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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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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变后不久,日军沿津浦路南下,侵占济南,县境被切为南北两部。为适应形势的变化,县南、北两部分地区的党组织也形成了各自发展的局面。同时,原长清县也分为河东、河西两部分,且各自发展党的组织。
一、中共齐河(铁路南)县委
1938年夏天,以中共鲁西北特委领导的原禹城“青年救国会”为基础,成立一二九师工作团,为齐(河)、长(清)、禹(城)三县党的活动打开了局面。
(一)齐河县委1939年春,齐河县个别地方已建立了党的小组。中共运东地委(全称:中国共产党运东地方委员会)决定建立齐河县委(对外称工委),并在燕寨子(今属禹城县伦镇)张强家中由孙靖州(今禹城县大孙庄人)主持召开了县委成立会议。此后,在张强家中又召开了第二、三次县委会议。会议形成五项决定:5个委员各以本村为中心发展党组织,并各自兼任支部书记;以先发展“民先”队员待考验后再吸收入党的方式扩大党的队伍;成立县委领导下的齐河抗日县大队,由张强担任大队长;搞好抗日宣传工作,即宣传共产党、八路军,宣传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号召群众不当亡国奴,奋起抗战;争取国民党四专署专员袁聘芝委任的齐河县长孙馨远的政府共同抗日,进而将其改造为齐河抗日县政府。
1939年秋,运东地委决定改组齐河县委,由禹城县委书记李克东兼任齐河县委书记。
(二)齐禹县委1939年冬,地委决定齐、禹两县合并,建立齐禹县委,同时决定齐禹县委领导齐河、禹城两个县府、两个县大队及张强领导的游击队。三股武装拧在一起,使担杖河两岸的根据地联为一体,进一步加强了革命政权建设。1940-1942年,日军推行第五次“强化治安”,实行“长途奔袭”、“铁壁合围”,继而三里一碉堡,五里一据点,辅之以封锁沟,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分割、蚕食、封锁,并恐怖政策与怀柔政策兼施,招降纳叛,瓦解抗日力量。抗战初蜂起的民团,有的公开认贼作父,充当日军的鹰犬,也有少数混入抗日队伍的不坚定分子投敌叛变,成为民族败类。齐河县抗日斗争处于最困难的时期。齐禹县委遵照地委指示,实行地方武装群众化,化整为零,发展民兵武装。主力部队实行地方化,待机集中,以歼灭敌人。同时加强敌工工作,打入敌人内部,开展广泛的反“扫荡”、反“蚕食”斗争。
1943年底,齐、禹两县合并,成立齐禹县抗日县政府,两个县大队合并为一个县大队。活动范围发展到西起杨圈,东至大夫营,北起铁路,南至济聊公路的较大区域。
1950年1月25日,在齐河城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齐禹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当时全县共有党员4994名)。大会通过了《生产救灾工作决议》、《建党工作决议》、《生产救灾工作决议》,号召党员积极行动起来,防止灾情发展,保证不饿死一个人;使烈、军、工属不讨饭;保全牲口;并做了八条具体规定。《建党工作决议》就公开党的组织、接受群众监督指出:“要使党的威信建立在正确领导、党员的模范作用、真正为群众办事并能够检讨改正错误的基础上。”
二、中共齐河(铁路北)县委
(一)齐河县委1941年,齐河县铁路北一带,日伪政权普遍建立,日伪、土匪为非作歹,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中共冀鲁边二地委决定依托平(原)、禹(城)抗日根据地向齐河、济阳开拓,并决定由鲁北支队参谋主任李聚五出任齐河抗日政府县长,由地委组织部长李平负责建党工作,划临邑四区属齐河,作为立足点。
1941年夏,二地委军分区十七团一营越过徒骇河,突袭宣章屯,活捉土匪头子郑万钢,对其教育后释放。郑万刚之子郑德轩率部投诚,被改编为黄河支队。顿时,抗日队伍声威大震。县政府和李平着手进行建党建政、扩大武装等工作,并举办青年训练班,发展党员,争取伪政权中立或反正。十七团一营又相继消灭了盘踞在八区的顽军赵福亭(济阳县人),使党领导下的抗日政权在七区、八区站住了脚根。1942年2月,在三赵村(今属大黄乡)建立中共齐河县委。是年麦前,建立济阳办事处行政机构,属齐河县委领导。
(二)齐济工委和齐济县委齐河县委领导齐河抗日县政府和济阳办事处两个政权。为加强领导,地委决定成立齐济工委。1942年10月,李平代表地委在东西郎(属济阳县)一带开会,宣布建立齐济工委,确定原齐河县大队副政委刘桂阳任工委书记,原济阳办事处主任吴鸿宾(河北省吴桥县人)任委员。1943年1月22日,地委决定组成齐济县委和齐济抗日县政府。建立齐济县委的会议未结束,便投入反“扫荡”战斗。
(三)齐临县委1943年1月,日军对齐(河)、济(阳)、临(邑)、禹(城)四县边境进行“铁壁合围”,齐、济、临环境恶化。6月,临邑抗日县政府撤销,临邑县北部独立,设临北办事处,南部划归齐济县。1944年1月,地委决定齐济县分开,济阳另行组建县委、县政府,将齐河县北部、济阳县三区、临邑县城南大部组成齐临县,遂组成齐临县委。
(四)齐河县委1945年8月14日,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齐临县军民迅速攻克大黄、兴隆寺、宣章屯等日伪据点。县长李聚五率部接管临邑县城。齐临县解放区范围扩大。11月,临邑县恢复原建制,齐临县委人员统归齐河,改称齐河县委。此后,齐河曾有一相对稳定时期。境内的伪军仍盘踞在晏城、桑梓店,控制着铁路两侧地区。解放区发动群众反奸诉苦、减租减息,进行土地改革。
