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禹(齐河)县政府
1937年10月,韩复榘及各级政权人员南逃之后,坚持鲁西抗战的六区专员范筑先向各县委任县长。1938年3月,中共鲁西北特委通过范筑先委任共产党员王青云为齐河县抗日政府县长,初设机关于聊城西关,悬挂齐河县政府和齐河支队两块牌子,有40多人枪。嗣后,在中共地方党支持下,王青云率部由潘店进入齐河,活动在焦庙、刘桥一带。工作人员均佩戴“齐河政府”臂章,并以王青云县长名义张贴布告。当时,齐河县共产党组织薄弱,诸地方团体势力各有背景,且排外独踞情绪严重。齐河抗日政府在暂返聊城途中,被茌平土匪赵占鳌冲垮。范筑先遂调王青云任十三支队副司令员。
1939年春,焦益三去大峰山后,国民党四区专员袁聘芝委孙馨远任国民党齐河县县长,初设秘书长1人,参谋1人,行政科长1人,武装人员若干。对外称抗日齐河县政府。活动无定址。孙馨远于1940年2月加入共产党,其县政府也随之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政府。
1942年夏,齐河、禹城抗日报据地日益扩大。为加强统一领导,冀鲁豫一专署决定将齐河、禹城两个抗日县政府合并为齐禹县抗日政府,在杨桥召开成立大会,一专署专员张耀南出席会议。齐禹县抗日政府辖齐河一、二、三、四、五区及禹城七、八区。县政府领导齐禹县人民浴血奋战,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1945年9月,成立齐禹县民主政府,下设秘书科、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粮秣科、公安局。至1948年,行政区划扩大为12个区。1950年5月20日,齐禹县撤销。
二、齐河(齐济、齐临)县政府
1941年初,中共冀鲁边渤海二地委为打通和区党委的联系,决定向济南附近发展,开辟齐河(津浦铁路以北)。齐河县抗日政府在专署组成。县长李聚五、秘书牟康民。初设行政、财政两科。李聚五兼县大队长,率县府与“教六旅十七团”(即原鲁北支队)进入县境,沿徒骇河南岸活动,县政府张贴文告,宣传抗日,发动群众,开展统战工作,打击敌伪势力。不久,建立七、八区政权与武装。
1943年初,将济阳县二、三、五区和北二区及临邑县四区划归齐河,成立齐济县抗日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粮秣科、武装科。
1944年春,将济阳县二、五区及北二区划出,成立齐临县抗日政府,辖齐河县七、八区和临邑县四区、济阳县二区。县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除奸科。
1945年11月,将济阳、临邑部分全部划出,成立齐河县民主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金库(银行)、工商局、司法科、公安局、武装部。辖马家区、谭家区、桑梓店区、晏城区、大黄区。至1950年5月20日,与齐禹县部分合并,仍称齐河县县政府,始定驻齐河县城。
三、河西(长清)县政府
河西县抗日政府的前身为长清抗日县政府河西办事处。河西办事处于1939年8月在今赵官镇大马头村宣布成立。初期,办事处的工作范围只限于长清县黄河西八、九、十区(今县西南部)。之后,根据抗战形势的需要,办事处机构扩大,原肥城县九区归办事处领导,定名新九区。河西办事处除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进行抗战、支援抗战外,还协助长清抗日县政府处理一些民、刑事案件,布置、督促、检查各区工作。至此,已具县级政府雏形。
1941年下半年,泰西抗日形势十分严峻,环境急剧恶化。为了坚持抗战,冀鲁豫行署批准,撤销长清县河西办事处,成立河西县抗日县政府,区域为原办事处所辖范围。10月下旬某日上午,县政府成立大会在无粮店(今务头乡有粮庄)召开,中共泰西地委书记袁振参加了大会,第一任县长孟可铭讲了话。县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文教科、工商科、司法科、粮秣科,辖6个区。
1942年夏,改河西县抗日政府为长清县抗日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粮秣科、公安局、司法科、武装委员会。1946年5月,易名为河西县民主政府,增设工商局和金融科。至1947年秋,共辖10个区。1950年5月,河西县撤销,复归长清县。1956年,长清县河西部分的四个区划归齐河县。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
