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侦察
(一)专案侦察人民公安机构成立之初,主要任务是保卫党政领导机关,搜集情报、铲除特务、汉奸,同时对所辖区域内各类刑事案件、及时立案侦察,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国后,社会安定,发案减少。随着刑侦技术的不断提高。刑事案件侦破率逐年提高,1960年3月30日,焦庙公社许庄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局17名干警在省地公安部门协助下,24小时内即将凶手抓获。走访群众获得线索,是侦察破案的一个重要环节。1984年4月4日夜,大王乡境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干警们走访了公路沿线的20多个村庄、93个旅馆以及济阳县城的重点看车处,从群众中获取了许多重要线索,在发案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将凶犯抓获。侦破组荣立集体三等功,山东省公安厅颁发了奖状。
乡镇派出所、基层治保会在维持社会秩序、抓获犯罪分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1975年1月6日夜,贾市乡杨场村两头肥猪被犯罪分子抢走,罪犯手持木棍、铁锨,十分嚣张。贾市乡派出所接案后,沿踪迹追至焦庙境内,又与焦庙派出所协同追踪,在焦庙北程庄将4名罪犯抓获,经过突审,又挖出了一个7人的抢劫、盗窃团伙。查明该团伙连续8年作案44起,并查获柴油机、水泵、木材等大批赃物,如数退还给群众。1975年5月26日,路劫犯王某将劫持的自行车推到晏城大集上销赃,被村治保主任看破,遂将王扭送公安局,公安局由此破获了一起长期未破的路劫案。
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减少刑事案件发生。以王庆丰(安头乡吴宪屯人)为首的偷盗列车物资集团成员曾多次被教育、管制,仍无侮改之意,先后爬火车作案12起,盗窃国家大批贵重物资。逮捕王犯后,于1962年1月19日在晏城火车站召开审判大会,判处主犯王庆丰死刑,其他犯罪成员判有期徒刑,会议收效很大。会后3天,就收到群众揭发犯罪分子的材料852件,有42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
(二)集中打击集中打击,给犯罪分子以措手不及,是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
1977年1月25日夜,为打击流窜犯罪分子,全县公安干警、党政干部、治保人员、民兵等19106人统一行动,一夜之间,清查重点部位17183处,共抓获流窜、流氓、偷盗等犯罪分于16人以及赃款、赃物一大宗,接着又连续五次进行大规模清查,共查出重大犯罪分子和嫌疑犯249名,逮捕68名,破获案件26起,有14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82年,又查获流窜犯罪分子123人,逮捕10人,行政拘留38人,收审20人,劳教5人,其他经教育释放。共查获赃款5670元,粮票272斤,自行车7辆,手表7块,其它物资大宗。务头乡西屯村李某,因流窜偷盗,被强制劳动3年,1981年从聊城强劳所逃至海南岛,在集中打击犯罪分子的活动中,李犯无处安身,只得到公安局投案。
1983年8月10日,中共齐河县委设打击刑事犯罪指挥部。全县7000余名干部群众上阵,在交通要道设128个堵截点,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至1984年3月10日,共集中3次进行打击,收捕各类犯罪分子294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50起,缴获匣枪一支,子弹6发,赃款6万余元。依法处决了8名罪大恶极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广大群众拍手称快,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分子线索,其间共收到群众揭发材料600余件。焦斌屯乡刘旺村傅某,发现其子日伏夜出,行踪鬼祟,多次劝教不听,便愤然到派出所报案,经审讯,傅子供认曾4次在黄河展宽堤上拦路抢劫得手表4块、衣物9件。
二、禁烟禁赌