与此同时,国民党反动派则酝酿组织地主还乡团。稍后,还乡团以济南、桑梓店、晏城为据点,不断潜入解放区,残害人民,制造流血事件。
这时,蒋介石开始破坏和谈,并撕毁停战协定,派军队向解放区进攻。县长李聚五在制止国民党制造摩擦的战斗中牺牲。有不少共产党员、积极分子被杀害。由于无充分准备,齐河县面临严重的被动局面。至1947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某部攻克晏城,捣毁日、伪、蒋在境内相继经营多年的巢穴。
三、中共河西县委
河西县指今马集乡、赵官镇、胡官屯乡、仁里集乡、大张乡、潘店乡、务头乡、富足店乡一带。1941-1950年独立为县。
(一)中共河北特别支部1937年,赵官镇附近吴庄吴力践带着省“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领导的指示,由济南返籍筹措抗日武装。是年12月下旬,吴力践在长清由中共鲁西北特委巡视员王晋亭介绍转为共产党员。王晋亭并在孟若玄家主持建立了中共河北特别支部,由王晋亭单线领导,是县内抗战开始后最早的地方党组织。开始孟若玄从家中拿钱作“特支”活动经费,并做上层人物的统战工作。吴力践在赵官镇办义务小学作基地,宣传党的抗日主张,进而秘密发展党员,建立支部。1938年下半年,冀鲁豫省委代表张霖之指示长清县河东、河西各自发展起来的党组织合并,统一于长清县委,下辖区委。至此,河北特别支部完成了历史使命。
(二)河西工委1939年,日军加紧了对河西的控制,为便于河西党政军民工作,长清县委决定成立中共河西工作委员会。是年冬,河西工委在桑家海子(今属大张乡)成立,工委机关对外称河西工作队,经常活动在赵官镇以西地区。
(三)长清县委1941年,河西敌我斗争十分尖锐,地委决定长清县河东、河西分治。初,河西称河西县。是年10月5日,第一任河西县委书记周海舟由黄河东经辛店屯到达小柴庄,宣告中共河西县委成立,隶属冀鲁豫区党委一地委。县委是在工委基础上组成的,几天后召开第一次县委会议,决定将河西4个区划为7个区。党的工作重点是发展组织,开展武装斗争,采取武装打击、政治争取相结合的政策,控制日伪据点情报,反击日军进攻。1942年夏,河西县委改称长清县委。
(四)河西县委1946年5月,长清县改称河西县,河东的峰山县改称长清县。县委及县政府初驻大王庄,后移驻赵官镇。1947年,河西县委领导了土地改革运动,使全河西县农民从政治上、经济上翻身得解放。1949年,河西县有党员5511人。至1950年,河西县撤销,并入长清县。
四、中共齐河县委
1950年5月20日,将齐禹县分开,同时铁路北齐河县将太平、孙耿两区回归济阳县,尔后使原齐河的南北两部分重新合并,恢复了抗战前区域,遂建立齐河县委。此时全县共有党员7630人。
县委遵照党中央指示,领导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的运动,并使全县人民迅速由战争转入生产建设;实行了奖励劳动模范等项措施,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普遍开展冬学运动,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克服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给广大农民造成的愚昧状态。
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50年11月起,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至1953年6月,全县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及不法分子696名,其中依法判处174名死刑、10名死刑缓期执行、400名有期徒刑、8名管制、104名经教育释放。
1951年,在全县农村开展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运动经历了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的三大转变。至1956年底,全县实现农业合作化,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初,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领导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进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县委成立了“三反”办公室和“增产节约委员会”,对运动进行指导。经过思想发动、分批集中党、政、群及合作、税务干部整风等步骤,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教育犯罪分子坦白交待错误。运动中,清查出贪污款千元以上者57人,千元以下者若干,计赃款352306元;还有粮食、布匹等大批实物。
