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反肃反
(一)镇压反革命建国前,齐河县地方反动势力支系庞杂,活动猖獗。解放后,多数地主、富农及伪顽人员能够参加生产,接受劳动改造,但仍有一些不法地主、恶霸、惯匪、特务及罪大恶极的伪顽分子,继续与人民为敌,疯狂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他们用暗杀、抢劫、造谣等手段,向人民政权反扑。1949年4月,伙匪头子马传岩在晏城南1公里处,将一名公安干部打昏,劫走其匣枪;1950年春,该匪又洗劫红庙朱(今属晏城镇)布店。一些不法地主分子也趁机反攻倒算,胁迫群众退回房屋、土地,气焰十分嚣张。
1950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重点是镇压土匪、特务、恶霸和反动党团骨干等各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开始,只镇压了367名不法分子及杀人犯,对其他反革命分子基本没作处理。
1951年4月,充分发动群众,对各种反革命分子进行检举揭发。至1953年6月,全县共清查出各种反革命分子及不法分子696名,其中174名被处以死刑、10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00名被判有期徒刑、8名被管制、104名经教育释放。
镇压反革命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肃反建国初期,少数反革命分子混人革命队伍内部,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中共齐河县委于7月中旬组成肃反领导小组及肃反办公室,在全县先后分5批进行肃反。肃反运动历时4年,共查出反革命分子190人,坏分子21人。根据政策,分别依法作了处理。
二、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道门自清初在县境出现,至建国初,已达52种,职业办道人员856人,道徒35246人。他们多在不法分子操纵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许多反动道首与顽匪、特务勾结,煽动道徒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人民民主专政。无极老母道道首鲁信、宋学武组织道徒,阴谋扒黄河举行暴动。由于接受清元道反动说教,潘店乡于科村共青团团总支书记、民兵队长刘××竟改变信仰,入道“修身”,且变得十分反动。
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逮捕道首143人,给反动会道门以有力打击。1952~1956年共逮捕道首60人。之后,会道门活动日趋减弱,1957年发生17起,1961年发生4起,1963年发生3起,1965年发生1起。至1975年发现并取缔天门道后,经历年检查,未发现反动会道门活动。
三、外事管理
自1978年以来,外事活动逐渐增多。1981年,为26名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办理了观光、探亲、考察等手续。1984年,先后为3人办理出境手续,并接待日本、荷兰等国的客人9名。
四、物证工作
1983年春开始,对县内所产各种规格的纸张、信封、信笺及本子取样入档。同时,对各种重点人物的字迹也分别存档管理。1983年3月4日,禹城县二十里堡邮局发现一封寄往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反动信件,齐河县公安局与禹城县公安局密切合作,3天时间调查了齐、禹两县的53个村48个代销点,提取了信纸、信封等大量物证,及时破案。
五、社会改造
建国后,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等,按照“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政策,进行监督改造。每年年终进行评议,给遵纪守法者摘掉“帽子”的原则进行改造。1957年反右斗争后,受监督改造者增为“地、富、反、坏、右”等五类分子。1961年,全县有五类分子6755人,年底,为137人摘掉“帽子”。在改造五类分子过程中,各村“治保会”与群众进行联合帮教,使许多人改过从新。潘店乡魏台子村韩某,曾流窜10多个省市盗窃作案,先后被拘留、收容7次,当被遣送回家后,村“治保会”组成5人帮教小组,终于促其转变。
1979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精神,进行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帽、对地富子女定成份和对右派分子甄别工作。到年底,全县210名右派分子全部摘帽,并且进行了平反甄别。为5636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同时把7389名地、富子女及3986名二代子女的家庭成份改为人民公社社员。1983年,根据公安部《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的通知》,对全县四类分子进行调查登记,至年底,一律摘掉了帽子。
六、政治侦察
建国前,清除敌特,剪除叛徒,是政治保卫的首要任务。1941年冬,齐河县二区区队长孟超携10余人枪叛变投敌,被日本宪兵队长任命为特务队长,对抗日根据地造成极大威胁。为此,县抗日政府命令公安局尽快除掉孟超。局长雷光(现名杨可忠,晏城街人)于1942年7月率公安局保卫队及二区区队队员20人,在敌占区将孟超抓获,并缴获长短枪10余支,自行车12辆。1944年9月,长清县公安局利用内线,在局长张秋民率领下,智取苏塘子(今属大张乡)日伪据点,缴获30余支枪,60箱手榴弹、6000余发子弹。1946年冬,两名女特务经常为晏城国民党反动军队搜集情报,齐河县公安局长肖树勋带侦察员在晏城附近将其抓获。
建国后,政治侦察工作执行“长期打算、内线侦察、依靠群众、适时破案”的方针,对各类政治案件都进行了专案侦察,对敌视人民民主专政,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给予打击。
第二节 政治保卫
