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队
1938年,日伪县公署以八区自卫团改编为保安团第一大队。1939年11月改为县警备队,下设4个分队,在齐河城和各区协助日伪政权实行治安推进与治安强化。
警察所
始称警务班。1938年4月改称警务局。1939年10月改为警察所,又在焦庙、华店、桑梓店、宣章屯设4个警察分所。警察所另设剿共班(初称灭共班),有经济、搜查、情报3个组,以不同手段破坏抗日力量。
日伪县大队
1937年11月16日,齐河城被日本侵略军侵占,原县商会会长杨云峰在日本侵略军支持下于1938年4月组成县公署,并成立县大队。杨云峰兼大队长,姜孚先任大队副,下设6个中队,计500余人。1945年9月3日,齐禹、河西县大队配合冀鲁豫军区一分区部队解放齐河城,将其歼灭。
张德新团
日本侵略军侵占县境后,张德新于1938年1月,接收铁路北杜官屯宁冠甲和刘安庄赵云庭等民团,于鲍官屯成立自卫团,并自任团长,有人枪百余。是年秋,扩至人枪200余,被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委任为齐河国民党抗敌自卫团长。初期,张曾配合范筑先部和吴化文部抗击日军。几战失利后,败守王举人庄,继而败退王家阁、齐集(现属临邑)一带。不久,经五区伪区长赵和村撺掇并牵线,向驻晏城日本侵略军岗田投降,被收编为汉奸自卫团,先后于刘安庄、刘善庄、小李庄、宣章屯、大黄庄、安头修筑据点十几处。张德新经常配合日本侵略军“大扫荡”,摧残抗日力量,其部刘传山(驻张保屯据点)、贺新田(驻大黄庄据点)、朱拱辰(驻宣章屯据点)等几个汉奸大队,极为歹毒残忍,被当地群众恨称为“刘铡”、“贺砍”、“朱挖眼”。
抗日战争胜利后,张德新部被国民党反动派收编,盘踞晏城继续与人民为敌,1947年5月中旬,由齐河、齐禹两县独立营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师攻克晏城,张德新匪团被聚歼。匪首张德新于1952年被政府处决。
李连祥匪团
李连祥曾于1925年在张宗昌部当兵。1937年冬,李打出抗日旗号,招兵筹枪,成立保卫团,拉队伍近百人。1938年于禹城县安庄成立”自卫团”,有人枪300余。不久,被禹城县伪县长编为禹城县六区自卫团,后又升编为伪县警备队。1944年又被编为国民党保安第九旅,有人枪3000余,另有轻、重机枪数挺、迫击炮3门。李部在禹城县南部的齐禹边境,逐渐控制了担杖河以北、赵集以南、赵牛河以西、金堂庄以东的300余村庄,并以魏寨子为中心,建起18处据点。李部配合日本侵略军猖狂“扫荡”抗日根据地,给齐禹边境的抗日活动造成很大威胁。八年抗战中,李部计屠杀抗日军民1000余人,活埋抗日军属20余家,烧毁房屋700余间,李连祥一人奸污妇女70余人,是齐禹人民切齿痛恨之敌。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连祥部被国民党省政府收编为保安二师,自此,李匪团更为猖撅,多次配合国民党军进攻解放区。1947年1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渤海部队、冀鲁豫部队围歼李连祥部,将魏寨子老巢及其它7处据点拔除,李连祥率残敌逃命晏城。5月12日,晏城解放,李部被全歼。
聂宜增匪团
聂宜增,早年曾为旧军阀部队士兵,至特务营长。1937年,县境被日本侵略军侵占后,聂去桑梓店镇与日本侵略军勾结,联合当地土顽豪强于安庄成立“维持会”,在此基础上,于1938年,在刁庄成立六区“人民自卫团”。聂被齐河县日伪县长杨云峰委任为团长。1939年,聂将团部迁至贾庄,为修据点,将周围5公里内树木统统伐掉,拆民房143间,逼20户百姓流离失所。
聂匪贾庄据点于1942年建成,计有人枪500余。八年抗战期间,聂宜增匪团作恶多端,采取枪杀、活埋、铡头、腰斩、剖腹挖心等残忍手段,杀害无辜群众、抗日军属、婴儿、民兵等100余人,杀害抗日县大队及八路军战士2人,强奸妇女8人。
1945年12月10日,齐河县大队及三、八区队配合渤海军区二分区部队,将聂宜增匪团全歼。
蒋玉河团
蒋玉河,原长清十区五乡前刘楼(现属潘店乡)人。年轻时曾干过棚匠、贩鸡等生意。日本侵略军入侵后即当土匪。1938年3月,蒋玉河在李连祥、李惠民、吴春阳等日伪地方武装的支持下,当上了长清十区五乡中队长,后由范筑先东进纵队四支队司令王子范将其中队升为抗日自卫团,蒋任团长,有人枪300余。自此,蒋勾结其他反动势力,绑架抗日军民,敲榨勒索,无恶不作。是年秋,宋符卿匪团200余人从河东许寺一带逃到潘店,与蒋玉河匪团合流,更加深了对当地人民的盘剥。不久,宋符卿匪团为齐林山抗日自卫团三营击溃东逃。12月,蒋玉河匪团立足小杨庄(潘店西),同长清县流亡县长李长依狼狈为奸,曾在辛店屯集上枪杀葛家庄红枪会会员葛明录,并派20余名骑兵奔袭赵官镇红枪会。经齐林山同其谈判无效,遂由八路军平原纵队于小杨庄给予毁灭性打击,蒋团残部逃往禹城莒镇,蒋玉河投靠土顽李惠民部。1939年春,蒋玉河被肖华支队于茌平县关王庙处决。
