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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义和团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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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前后,齐河、长清一带屡遭水淹,人民苦不堪言。帝国主义宗教势力乘机深入农村,美籍传教土韩维廉、包复棋等人在徐家楼(今属务头乡)、大冀庄(今属晏城镇)、程子坡(今属禹城县)建立教堂;杜家寨、丁家庄、辛家庄、苏官屯等村的教徒也设小教堂。他们用收买等手段发展信徒,入教者大体分三类:一为打官司恃洋人之势取胜者,二是与信徒通婚者,三为受传教士救济者。截止1900年2月25日,辛店屯、大刘庄等20个村庄已有教民数百人。
传教士及教徒横行乡里,欺侮农民,农民不堪忍受,遂起抗争,一时民教纠纷迭起。然清廷官府畏教如虎,护教抑民。“但凭教士函片,即签票传人(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山东义和团案卷》(下)第484页。)”。加之“差役又需索骚扰,片纸下乡,中业倾产(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山东义和团案卷》(下)第484页。)”。公费如遇教民拒交,便强迫平民摊纳。广大贫苦农民受此欺凌,感到不反抗不能生存。在外地义和拳影响下,以朱红灯为首倡导义和拳,奋起抵抗洋教,为统一行动,设了总坛、分坛和联络信号。
分坛一般以村为单位设置,拳厂大都安在各村家庙内。坛口设香案,置符咒、谶语、神像、刀械等。拳房事务由大师兄主持,通过祭神、烧纸、上香和传帖与总坛或各坛取得联系。
他们用降神念咒的方法动员群众,形式上表现为浓厚的迷信色彩。拳民皆腰束红带,头裹红帕。作战时有专人背负神像,“各持刀械,向东南叩头,请神跳舞(《山东义和团案卷》(下)第589页)”。然后“执旗分队(《山东义和团案卷》(下)第589页)”。所请之神,各坛不一,有杨二郎、孙大圣等历史上或神话传说中的英雄。
义和拳有严格的纪律。朱红灯规定:团众集合自带口粮,不准私拿老百姓的东西,不准贪财,不准妄开杀戒。义和拳所到之处,只对教徒施以恐吓,收其不义之财,保护拳民与平民的利益,深受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