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建齐河县公证处,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公证员1名,工作人员2名。至1985年,公证人员增至4名。
1981-1985年,协助当事人修改经济合同650件,起草合同82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拒办公证78件,并对其中违法犯罪的34件给予及时揭露,避免经济损失180万元。其间,共办理各项公证16803件,收取公证业务费2.5万元。
第三节 公证
1980年12月建齐河县公证处,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公证员1名,工作人员2名。至1985年,公证人员增至4名。
1981-1985年,协助当事人修改经济合同650件,起草合同82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拒办公证78件,并对其中违法犯罪的34件给予及时揭露,避免经济损失180万元。其间,共办理各项公证16803件,收取公证业务费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