附:日伪武装
警备队
1938年,日伪县公署以八区自卫团改编为保安团第一大队。1939年11月改为县警备队,下设4个分队,在齐河城和各区协助日伪政权实行治安推进与治安强化。
警察所
始称警务班。1938年4月改称警务局。1939年10月改为警察所,又在焦庙、华店、桑梓店、宣章屯设4个警察分所。警察所另设剿共班(初称灭共班),有经济、搜查、情报3个组,以不同手段破坏抗日力量。
日伪县大队
1937年11月16日,齐河城被日本侵略军侵占,原县商会会长杨云峰在日本侵略军支持下于1938年4月组成县公署,并成立县大队。杨云峰兼大队长,姜孚先任大队副,下设6个中队,计500余人。1945年9月3日,齐禹、河西县大队配合冀鲁豫军区一分区部队解放齐河城,将其歼灭。
张德新团
日本侵略军侵占县境后,张德新于1938年1月,接收铁路北杜官屯宁冠甲和刘安庄赵云庭等民团,于鲍官屯成立自卫团,并自任团长,有人枪百余。是年秋,扩至人枪200余,被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委任为齐河国民党抗敌自卫团长。初期,张曾配合范筑先部和吴化文部抗击日军。几战失利后,败守王举人庄,继而败退王家阁、齐集(现属临邑)一带。不久,经五区伪区长赵和村撺掇并牵线,向驻晏城日本侵略军岗田投降,被收编为汉奸自卫团,先后于刘安庄、刘善庄、小李庄、宣章屯、大黄庄、安头修筑据点十几处。张德新经常配合日本侵略军“大扫荡”,摧残抗日力量,其部刘传山(驻张保屯据点)、贺新田(驻大黄庄据点)、朱拱辰(驻宣章屯据点)等几个汉奸大队,极为歹毒残忍,被当地群众恨称为“刘铡”、“贺砍”、“朱挖眼”。
抗日战争胜利后,张德新部被国民党反动派收编,盘踞晏城继续与人民为敌,1947年5月中旬,由齐河、齐禹两县独立营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师攻克晏城,张德新匪团被聚歼。匪首张德新于1952年被政府处决。
李连祥匪团
李连祥曾于1925年在张宗昌部当兵。1937年冬,李打出抗日旗号,招兵筹枪,成立保卫团,拉队伍近百人。1938年于禹城县安庄成立”自卫团”,有人枪300余。不久,被禹城县伪县长编为禹城县六区自卫团,后又升编为伪县警备队。1944年又被编为国民党保安第九旅,有人枪3000余,另有轻、重机枪数挺、迫击炮3门。李部在禹城县南部的齐禹边境,逐渐控制了担杖河以北、赵集以南、赵牛河以西、金堂庄以东的300余村庄,并以魏寨子为中心,建起18处据点。李部配合日本侵略军猖狂“扫荡”抗日根据地,给齐禹边境的抗日活动造成很大威胁。八年抗战中,李部计屠杀抗日军民1000余人,活埋抗日军属20余家,烧毁房屋700余间,李连祥一人奸污妇女70余人,是齐禹人民切齿痛恨之敌。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连祥部被国民党省政府收编为保安二师,自此,李匪团更为猖撅,多次配合国民党军进攻解放区。1947年1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渤海部队、冀鲁豫部队围歼李连祥部,将魏寨子老巢及其它7处据点拔除,李连祥率残敌逃命晏城。5月12日,晏城解放,李部被全歼。
聂宜增匪团
聂宜增,早年曾为旧军阀部队士兵,至特务营长。1937年,县境被日本侵略军侵占后,聂去桑梓店镇与日本侵略军勾结,联合当地土顽豪强于安庄成立“维持会”,在此基础上,于1938年,在刁庄成立六区“人民自卫团”。聂被齐河县日伪县长杨云峰委任为团长。1939年,聂将团部迁至贾庄,为修据点,将周围5公里内树木统统伐掉,拆民房143间,逼20户百姓流离失所。
聂匪贾庄据点于1942年建成,计有人枪500余。八年抗战期间,聂宜增匪团作恶多端,采取枪杀、活埋、铡头、腰斩、剖腹挖心等残忍手段,杀害无辜群众、抗日军属、婴儿、民兵等100余人,杀害抗日县大队及八路军战士2人,强奸妇女8人。
1945年12月10日,齐河县大队及三、八区队配合渤海军区二分区部队,将聂宜增匪团全歼。
蒋玉河团
蒋玉河,原长清十区五乡前刘楼(现属潘店乡)人。年轻时曾干过棚匠、贩鸡等生意。日本侵略军入侵后即当土匪。1938年3月,蒋玉河在李连祥、李惠民、吴春阳等日伪地方武装的支持下,当上了长清十区五乡中队长,后由范筑先东进纵队四支队司令王子范将其中队升为抗日自卫团,蒋任团长,有人枪300余。自此,蒋勾结其他反动势力,绑架抗日军民,敲榨勒索,无恶不作。是年秋,宋符卿匪团200余人从河东许寺一带逃到潘店,与蒋玉河匪团合流,更加深了对当地人民的盘剥。不久,宋符卿匪团为齐林山抗日自卫团三营击溃东逃。12月,蒋玉河匪团立足小杨庄(潘店西),同长清县流亡县长李长依狼狈为奸,曾在辛店屯集上枪杀葛家庄红枪会会员葛明录,并派20余名骑兵奔袭赵官镇红枪会。经齐林山同其谈判无效,遂由八路军平原纵队于小杨庄给予毁灭性打击,蒋团残部逃往禹城莒镇,蒋玉河投靠土顽李惠民部。1939年春,蒋玉河被肖华支队于茌平县关王庙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