具制修厂、食品公司、县棉麻公司、县煤建公司、县土产公司也修建了大小不一的地下防空设施。由于标准低,质量差,现均已毁掉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