(一)禁烟鸦片战争后,吸毒恶嗜渐渐侵人县内,曾一度盛行。民国年间,吸毒、贩毒更甚,并出现零星种植大烟者,国民政府禁而不止,以致吸毒成灾。桑梓店镇某村一怀姓农民,长期吸毒,骨瘦如柴,负债累累,因无力偿还大烟款,竟扒房抵债,家人愤怒之下,将其砸死。1940年始,县抗日政权号召广大群众禁烟,拔掉烟苗,规劝吸烟者戒烟,没收其烟土和烟具。吸毒、贩毒现象逐渐减少。1952年,公安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全县各重点区,突击对吸毒、贩毒者进行调查,共查出吸毒者16人,夹藏在菜园中种植大烟者12人,存放大烟者6人,并查获了3名贩毒者。公安局对上述分子分别进行了处理。之后,经数次搜查打击,吸毒、贩毒和生产毒品者在县境绝迹。
(二)禁赌赌博流弊,溯之久远,打麻将、推牌九等,名目繁多。建国前历代统治者,虽都下令禁赌,并派员抓赌,但由于官府腐败,赌徒稍加贿赂便两安无事,甚至抓赌者也参与聚赌。农闲季节,赌风尤甚,上至官场,下到农村,县内到处都有赌场。少数人大发横财,许多人却因此倾家荡产。务头乡张某、赌博成瘾,债台高筑,竟将其亲生女儿抵于赢者。更有赌徒输钱后,沦为匪盗,使社会秩序更为混乱。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发布禁赌令,对屡教不改的赌徒进行制裁。建国后,又经多次打击,赌徒大都“洗手”,赌风日趋息落,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暗中聚赌。1957年,老王庄(今属焦庙镇)赌徒因输钱将家产变卖,后又扒掉房子行赌,公安局对其及同伙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以此为例,对全县群众进行教育。之后,又对赌博团伙多次打击,同时,组织群众学习文化,开展文体活动,赌博恶习在县内渐近绝迹。
三、铁路保卫
京沪铁路横垮县境31公里,是通往省城济南之咽喉要道。建国后,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首先对铁路沿线2.5公里以内村庄重点入口进行摸底排队,严格控制有劣迹人员,对长期流窜在铁路沿线的无业游民,进行收容审查。之后,陆续建立起群众性的护路队伍53个,设护路房36处,配备专门护路员85名。1972年上半年,护路组织排除路障2起,抢救遇险人员4人,捡拾列车丢失物资折款1200元,抓获盗窃列车的犯罪分子及流窜分子32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10起。1975年8月29日,桑梓店镇唐王村护路小组3名成员冒雨上铁路巡逻,发现有两棵大树被大风刮倒在路轨上,此刻,已可听到远处列车由远而近的鸣笛声,便不顾一切地疾步赶到出事点,奋力将两棵大树掀出路轨。就在这时,21次快车急驰而过,避免了一场车覆人亡的重大事故。同时,护路人员还配合公安部门担负着各种专列的警卫任务。建国以来,列车在县境从未出过事故。
四、预审监所
(一)预审预审的主要责任是通过对犯人的审讯,进一步详察案情,扩大线索,以深挖犯罪。
1981年,安辛庄(今属南北乡)杀人案被侦破后,刑侦、检察部门都认定是故意杀人案。预审股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核实证件、资料,最后以过失杀人罪移交县检察院起诉,经地区检察分院复核,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柳犯有期徒刑2年。
1983年,马庄(今属刘桥乡)盗窃团伙案的5名成员被捕,经过预审,又挖出了一个隐蔽较深的45人盗窃团伙。
(二)监所建国前,犯人入监,不论罪行轻重,只要贿赂官府监吏,就可少受皮肉之苦,甚至重罪轻判。无钱行贿,只得任其滥刑。监管人员贪污犯人口粮、药品等,加之狱中瘟疫不断,使许多轻犯丧生狱中。
建国后,监所工作执行“改造、挽救。感化”的方针,实行人道主义。生活上,严格执行人犯生活供应标准,并不断改善卫生条件。监号安装纱门纱窗,定期进行室内消毒。所内备有常用药品20余种,病人服药由看守员把药品、开水送到监号,1960年,在群众生活困难、药品紧张的情况下,全年支付犯人医药费1200余元,仅第四季度,就给人犯注葡萄糖130多支。巫婆张某入狱后生病,看守员及时将她送医院诊治,并为她做病号饭,在此感化下,她彻底交待了自己的罪行,表示老实改造,重新做人。
监所定期对人犯进行形势、前途、政策及法制教育。所内设图书室,有书籍、报刊50余种,有线广播每天三次播放,并设有自办节目,对人犯进行教育。县看守所曾两次出席全省先进看守所会议,自1979-1984年,连续6年被地区评为先进看守所。