1957年5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和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的决定,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开展整风运动。首先在县直机关开展党内整风学习。同时,全县农村相继出现闹粮退社、拉牛退社及殴打退社社员现象。至6月底,全县4600多户农民退出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此,县直机关党内整风暂停。8月18日,县委下达《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通知》,开展以粮食统购统销和合作化问题为中心的农村大辩论。辩论中,赵官镇区的10个乡,发生捆打辩论对象的现象,在384名辩论对象中,186人被打,253人被捆。与此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发生13起自杀事件。县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这种不良现象。12月中旬,整风运动陆续在全县展开。参加整风的有中小学教师、工业、财贸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县、区、乡、社四级干部。1958年1月10日,县委在县城召开四级干部整风大会,号召与会者分组大鸣大放。各整风小组以大会发言、写大字报等方式发表意见,旨在帮助县委整风。12天时间,共提意见19295条,写大字报7988张。全县164处工业、财贸单位亦同时进行了整风。2~9月,进行全民整风,全县近30万人利用大鸣大放的形式,提意见644373条,贴出大字报594479张。在鸣放过程中,出现了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错误言论。为扭转这种局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右派斗争。至1959年1月31日,共有210人被划为右派分子,208人因右派言论而受到不同处理。整风反右斗争犯了严重扩大化错误。1959-1964年,县委遵照中共中央指示,陆续为一批右派分子“摘帽”。但在当时左倾思想影响下,右派甄别工作留有很大“尾巴”。1978年,县委遵照中央指示,对被划为右派分子的210人全部实事求是地给予改正,并对受其他各种错误处理的,恢复其政治名誉。
1958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大跃进”的号召,在全县掀起“大跃进”高潮。农业方面,搞“大兵团”作战,组成若干“黄忠”队、“穆桂英”队、“佘太君”队,集中食宿、统一调配。实行半供给和半工资的分配制度。全县突击建立公共食堂2578处,就餐人数一时占全县总人口的98.8%。为造声势,夜晚挑灯搞会战,盲目建造化肥厂,大搞土地深翻,有的地块竟深翻1.5米以上。并且提出了“坐火车、超飞机、跃火箭、登卫星”的不切合实际的生产口号。秋种时,县委召开万人誓师大会,会上提出1959年要实现小麦亩产1000公斤。各社、队口号则逐级上升,有的竟喊到亩产5000公斤甚至数万公斤。对此若稍有怀疑或反对,即被视为右倾保守,被“拔白旗”。仅县直机关就有92人被“拔白旗”,分别受到撤职、降级、警告等处分。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签报《山东省1958年农业丰产报奖书》,上报并认定了一批荒唐的数据,其中:最高亩产玉米4204公斤,高粱3555.45公斤,稻谷6075公斤,大豆1053公斤,春地瓜50400公斤,红萝卜89100公斤,皮棉1845公斤。由于浮夸虚报,以致粮食征购数目增大,群众吃空头粮。至年底,全县农村就有51600人缺粮,多数公共食堂只能以萝卜、地瓜、糠秕、野菜等为主食或代食品。工业方面,在“以钢为纲,使钢铁元帅升帐”的口号下,县委通知各单位要把钢铁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把主要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钢铁生产上来。县组织1550人,到处垒建小高炉,以木头为主要燃料,以废铁为原料,以风箱鼓气,土法炼钢。有的竟将群众的铁锅等铁质生活用具强行收购,砸烂后回炉重炼。县委发现上述情况后,曾进行纠正,但已无济于事。炼钢铁高潮历时两个月,即宣布钢产量已达到2400吨,超过上级分配任务的15倍。大跃进运动,使全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
1958年9月,在全县724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突击建立人民公社13处。当时人民公社的性质是政社合一,把工、农、商、学、兵合为一体的所谓“共产主义”形式。由于受“大跃迸”的影响,公社的编制、行动实行军事化,公社设团部、大队设营部、生产队设连部、生产组设战斗组。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原则,集中食宿,吃饭不收款,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归集体所有,搞“一平二调”。名曰“共产主义”,实则损害了群众利益,挫伤了社员积极性。1960年1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指示精神,开始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风、生产瞎指挥风),特别是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逐步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停办公共食堂,保证社员的休息时间。这样,扭转了当时农村的紧张形势,使社员群众的生活、生产得以恢复发展。