一、镇反肃反
(一)镇压反革命建国前,齐河县地方反动势力支系庞杂,活动猖獗。解放后,多数地主、富农及伪顽人员能够参加生产,接受劳动改造,但仍有一些不法地主、恶霸、惯匪、特务及罪大恶极的伪顽分子,继续与人民为敌,疯狂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他们用暗杀、抢劫、造谣等手段,向人民政权反扑。1949年4月,伙匪头子马传岩在晏城南1公里处,将一名公安干部打昏,劫走其匣枪;1950年春,该匪又洗劫红庙朱(今属晏城镇)布店。一些不法地主分子也趁机反攻倒算,胁迫群众退回房屋、土地,气焰十分嚣张。
1950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重点是镇压土匪、特务、恶霸和反动党团骨干等各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开始,只镇压了367名不法分子及杀人犯,对其他反革命分子基本没作处理。
1951年4月,充分发动群众,对各种反革命分子进行检举揭发。至1953年6月,全县共清查出各种反革命分子及不法分子696名,其中174名被处以死刑、10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00名被判有期徒刑、8名被管制、104名经教育释放。
镇压反革命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肃反建国初期,少数反革命分子混人革命队伍内部,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中共齐河县委于7月中旬组成肃反领导小组及肃反办公室,在全县先后分5批进行肃反。肃反运动历时4年,共查出反革命分子190人,坏分子21人。根据政策,分别依法作了处理。
二、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道门自清初在县境出现,至建国初,已达52种,职业办道人员856人,道徒35246人。他们多在不法分子操纵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许多反动道首与顽匪、特务勾结,煽动道徒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人民民主专政。无极老母道道首鲁信、宋学武组织道徒,阴谋扒黄河举行暴动。由于接受清元道反动说教,潘店乡于科村共青团团总支书记、民兵队长刘××竟改变信仰,入道“修身”,且变得十分反动。
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逮捕道首143人,给反动会道门以有力打击。1952~1956年共逮捕道首60人。之后,会道门活动日趋减弱,1957年发生17起,1961年发生4起,1963年发生3起,1965年发生1起。至1975年发现并取缔天门道后,经历年检查,未发现反动会道门活动。
三、外事管理
自1978年以来,外事活动逐渐增多。1981年,为26名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国人办理了观光、探亲、考察等手续。1984年,先后为3人办理出境手续,并接待日本、荷兰等国的客人9名。
四、物证工作
1983年春开始,对县内所产各种规格的纸张、信封、信笺及本子取样入档。同时,对各种重点人物的字迹也分别存档管理。1983年3月4日,禹城县二十里堡邮局发现一封寄往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反动信件,齐河县公安局与禹城县公安局密切合作,3天时间调查了齐、禹两县的53个村48个代销点,提取了信纸、信封等大量物证,及时破案。
五、社会改造
建国后,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等,按照“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政策,进行监督改造。每年年终进行评议,给遵纪守法者摘掉“帽子”的原则进行改造。1957年反右斗争后,受监督改造者增为“地、富、反、坏、右”等五类分子。1961年,全县有五类分子6755人,年底,为137人摘掉“帽子”。在改造五类分子过程中,各村“治保会”与群众进行联合帮教,使许多人改过从新。潘店乡魏台子村韩某,曾流窜10多个省市盗窃作案,先后被拘留、收容7次,当被遣送回家后,村“治保会”组成5人帮教小组,终于促其转变。
1979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精神,进行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帽、对地富子女定成份和对右派分子甄别工作。到年底,全县210名右派分子全部摘帽,并且进行了平反甄别。为5636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同时把7389名地、富子女及3986名二代子女的家庭成份改为人民公社社员。1983年,根据公安部《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的通知》,对全县四类分子进行调查登记,至年底,一律摘掉了帽子。
六、政治侦察
建国前,清除敌特,剪除叛徒,是政治保卫的首要任务。1941年冬,齐河县二区区队长孟超携10余人枪叛变投敌,被日本宪兵队长任命为特务队长,对抗日根据地造成极大威胁。为此,县抗日政府命令公安局尽快除掉孟超。局长雷光(现名杨可忠,晏城街人)于1942年7月率公安局保卫队及二区区队队员20人,在敌占区将孟超抓获,并缴获长短枪10余支,自行车12辆。1944年9月,长清县公安局利用内线,在局长张秋民率领下,智取苏塘子(今属大张乡)日伪据点,缴获30余支枪,60箱手榴弹、6000余发子弹。1946年冬,两名女特务经常为晏城国民党反动军队搜集情报,齐河县公安局长肖树勋带侦察员在晏城附近将其抓获。
建国后,政治侦察工作执行“长期打算、内线侦察、依靠群众、适时破案”的方针,对各类政治案件都进行了专案侦察,对敌视人民民主专政,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给予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