第一节 刑侦治安
一、刑事侦察
(一)专案侦察人民公安机构成立之初,主要任务是保卫党政领导机关,搜集情报、铲除特务、汉奸,同时对所辖区域内各类刑事案件、及时立案侦察,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国后,社会安定,发案减少。随着刑侦技术的不断提高。刑事案件侦破率逐年提高,1960年3月30日,焦庙公社许庄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局17名干警在省地公安部门协助下,24小时内即将凶手抓获。走访群众获得线索,是侦察破案的一个重要环节。1984年4月4日夜,大王乡境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干警们走访了公路沿线的20多个村庄、93个旅馆以及济阳县城的重点看车处,从群众中获取了许多重要线索,在发案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将凶犯抓获。侦破组荣立集体三等功,山东省公安厅颁发了奖状。
乡镇派出所、基层治保会在维持社会秩序、抓获犯罪分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1975年1月6日夜,贾市乡杨场村两头肥猪被犯罪分子抢走,罪犯手持木棍、铁锨,十分嚣张。贾市乡派出所接案后,沿踪迹追至焦庙境内,又与焦庙派出所协同追踪,在焦庙北程庄将4名罪犯抓获,经过突审,又挖出了一个7人的抢劫、盗窃团伙。查明该团伙连续8年作案44起,并查获柴油机、水泵、木材等大批赃物,如数退还给群众。1975年5月26日,路劫犯王某将劫持的自行车推到晏城大集上销赃,被村治保主任看破,遂将王扭送公安局,公安局由此破获了一起长期未破的路劫案。
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减少刑事案件发生。以王庆丰(安头乡吴宪屯人)为首的偷盗列车物资集团成员曾多次被教育、管制,仍无侮改之意,先后爬火车作案12起,盗窃国家大批贵重物资。逮捕王犯后,于1962年1月19日在晏城火车站召开审判大会,判处主犯王庆丰死刑,其他犯罪成员判有期徒刑,会议收效很大。会后3天,就收到群众揭发犯罪分子的材料852件,有42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
(二)集中打击集中打击,给犯罪分子以措手不及,是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
1977年1月25日夜,为打击流窜犯罪分子,全县公安干警、党政干部、治保人员、民兵等19106人统一行动,一夜之间,清查重点部位17183处,共抓获流窜、流氓、偷盗等犯罪分于16人以及赃款、赃物一大宗,接着又连续五次进行大规模清查,共查出重大犯罪分子和嫌疑犯249名,逮捕68名,破获案件26起,有14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82年,又查获流窜犯罪分子123人,逮捕10人,行政拘留38人,收审20人,劳教5人,其他经教育释放。共查获赃款5670元,粮票272斤,自行车7辆,手表7块,其它物资大宗。务头乡西屯村李某,因流窜偷盗,被强制劳动3年,1981年从聊城强劳所逃至海南岛,在集中打击犯罪分子的活动中,李犯无处安身,只得到公安局投案。
1983年8月10日,中共齐河县委设打击刑事犯罪指挥部。全县7000余名干部群众上阵,在交通要道设128个堵截点,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至1984年3月10日,共集中3次进行打击,收捕各类犯罪分子294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50起,缴获匣枪一支,子弹6发,赃款6万余元。依法处决了8名罪大恶极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广大群众拍手称快,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分子线索,其间共收到群众揭发材料600余件。焦斌屯乡刘旺村傅某,发现其子日伏夜出,行踪鬼祟,多次劝教不听,便愤然到派出所报案,经审讯,傅子供认曾4次在黄河展宽堤上拦路抢劫得手表4块、衣物9件。
二、禁烟禁赌