1960年,全县遭受严重涝灾,加之“大跃进”的失误,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挫折。县委遵照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恢复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开展以支援农业为中心的压缩非农业人口和精减企业等调整工作。全县共压缩非农业人口9850人,其中干部、职工4815人,学生、职工家属5035人,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对于缺乏原材料和消耗高、产品质量低等长期亏损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全县关、停、并、转的工厂、企业占总数的2/3。各公社社办企业,或下放到大队经营,或关停下马,人员回生产队从事农业生产,或搞家庭副业。财物方面,为使农民休养生息,1961年全县减免农业税365.4万元,筹集资金903.7881万元,支援农业生产和生产救灾;发放贷款34.22万元,向农民供应粮食、副食、煤炭等生活资料15.118万吨,棉布31.13万米,估棉6.5万公斤,药品3.5万余公斤,各种农具、运输工具等21.3838万部(件),化肥、农药1282吨。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同时,将一批农村和城镇的国办中学转为社办公助。文化卫生单位则采取由国营转为集体经营或个人开办的方法进行调整、精减。至1962年,全县国民经济形势好转。
1963年初,在县委领导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首先在城关公社(今小周乡)进行试点。随之在全县普遍展开。至3月底,县委三次召开公社、片书记会和一次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举办五期训练班,培训“社教”骨干4万多人。教育群众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同所谓“分散”、“单干”作斗争。全县共收回自留地、开荒地等3万亩,社员向生产队交回农具2.8万件,在外经商者全部回村务农。4月中旬,群众性的阶级教育运动在全县展开。当时错误地认为,农村阶级斗争形势是非常尖锐的,有些干部已经变成新的“资产阶级分子”,认定全县有4059名社队干部犯有严重或较严重的错误,占社队干部总数的22.6%,必须“洗手洗澡”。1964年5月,“社教”运动转向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清帐目、清工分、清财务、清仓库”的“四清”运动(小四清)。“小四清”未及在全县展开,即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文件精神,转为“大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错误地强调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10月,中共山东省委派出1.5万人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分成若干工作组,分驻全县13处公社、1083个大队、3038个生产队及县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并掌握了运动的领导权。工作组以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的办法,组织起以贫下中农为骨干的阶级队伍。各村普遍召开回忆诉苦大会,揭露“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揭发“四不清”干部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等行为;强行封存干部家产,迫使他们退赔、兑现未经落实的贪占资财,并出现打骂、监视等违法乱纪现象。为此发生自杀事件47起,其中未遂1起。经8个月,全县划出专政对象936名,并为其中106名四类分子“戴帽”。运动中对党员进行全面审查、鉴定,有770人被清出,364人暂缓党员登记。同时,吸收发展新党员2016名,改组或重建了基层党组织。全县1083个大队全部建立了党支部或党小组。1965年6月,“社教”运动基本结束,“社教”工作团除留下1442名观察人员外,其余陆续撤离。

表16-2中共齐河县委组织演变一览表(1937年12月~1950年5月)
┌───────────────┬────┬────┬─────┬───────────┬────────────────┐
│组织名称 │隶属 │起止 │成立地 │主要领导成员 │演变情况 │
├────┬────┬─────┤关系 │时间 │或活动 │ │ │
│齐河县 │齐河县 │河西县 │ │ │地域 │ │ │
│(北) │(南) │ │ │ │ │ │ │
├────┼────┼─────┼────┼────┼─────┼───────────┼────────────────┤
│ │ │河北特别支│鲁西北特│1937.12-│赵官镇 │支部书记孟若玄 │1938年下半年,河北特别支部同长 │