一、齐禹(齐河)县政府
1937年10月,韩复榘及各级政权人员南逃之后,坚持鲁西抗战的六区专员范筑先向各县委任县长。1938年3月,中共鲁西北特委通过范筑先委任共产党员王青云为齐河县抗日政府县长,初设机关于聊城西关,悬挂齐河县政府和齐河支队两块牌子,有40多人枪。嗣后,在中共地方党支持下,王青云率部由潘店进入齐河,活动在焦庙、刘桥一带。工作人员均佩戴“齐河政府”臂章,并以王青云县长名义张贴布告。当时,齐河县共产党组织薄弱,诸地方团体势力各有背景,且排外独踞情绪严重。齐河抗日政府在暂返聊城途中,被茌平土匪赵占鳌冲垮。范筑先遂调王青云任十三支队副司令员。
1939年春,焦益三去大峰山后,国民党四区专员袁聘芝委孙馨远任国民党齐河县县长,初设秘书长1人,参谋1人,行政科长1人,武装人员若干。对外称抗日齐河县政府。活动无定址。孙馨远于1940年2月加入共产党,其县政府也随之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政府。
1942年夏,齐河、禹城抗日报据地日益扩大。为加强统一领导,冀鲁豫一专署决定将齐河、禹城两个抗日县政府合并为齐禹县抗日政府,在杨桥召开成立大会,一专署专员张耀南出席会议。齐禹县抗日政府辖齐河一、二、三、四、五区及禹城七、八区。县政府领导齐禹县人民浴血奋战,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1945年9月,成立齐禹县民主政府,下设秘书科、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粮秣科、公安局。至1948年,行政区划扩大为12个区。1950年5月20日,齐禹县撤销。
二、齐河(齐济、齐临)县政府
1941年初,中共冀鲁边渤海二地委为打通和区党委的联系,决定向济南附近发展,开辟齐河(津浦铁路以北)。齐河县抗日政府在专署组成。县长李聚五、秘书牟康民。初设行政、财政两科。李聚五兼县大队长,率县府与“教六旅十七团”(即原鲁北支队)进入县境,沿徒骇河南岸活动,县政府张贴文告,宣传抗日,发动群众,开展统战工作,打击敌伪势力。不久,建立七、八区政权与武装。
1943年初,将济阳县二、三、五区和北二区及临邑县四区划归齐河,成立齐济县抗日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粮秣科、武装科。
1944年春,将济阳县二、五区及北二区划出,成立齐临县抗日政府,辖齐河县七、八区和临邑县四区、济阳县二区。县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除奸科。
1945年11月,将济阳、临邑部分全部划出,成立齐河县民主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金库(银行)、工商局、司法科、公安局、武装部。辖马家区、谭家区、桑梓店区、晏城区、大黄区。至1950年5月20日,与齐禹县部分合并,仍称齐河县县政府,始定驻齐河县城。
三、河西(长清)县政府
河西县抗日政府的前身为长清抗日县政府河西办事处。河西办事处于1939年8月在今赵官镇大马头村宣布成立。初期,办事处的工作范围只限于长清县黄河西八、九、十区(今县西南部)。之后,根据抗战形势的需要,办事处机构扩大,原肥城县九区归办事处领导,定名新九区。河西办事处除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进行抗战、支援抗战外,还协助长清抗日县政府处理一些民、刑事案件,布置、督促、检查各区工作。至此,已具县级政府雏形。
1941年下半年,泰西抗日形势十分严峻,环境急剧恶化。为了坚持抗战,冀鲁豫行署批准,撤销长清县河西办事处,成立河西县抗日县政府,区域为原办事处所辖范围。10月下旬某日上午,县政府成立大会在无粮店(今务头乡有粮庄)召开,中共泰西地委书记袁振参加了大会,第一任县长孟可铭讲了话。县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文教科、工商科、司法科、粮秣科,辖6个区。
1942年夏,改河西县抗日政府为长清县抗日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粮秣科、公安局、司法科、武装委员会。1946年5月,易名为河西县民主政府,增设工商局和金融科。至1947年秋,共辖10个区。1950年5月,河西县撤销,复归长清县。1956年,长清县河西部分的四个区划归齐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