(一)禁烟鸦片战争后,吸毒恶嗜渐渐侵人县内,曾一度盛行。民国年间,吸毒、贩毒更甚,并出现零星种植大烟者,国民政府禁而不止,以致吸毒成灾。桑梓店镇某村一怀姓农民,长期吸毒,骨瘦如柴,负债累累,因无力偿还大烟款,竟扒房抵债,家人愤怒之下,将其砸死。1940年始,县抗日政权号召广大群众禁烟,拔掉烟苗,规劝吸烟者戒烟,没收其烟土和烟具。吸毒、贩毒现象逐渐减少。1952年,公安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全县各重点区,突击对吸毒、贩毒者进行调查,共查出吸毒者16人,夹藏在菜园中种植大烟者12人,存放大烟者6人,并查获了3名贩毒者。公安局对上述分子分别进行了处理。之后,经数次搜查打击,吸毒、贩毒和生产毒品者在县境绝迹。
(二)禁赌赌博流弊,溯之久远,打麻将、推牌九等,名目繁多。建国前历代统治者,虽都下令禁赌,并派员抓赌,但由于官府腐败,赌徒稍加贿赂便两安无事,甚至抓赌者也参与聚赌。农闲季节,赌风尤甚,上至官场,下到农村,县内到处都有赌场。少数人大发横财,许多人却因此倾家荡产。务头乡张某、赌博成瘾,债台高筑,竟将其亲生女儿抵于赢者。更有赌徒输钱后,沦为匪盗,使社会秩序更为混乱。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发布禁赌令,对屡教不改的赌徒进行制裁。建国后,又经多次打击,赌徒大都“洗手”,赌风日趋息落,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暗中聚赌。1957年,老王庄(今属焦庙镇)赌徒因输钱将家产变卖,后又扒掉房子行赌,公安局对其及同伙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以此为例,对全县群众进行教育。之后,又对赌博团伙多次打击,同时,组织群众学习文化,开展文体活动,赌博恶习在县内渐近绝迹。
三、铁路保卫
京沪铁路横垮县境31公里,是通往省城济南之咽喉要道。建国后,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首先对铁路沿线2.5公里以内村庄重点入口进行摸底排队,严格控制有劣迹人员,对长期流窜在铁路沿线的无业游民,进行收容审查。之后,陆续建立起群众性的护路队伍53个,设护路房36处,配备专门护路员85名。1972年上半年,护路组织排除路障2起,抢救遇险人员4人,捡拾列车丢失物资折款1200元,抓获盗窃列车的犯罪分子及流窜分子32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10起。1975年8月29日,桑梓店镇唐王村护路小组3名成员冒雨上铁路巡逻,发现有两棵大树被大风刮倒在路轨上,此刻,已可听到远处列车由远而近的鸣笛声,便不顾一切地疾步赶到出事点,奋力将两棵大树掀出路轨。就在这时,21次快车急驰而过,避免了一场车覆人亡的重大事故。同时,护路人员还配合公安部门担负着各种专列的警卫任务。建国以来,列车在县境从未出过事故。
四、预审监所
(一)预审预审的主要责任是通过对犯人的审讯,进一步详察案情,扩大线索,以深挖犯罪。
1981年,安辛庄(今属南北乡)杀人案被侦破后,刑侦、检察部门都认定是故意杀人案。预审股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核实证件、资料,最后以过失杀人罪移交县检察院起诉,经地区检察分院复核,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柳犯有期徒刑2年。
1983年,马庄(今属刘桥乡)盗窃团伙案的5名成员被捕,经过预审,又挖出了一个隐蔽较深的45人盗窃团伙。
(二)监所建国前,犯人入监,不论罪行轻重,只要贿赂官府监吏,就可少受皮肉之苦,甚至重罪轻判。无钱行贿,只得任其滥刑。监管人员贪污犯人口粮、药品等,加之狱中瘟疫不断,使许多轻犯丧生狱中。
建国后,监所工作执行“改造、挽救。感化”的方针,实行人道主义。生活上,严格执行人犯生活供应标准,并不断改善卫生条件。监号安装纱门纱窗,定期进行室内消毒。所内备有常用药品20余种,病人服药由看守员把药品、开水送到监号,1960年,在群众生活困难、药品紧张的情况下,全年支付犯人医药费1200余元,仅第四季度,就给人犯注葡萄糖130多支。巫婆张某入狱后生病,看守员及时将她送医院诊治,并为她做病号饭,在此感化下,她彻底交待了自己的罪行,表示老实改造,重新做人。
监所定期对人犯进行形势、前途、政策及法制教育。所内设图书室,有书籍、报刊50余种,有线广播每天三次播放,并设有自办节目,对人犯进行教育。县看守所曾两次出席全省先进看守所会议,自1979-1984年,连续6年被地区评为先进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