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社会救济工作发生了新变化。党和政府在鼓励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各行业的财力、物力,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使其脱贫致富。扶贫户标准是,年人均收入200元以下,自产口粮150公斤以下者。脱贫标准是,生活自给有余,并有一定的再生产能力。
1979年,全县有贫困户8600户。3.29万人,共扶持475户、2418人。扶持耕牛21头,猪258头,羊529只,兔107只,家禽543只。
1980-1984年,共发放扶贫专款18.3万元,其中无偿扶持12.3万元,有偿扶持6万元。共扶持贫困户3416户,占贫困户的31.43%、1.85万人,占贫困户人口的35.6%。经过扶持,有2500多户脱贫。据1983年统计,扶持前,贫困户年人均收入52元,口粮188.5公斤,户均住房4间。扶持后,年人均收入315元,口粮380公斤,户均住房5间。并且大部分户都添置了生产及生活资料。
1985年,全县有贫困户7450户,扶持2955户,14755人。共投放扶持资金130.15万元,解决良种2.5万公斤,供应赊销化肥3720吨,供应柴油25吨,免交提留款1.7万元、农业税3万元,扶贫对象子女免交学费8000元,并举办农技培训斑18期,提供各种信息70项,以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经过扶持,当年有1182户.4728人脱贫,占扶持户的40%。
第四节 扶贫
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社会救济工作发生了新变化。党和政府在鼓励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各行业的财力、物力,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使其脱贫致富。扶贫户标准是,年人均收入200元以下,自产口粮150公斤以下者。脱贫标准是,生活自给有余,并有一定的再生产能力。
1979年,全县有贫困户8600户。3.29万人,共扶持475户、2418人。扶持耕牛21头,猪258头,羊529只,兔107只,家禽543只。
1980-1984年,共发放扶贫专款18.3万元,其中无偿扶持12.3万元,有偿扶持6万元。共扶持贫困户3416户,占贫困户的31.43%、1.85万人,占贫困户人口的35.6%。经过扶持,有2500多户脱贫。据1983年统计,扶持前,贫困户年人均收入52元,口粮188.5公斤,户均住房4间。扶持后,年人均收入315元,口粮380公斤,户均住房5间。并且大部分户都添置了生产及生活资料。
1985年,全县有贫困户7450户,扶持2955户,14755人。共投放扶持资金130.15万元,解决良种2.5万公斤,供应赊销化肥3720吨,供应柴油25吨,免交提留款1.7万元、农业税3万元,扶贫对象子女免交学费8000元,并举办农技培训斑18期,提供各种信息70项,以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经过扶持,当年有1182户.4728人脱贫,占扶持户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