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组织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齐河支部1921年8月,山东省商校学生贾 在济南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9月,马馥塘、宋辅圣由贾 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12月,刘圣 在济南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并任学校书记。1925年1月,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6月,共产主义青年团齐河支部成立,负责人张文良、有团员5名。1927年,本县团的活动中断。
(二)同学会1935年,齐河乡师的进步学生在共产党员、教师李尔重的影响下,以朱湘海为首组织了同学会,阅读进步书籍,举行星期天自由讲演会,揭露日军罪行,呼吁抗日救国,遭到当局干涉,李尔重离校,同学会逐渐解体。
(三)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3月,齐河三区伦镇街(今属禹城县)进步青年姜虎文,接受中共鲁西北特委尉景平(禹城县人)的指示,组织齐河县民族解放先锋队,并任大队长,遂即一、二、三、四、五区成立了“民先”中队,部分乡村亦建立了“民先”分队或小队。民先队在上级指示下,张贴抗日标语,散发传单,影响很大。
1938年秋,长清县河西地区(今本县西南部)以赵官镇为中心组织了民先区队,孟雨亭(赵官镇北街人)和孟淑华,参加了组织领导工作。其后,赵官镇周围的邱庄、周庄、大徐、银杏树等村建立了“民先”小队,有队员60余人。
(四)青年救国会随着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党组织加强了对青年工作的领导。1939年秋,长清县八区(今赵官镇、仁里集乡一带)在区委书记吴雨农领导下,于西水坡成立区青年救国会,选举董千里(原名董景 ,赵官镇董桥人)为“青救会”主任。九区(今胡官屯乡、富足店乡一带)、十区(今潘店乡、大张乡、务头乡一带)和肥城县九区(今马集乡一带)也相继成立了区“青救会”。1940年5月,整个河西地区除据点及其周围少数村庄外都建立了村“青救会”组织,会员达数千人,设脱产专职干部予以领导。6月,根据中共河西工委的指示,河西各区“青救会”负责人在小屯(今属务头乡)召开会议,决定建立长清县“青救会”河西分会,统一领导河西青年工作。1941年10月,新的长清县青年救国会成立,孟铁平(原名孟宪烈,曾用名万志学,孟造光,赵官镇北街人)任主任。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体部、儿童工作部。各区设“青救会”,各村设“青救会”小组和儿童团。率领、组织青年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破坏敌人的公路、电话线。1941年底组织募捐,“青救会”捐款400元,军鞋400余双。
1943年春夏之交,齐济县成立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各救会”,“青救会”作为它的下属组织随即成立,李兴民任主任。“青救会”在县委及“各救会”的领导下,从两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是开办青年知识分子训练班,为抗日培养骨干。抗日武装每拔掉一个据点,收复一块地盘,“青救会”就立即配合抗日政权进行工作,使大批青年走向抗日前线。二是与敌人展开争夺青年的斗争。国民党汉奸分子在日军扶植下,在齐河、济阳两县接壤地区,以学校为阵地,欺骗不明真相的青年及学生加入“三青团”,还动员一些青年学生去安徽阜阳参加国民党李仙洲的部队。针对上述情况,“青救会”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共产党员中的青年知识分子派进学校,组织青年联合会,向学生们宣传抗日,揭露日、伪、顽的真面目,动员学生们参加抗日武装。“青救会”先后在回河、垛石桥等学校组织了青年联合会,影响、教育了大批青年。
1947年,青年们踊跃参军参战,奔赴前线,有许多村一次有几十人乃至百余人。后方青年则组织民兵,参加保卫土改,支援前线的活动。
(五)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49年3月,在中共齐河县委的领导下,组成齐河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筹备委员会,在全县各区先后配备了专职团干部。团干部们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建团的决议及团章。之后,在孔家乡(今属表白寺镇)的孔家、盐店、梁庄、张举人四个村进行建团试点工作。至9月,分别建起四个团支部,发展团员近70名。1950年3月,成立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齐河县委员会,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少年儿童工作部。
1949年6月,齐禹县第一次团代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齐禹县委员会,团县委内部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室,下辖12个区团委。
1950年5月,齐河县铁路南北合并,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齐河县委员会。团县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少年儿童部、秘书室,下辖12个区委。至1951年,全县已建团支部296个,共有团员4366名。团县委号召全县青年开展抗美援朝、参军参战活动,至1952年底,全县有2万多名青年报名参军,其中1700多人(团员350名)赴朝作战,出现了许多父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上战场的事迹。八区王京屯乡(今属焦庙镇)马加仁、马加义兄弟俩争相报名;五区老蔡乡(今属贾市乡)女团员赵俊英支持丈夫参军,怀抱吃奶的孩子送别丈夫。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团员青年特别是近6000名高中、初中毕业回乡团员青年,成为农业生产上的生力军,有3500名青年带头加入合作社,许多人担任了合作社长、会计、保管、记工员、民校教师等。1955年10月,团县委响应上级号召,发动全县青年团员开展志愿垦荒活动,至1956年3月,共有3.51万名青年报名,经过审批,200名青年团员(其中女10名)奔赴边疆,开发北大荒。
1956年5月,原长清县河西四个区划归齐河县。至6月,全县117个乡全部建立了团总支,80%的农业社建立了团组织,共有团员15264名,其中近4000名团员担任合作社社长、会计等。
(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办公室等机构。1958年,全县建13个公社团委会,1960年又增设工业、商业、学校、机关4个团委会,至1963年,全县有团支部1093个,团员14814名。
1963年5月,在全县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高潮,广大团员青年以雷锋为榜样,争做好人好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组织活动陷于停顿。1970年进行整团建团,先后建起24个基层公社团委,96%的大队建起了团总支或团支部,发展团员1676名。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1977年冬,对全县团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是年,在共青团山东省委召开的全省第二次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齐河县有3个团支部和4名团员受到表彰。
1979年,又有4名团员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2个团支部被评为省级先进团支部;2名团支部书记被评为省优秀团员;3名团员被评为省“新长征突击手”。1982-1985年,计有8人、3个集体获团省委表彰。
