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任务。1981年,以宣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重点,全年共编印各种宣传材料6500余份,深入学校、工厂上法制课350次,出动宣传车32次,黑板报9000多期,放映幻灯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0万人次。
1982年,在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开展了对青少年的理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全年共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1382次,配合县广播站举办法律讲座45次,印发《司法简报》14期、2500余份,其它宣传材料1.9836万份,幻灯510场次,开办法律教师训练班3期。有150处学校开设法制课,2.7万名学生接受法制教育。
1983年3月,创建齐河县法律宣传站,宣传站下设法律询问处、公证询问处和法制宣传处。5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画20余幅,拍摄照片50多张,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利用集市、公共场所和在人贩子活动猖獗的重点村进行巡回展览。自8月份开始,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全县抽调700多名干部深入基层,进行宣传。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80人次,写揭发材料450余份,扭送犯罪分子23人。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84年,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全年印发《法制宣传》4万多份,编印《宪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宣传提纲4500余份,法制宣传教育案例4000余份。为深入乡镇进行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56部(次),组织电影放映队28个,绘制图片310幅。1985年,全县订购《职工法律知识读本》1.7万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3.12万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5400本,《法律手册》1725本,《法律常识》2022本,订阅《中国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等法律刊物5500多份,以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
第四节 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任务。1981年,以宣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重点,全年共编印各种宣传材料6500余份,深入学校、工厂上法制课350次,出动宣传车32次,黑板报9000多期,放映幻灯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0万人次。
1982年,在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开展了对青少年的理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全年共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1382次,配合县广播站举办法律讲座45次,印发《司法简报》14期、2500余份,其它宣传材料1.9836万份,幻灯510场次,开办法律教师训练班3期。有150处学校开设法制课,2.7万名学生接受法制教育。
1983年3月,创建齐河县法律宣传站,宣传站下设法律询问处、公证询问处和法制宣传处。5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画20余幅,拍摄照片50多张,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利用集市、公共场所和在人贩子活动猖獗的重点村进行巡回展览。自8月份开始,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全县抽调700多名干部深入基层,进行宣传。群众检举、揭发犯罪分子80人次,写揭发材料450余份,扭送犯罪分子23人。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84年,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全年印发《法制宣传》4万多份,编印《宪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宣传提纲4500余份,法制宣传教育案例4000余份。为深入乡镇进行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56部(次),组织电影放映队28个,绘制图片310幅。1985年,全县订购《职工法律知识读本》1.7万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3.12万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5400本,《法律手册》1725本,《法律常识》2022本,订阅《中国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等法律刊物5500多份,以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