│ │ │部 │委 │1938下半│ │组织委员吴力践 │清县河东地区党组织合并,归属长 │
│ │ │ │ │年 │ │宣传委员孟鲁言 │清县委。 │
├────┼────┼─────┼────┼────┼─────┼───────────┼────────────────┤
│ │齐河县委│ │运东地委│1939春-1│燕寨子 │书记孙靖洲 │1939年9月,孙靖洲调离,禹城县委 │
│ │ │ │ │939.12 │ │组织部长耿黄 │书记路自强兼任齐河县委书记,委 │
│ │ │ │ │ │ │宣传部长张强 │员为张强、耿黄、郭铁铮。 │
│ │ │ │ │ │ │民运部长郭世清 │ │
│ │ │ │ │ │ │委员姜虎文 │ │
├────┼────┼─────┼────┼────┼─────┼───────────┼────────────────┤
│ │齐禹县委│ │运东地委│1939.12-│齐(河)禹 │书记路自强 │1939年12月,齐禹县委成立,1940 │
│ │ │ │ │1941.6 │(城) │组织部长郭世清 │年6月,县委书记程光,组织部长唐 │
│ │ │ │ │ │ │宣传部长李长瑞 │克,宣传部长鲁林,武装委员谭锡 │
│ │ │ │ │ │ │程光 │三,政权委员杨诚。 │
│ │ │ │ │ │ │民运部长陈忠信 │ │
├────┼────┼─────┼────┼────┼─────┼───────────┼────────────────┤
│ │ │河西工委 │长清县委│1939年冬│长清县黄 │书记吴雨农 │1940年2月书记李祥,组织部长张洁 │
│ │ │ │ │-1941.10│河西地区 │副书记李祥 │泉,增设政府工作部,部长张秋民 │
│ │ │ │ │ │ │组织部长李祥 │。1940年8月书记张洁泉,组织部长 │
│ │ │ │ │ │ │宣传部长孔赤光 │朱迪,宣传部长吴欣斋。社会部长 │
│ │ │ │ │ │ │政府工作部长 │张秋民。 │
│ │ │ │ │ │ │张秋民 │ │
│ │ │ │ │ │ │民运部长顾汝桥 │ │
├────┼────┼─────┼────┼────┼─────┼───────────┼────────────────┤
│ │齐禹县委│ │冀鲁豫区│1941.6-1│齐禹 │书记王克寇 │1941年9月县委书记陈忠信,齐禹县 │
│ │ │ │一地委 │942.11 │ │组织部长唐克 │委划归冀鲁豫区一地委后,组织部 │
│ │ │ │ │ │ │宣传部长鲁林 │长兼敌工部长张长庚,宣传部长王 │
│ │ │ │ │ │ │ │林。 │
├────┼────┼─────┼────┼────┼─────┼───────────┼────────────────┤
│ │齐河县委│ │泰西地委│1942.11-│刘桥、焦 │书记刘玉林 │ │
│ │ │ │(一地委)│1944.1 │庙一带 │组织部长张长庚 │ │
│ │ │ │ │ │ │宣传部长赵学孔 │ │
│ │ │ │ │ │ │敌工部长张长庚 │ │
│ │ │ │ │ │ │民运部长马亚西 │ │
│ │ │ │ │ │ │以上4人连同张治安孙馨 │ │
│ │ │ │ │ │ │远汤深涛郭铁铮组成县 │ │
│ │ │ │ │ │ │委会。 │ │
├────┼────┼─────┼────┼────┼─────┼───────────┼────────────────┤
│ │ │河西县委 │冀鲁豫区│1941.10-│小柴庄 │书记周海舟 │1941年10月,在河西工委基础上组 │
│ │ │ │一地委 │1942夏 │ │组织部长张洁泉 │成河西县委。1942年增设敌工部, │
│ │ │ │ │ │ │宣传部长吴欣斋 │部长李文博。 │
│ │ │ │ │ │ │社会部长张秋民 │ │
│ │ │ │ │ │ │民运部长顾汝桥 │ │
├────┼────┼─────┼────┼────┼─────┼───────────┼────────────────┤
│齐河县委│ │ │冀鲁边区│1942.3-1│三赵村 │书记由二地委组织部长 │ │
│ │ │ │二地委 │942.10 │ │李平兼任 │ │
│ │ │ │ │ │ │组织部长郭毅 │ │
├────┼────┼─────┼────┼────┼─────┼───────────┼────────────────┤
│齐济工委│ │ │冀鲁边区│1942.10-│齐(河)济 │书记刘桂阳 │齐济工委领导齐河抗日县政府、济 │
│ │ │ │二地委 │1942.12 │(阳) │副书记郭毅 │阳办事处,1943年初,县委书记李 │
│ │ │ │ │ │ │组织部长刘钢平 │平(兼)。 │
│ │ │ │ │ │ │宣传部长郭毅 │ │
├────┼────┼─────┼────┼────┼─────┼───────────┼────────────────┤
│齐济县委│ │ │冀鲁边区│1943.1-1│齐(河)-济 │书记王仲民 │1943年1月,王仲民妥协逃走,由郭 │
│ │ │ │二地委 │944.1 │(阳) │副书记郭毅 │毅主持县委工作。1943年9月至12月 │
│ │ │ │ │ │ │组织部长刘钢平 │,县委书记李平(兼)。 │
│ │ │ │ │ │ │宣传部长郭毅(兼) │ │
├────┼────┼─────┼────┼────┼─────┼───────────┼────────────────┤
│ │齐禹县委│ │冀鲁豫区│1944.1-1│齐(河)禹 │书记刘玉林 │1944年1月,齐、禹两县委合并,夏 │
│ │ │ │四地委 │947.5 │(城) │组织部长刘士杰 │,刘玉林患病,县委副书记李祥。 │
