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劳动保险 资料库:齐河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齐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36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36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1年1月,县人民银行初设保险股。1953年1月,县政府正式建立保险公司。凡加入保险的人,疾病、工伤、残废、年老、死亡和生育等事项,都可享受一定条件和标准的补助工资、医药费、抚恤费等待遇。保险基金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百分比拨付。1954年,实行劳动保险的单位,有纺织、食品、木材、煤建等四个公司,计113人。1965年有17个单位计1294人。1980年有32个单位计4047人,1985年有176个单位计15308人,其中集体所有制职工3678人。 1958年县保险公司撤销,1980年12月恢复,开展特殊工种保险,如机动车辆、企业财产等。1983年4月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1984年又开展团体人身保险、棉田成本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