同时,团县委组织全县团员,进行以下3项工作:1.植树造林1980年春,全县青年团员义务植树254.7万棵,绿化道路333条,营造青年林1098亩,青年苗圃544亩。1984年,全县12万名青少年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共营造黄河防护林43221亩,沿黄河大堤植行道林18.3万余棵,育柳荫地植树13.66万棵,植灌木5万余墩,建设青年绿化工程2587个,营造青年林4860亩、青年苗圃1756亩、红领巾林1150亩,四旁(沟、渠、路、村)植树1389.48万棵。2.“双采支甘”1983年,进行采集草种、树种、支援甘肃的竞赛活动。至11月,全县共采集树种、草种5800公斤。1984年来集8550公斤。县第十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十一中学先后被团地委表彰为“双采”先进单位。3.大办“青年之家”1979年,全县团员青年自筹资金建立“青年之家”43处,图书室317个。至1984年,全县共建“青年之家”902个,其中有8处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之家”。1985年,有22处被团省委命名为“青年之家先进单位”。“青年之家”的建立,丰富了青年的活动内容,陶冶了他们的情操,使其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突击作用。农业银行团支部副书记杨春红,热爱本职工作,自1981年起,连续3年获全省多指点钞第一名。
表16-4共青团齐河县代表会议简表
┌──┬─────┬────┬────┬─────────────────────────┐
│届次│时间 │出席人数│地点 │选举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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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49.6 │80 │齐禹完小│委员5人,其中副书记1人。 │
├──┼─────┼────┼────┼─────────────────────────┤
│二 │1953.1 │470 │齐河城 │委员14名,其中副书记2人。 │
├──┼─────┼────┼────┼─────────────────────────┤
│三 │1954.12.31│200 │齐河城 │委员21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常委7人。 │
├──┼─────┼────┼────┼─────────────────────────┤
│四 │1956.8.26 │488 │齐河城 │委员25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7人。 │
├──┼─────┼────┼────┼─────────────────────────┤
│五 │1957.12 │503 │齐河城 │委员15名,候补委员2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常 │
│ │ │ │ │委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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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1959.10 │ │齐河城 │委员1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
├──┼─────┼────┼────┼─────────────────────────┤
│七 │1963.2 │427 │齐河城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
├──┼─────┼────┼────┼─────────────────────────┤
│八 │1972.1.17 │1218 │齐河城 │委员3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9人。 │
├──┼─────┼────┼────┼─────────────────────────┤
│九 │1979.1.11 │701 │晏城 │委员2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常委5人。 │
├──┼─────┼────┼────┼─────────────────────────┤
│十 │1982.5.24 │457 │晏城 │委员2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9人。 │
├──┼─────┼────┼────┼─────────────────────────┤
│十一│1985.3.28 │442 │晏城 │委员3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9人。 │
└──┴─────┴────┴────┴─────────────────────────┘
二、少年组织
(一)儿童团齐河县少年儿童组织,始于抗日战争。1939年8月,长清县抗日政府河西办事处(辖今县西南部)在大马头村成立后,各级抗日政权即发动各阶层人士一致抗战。至年底,依照战前的区划,各区、乡、村普遍成立了儿童团组织,同工会、农会、青救会、妇救会并列,时称抗日救国五大团体。区、乡儿童团是上下两级领导机关,一般有两人组成,其中团长一人;村儿童团长直接和少年儿童们在一起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儿童团受县“青救会”内设的儿童工作部领导。
儿童团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配合各群众团体进行抗日救亡活动。主要工作有四项:一是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他们或结队游行,或在各自的家庭宣传“有人的出人,有钱的出钱”的道理,动员社会力量一致抗战。二是破除封建迷信,其间,也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行为。三是配合村自卫队站岗放哨,盘查行人,传递情报。四是带头学文化,上抗日高小读书。
齐禹县的儿童团组织稍晚于长清县河西地区,到1940年麦收前后,两县儿童团的活动达到高潮,儿童们和成年人一起,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抗日斗争。
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儿童团的工作再次活跃起来,他们配合民兵监视地主,在村头站岗放哨,盘查行人,防止国民党特务破坏。
(二)中国少年儿童队1949年10月,县在筹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同时,在全县各小学进行少年儿童队的建队工作,至1950年5月,全县已有少年儿童大队11个、中队54个、小队165个、少年儿童队员2965名。
(三)中国少年先锋队1953年6月改中国少年儿童队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时全县有少先队员14958名。1955年,团县委设少年儿童部,领导少先队的工作,并有计划地在校外建立少先队,至年底,有学校少先队员19805名,占学校适龄儿童的98%,有校外少先队员1161名,少先队辅导员432名。
1956年10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之后,少先队工作更加引起社会有关部门重视,少先队组织不断发展壮大,1963年,全县已建少先大队153个,中队760个,小队2030个,有少先队员47089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少先队的活动中断,“红小兵”组织替代少先队组织。
1978年12月,恢复少先队组织。据1979年统计,全县有少先队员69356名,占适龄儿童的50%,有少先队辅导员1422人。至1985年底,全县1020处中、小学都建立了少先队组织,104675名适龄儿童全部入队,有少先队辅导员3014人,其中专职辅导员1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