│ │ │ │ │ │ │宣传部长张一心 │7月,刘玉林正式调离,组织部长、 │
│ │ │ │ │ │ │敌工部长杨健 │宣传部长、敌工部长未变,民运部 │
│ │ │ │ │ │ │ │长王家仁,县委书记李祥。1945年 │
│ │ │ │ │ │ │ │7月,书记张治安,10月,县委书记 │
│ │ │ │ │ │ │ │李长瑞。1946年10月,县委书记刘 │
│ │ │ │ │ │ │ │玉林,县委副书记董文江,组织部 │
│ │ │ │ │ │ │ │长刘学民,宣传部长苏世涛,社会 │
│ │ │ │ │ │ │ │部长刘祥云。1947年5月,县委书记 │
│ │ │ │ │ │ │ │董文江,县委副书记张一心,宣传 │
│ │ │ │ │ │ │ │部长苏世涛。 │
├────┼────┼─────┼────┼────┼─────┼───────────┼────────────────┤
│ │ │长清县委 │冀鲁豫区│1942夏-1│河西地区 │书记周海舟 │1944年10月,组织部长肖光,1945 │
│ │ │ │一地委 │945.8 │ │组织部长张洁泉 │年春,宣传部长陶云萍,民运部长 │
│ │ │ │ │ │ │宣传部长吴欣斋 │吴雨农。 │
│ │ │ │ │ │ │敌工部长李文博 │ │
│ │ │ │ │ │ │后胡晓农 │ │
├────┼────┼─────┼────┼────┼─────┼───────────┼────────────────┤
│齐临县委│ │ │渤海区二│1944.1-1│徒骇河两 │书记王自泉 │1944年1月,成立齐临县,1944年8 │
│ │ │ │地委 │945.11 │岸 │组织部长刘钢平 │月,组织部长李绍昌。 │
│ │ │ │ │ │ │宣传部长宋安永 │ │
├────┼────┼─────┼────┼────┼─────┼───────────┼────────────────┤
│齐河县委│ │ │渤海区二│1945.11-│张保屯 │书记王自泉 │1946年2月,县委书记李代耕,县委 │
│ │ │ │地委 │1947.9 │ │组织部长李绍昌 │副书记王飞。1947年6月增设敌工部 │
│ │ │ │ │ │ │宣传部长宋安永 │,部长张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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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清县委 │冀鲁豫区│1945.8-1│赵官镇 │书记孙照寰 │1945年10月,周海舟复任书记,各 │
│ │ │ │四地委 │946.5 │ │组织部长肖光 │部部长未变。 │
│ │ │ │ │ │ │宣传部长陶云萍 │ │
│ │ │ │ │ │ │民运部长吴雨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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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禹县委│ │冀鲁豫区│1947.5-1│杨圈 │书记董文江 │1948年9月县委书记徐效参,组织部 │
│ │ │ │六地委 │949.9 │ │副书记张一心 │长倪建华,宣传部长高健鲁。1949 │
│ │ │ │ │ │ │组织部长刘学民 │年3月办公室主任赵英臣。 │
│ │ │ │ │ │ │宣传部长苏世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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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委│ │ │渤海二地│1947.9-1│西孙耿 │书记周金生 │1947年底,县委书记马克勤,县委 │
│ │ │ │委后称泺│950.5 │ │副书记王飞 │副书记郑云胜。1948年2月,组织部 │
│ │ │ │北地委 │ │ │组织部长柳殿栋 │长柳殿栋,后,邢安民,敌工部长 │
│ │ │ │ │ │ │宣传部长宋安永 │张龙。4月,县委书记曲溪。1948年 │
│ │ │ │ │ │ │敌工部长张龙 │8月,敌工部长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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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禹县委│ │泺北地委│1949.9-1│齐河 │书记徐效参 │ │
│ │ │ │ │950.5 │ │组织部长苏世涛 │ │
│ │ │ │ │ │ │宣传部长高健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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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西县委 │冀鲁豫区│1946.5-1│赵官镇 │书记周海舟 │1946年9月,县委书记张秋民。194 │
│ │ │ │六地委 │949.2 │ │副书记李长瑞 │7年春,县委书记张金屏,县委办公 │
│ │ │ │ │ │ │组织部长肖光 │室主任王序兰,后,李杰生,组织 │
│ │ │ │ │ │ │宣传部长陶云萍 │部长鲁秀峰,宣传部长吴志远,后 │
│ │ │ │ │ │ │民运部长吴雨农 │,朱信谟、孔焕章,民运部长孟铁 │
│ │ │ │ │ │ │ │平,后,吴万福、王序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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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西县委 │泺北地委│1949.2-1│赵官镇 │书记朱信谟 │1950年5月,河西县划归长清县。 │
│ │ │ │ │950.5 │ │办公室主任李杰生 │ │
│ │ │ │ │ │ │组织部长鲁秀峰 │ │
│ │ │ │ │ │ │宣传部长于凤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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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3中共齐河县委组织一览表(1950.5~19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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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隶属 │起止 │成立地│主要领导成员 │演变情况 │
│名称 │关系 │时间 │ │ │ │
├────┼────┼────┼───┼───────────────┼─────────────────────────┤
│齐河县委│德州地委│1950.5-1│齐河 │书记曲溪 │1950年5月,原齐河县南北地区合并,组成齐河县委。1 │
│ │ │956.6 │ │副书记邵俊东 │952年5月,书记王力翔,副书记魏景山。7月,书记赵瑞 │
│ │ │ │ │组织部长范光荣 │生,11月,书记郝凤元。1953年4月,副书记高健鲁。1 │
│ │ │ │ │宣传部长王春林 │953年9月,县委设常委会,常委:郝凤元、魏景山、高 │
│ │ │ │ │ │健鲁、魏建光、杨雷英。 │
├────┼────┼────┼───┼───────────────┼─────────────────────────┤
│齐河县委│聊城地委│1956.6-1│齐河 │书记郝凤元 │1956年5月,原长清县黄河西四个区划归齐河县。 │
│ │ │956.9 │ │副书记魏景山 │ │
│ │ │ │ │县委常委郝凤元魏景山 │ │
│ │ │ │ │杨雷英王吉思张振文 │ │
│ │ │ │ │顾大庭时永安 │ │
│ │ │ │ │杜青赵宏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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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委│聊城地委│1956.9-1│齐河 │第一书记郝凤元 │1957年7月,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郝凤元,第二书记魏 │
│ │ │958.2 │ │副书记魏景山 │景山,书记处书记杨雷英、王吉思、张振文。 │
│ │ │ │ │监委书记杨雷英 │ │
│ │ │ │ │监委副书记王吉思 │ │
│ │ │ │ │张振文 │ │
│ │ │ │ │以上5人另加时永安、赵宏光、顾 │ │
│ │ │ │ │大庭、杜青组成县委常委会。 │ │
├────┼────┼────┼───┼───────────────┼─────────────────────────┤
│齐河县委│聊城地委│1958.2-1│齐河 │第一书记张惠民 │1958年12月,免去郝凤元、姚忠志、杨雷英、张振文书 │
│ │ │960.5 │ │第二书记郝凤元 │记处书记职务。 │
│ │ │ │ │书记处书记姚忠志魏景山杨雷英 │ │
│ │ │ │ │王吉思张振文赵春平徐俊英李仁 │ │
│ │ │ │ │卿,以上10人另有时永安赵宏光 │ │
│ │ │ │ │杜青、顾大庭、刘俊潘、王祥林 │ │
│ │ │ │ │、赵春平组成县委常委会。 │ │
├────┼────┼────┼───┼───────────────┼─────────────────────────┤
│齐河县委│聊城地委│1960.5-1│齐河 │第一书记张惠民 │1960年6月,副书记李政,7月,书记刘传经。1960年10 │
│ │ │965.7 │ │书记处书记李仁卿刘传经王吉思 │月增刘波平、曲绍华、王巩、王惠臣,1961年3月增董毅 │
│ │ │ │ │赵春平徐俊英李政以上7人另有王 │民、李世勤为书记处书记。1962年9月,撤销书记处,副 │
│ │ │ │ │祥林、时永安、刘俊潘、李世勤 │书记李仁卿,赵春平、李世勤、董毅民,常委陈晓东、 │
│ │ │ │ │、李友庆、吕少尹组成县委常委 │孟庆彬、李文玉、张令生。 │
│ │ │ │ │会。 │ │
├────┼────┼────┼───┼───────────────┼─────────────────────────┤
│齐河县委│德州地委│1965.7-1│齐河 │书记成师农 │1966年6月24日建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成员成师农 │
│ │ │967.1 │ │副书记张令生杨健 │、杨健、董毅民、李云慎、初文礼、王祥林、耿晓霞、 │
│ │ │ │ │1966年4月增副书记李云慎。以上 │时萍、邹志静,组长成师农,副组长杨健、董毅民、李 │
│ │ │ │ │4人另有、王吉思、孟庆彬、王祥 │云慎。 │
│ │ │ │ │林、初文礼组成常委会。 │ │
└────┴────┴────┴───┴───────────────┴─────────────────────────┘

续表
┌────┬────┬────┬────┬───────────────┬─────────────────────────┐
│组织 │隶属 │起止 │成立地 │主要领导成员 │演变情况 │
│名称 │关系 │时间 │ │ │ │
├────┼────┼────┼────┼───────────────┼─────────────────────────┤
│齐河县革│德州地区│1967.1-1│齐河 │主任孟庆彬 │1967年1月26日,县委、县人委被夺权,组成齐河县革命 │
│命委员会│革命委员│969.1 │ │副主任李政庭袁曰法 │委员会,统揽党政大权。初,主任孟庆彬,月余,解放 │
│ │会 │ │ │ │军介入,县革委改组,主任王祥林,副主任孟庆彬等4人 │
│ │ │ │ │ │,常委、委员若干。1968年3月28日,又改组,共35人组 │
│ │ │ │ │ │成,军代表 永富任主任,副主任王从亮等,常委、委 │
│ │ │ │ │ │员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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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整│德州地区│1969.1-1│齐河 │组长 永富 │ │
│党 │ │969.12 │ │副组长王从亮李云慎 │ │
│建党领导│革命委员│ │ │ │ │
│小组 │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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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河│德州地区│1969.12-│齐河 │组长 永富 │1970年3月,核心组长成师农,副组长王祥林、王方明, │
│县革委 │ │1971.4 │ │副组长成师农王祥林 │同年王祥林离休。1971年4月王方明免职。 │
│核心领导│革命委员│ │ │ │ │
│小组 │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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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委│宫共德州│1971.4-1│齐河一九│书记成师农 │1972年9月8日,增补刘俊敏、程惠林为常委。1973年6月 │
│ │地区革命│978.4 │七四年县│副书记徐宝玺解华 │成师农调离,书记焦念赵。1974年1月副书记袁曰法、初 │
│ │委员会核│ │城迁址晏│以上3人另有党智春、赵鹤亭、何 │文礼、孟庆彬为常委。1975年7月,副书记米群山、范书 │
│ │心领导小│ │城 │书香、袁曰法、张修业、张民组 │云。8月,知青带队干部魏法文结合为常委。1976年8月 │
│ │组 │ │ │成常委会。 │,王玉岱、张延晨、许洪奎任副书记,杜凡莲任常委。 │
│ │一九七一│ │ │ │1977年1月11日,马瑞生任常委。2月28日,免去张民常 │
│ │年十月改│ │ │ │委职务。2月23日组织部长王玉岱(兼)、县委办公室主任 │
│ │为中共德│ │ │ │邢兆忠、宣传部长郑崇善、机关党委书记张连祥。 │
│ │州地委 │ │ │ │ │
├────┼────┼────┼────┼───────────────┼─────────────────────────┤
│齐河县委│德州地委│1978.4-1│晏城 │书记李明贞 │1978年5月,宣传部长李化武,9月张玉贵任常委,10月 │
│ │ │982.12 │ │副书记王玉岱张延晨范书云米群 │,副书记郑崇善。1979年5月,郝振玉任常委。9月7日, │
│ │ │ │ │山解华许洪奎 │免去杜凡莲常委职务,8月22日,副书记孙清明,免去解 │
│ │ │ │ │以上7人另有孙清明、郝振玉共9 │华、米群山副书记职务。1980年9月,副书记李化武,同 │
│ │ │ │ │人组成常委会。 │月,由李明贞孙清明王玉岱李化武张延晨马瑞生张玉贵 │
│ │ │ │ │ │周涛徐会三9人组成常委会。1981年下半年,马瑞生离休 │
│ │ │ │ │ │。1982年8月李明贞调出,孙清明主持工作。 │
├────┼────┼────┼────┼───────────────┼─────────────────────────┤
│齐河县委│德州地区│1982.12-│晏城 │书记许焕新 │1983年5月增王美振为常委,1984年2月,副书记官延水 │
│ │ │1985.12 │ │副书记孙清明王玉岱李化武 │,宋继峰,周涛、张德胜、郝德禄为常委,5月,纪委书 │
│ │ │ │ │以上4人另有张玉贵、官延水、张 │记张兴泽,12月,路振桐为常委,1985年10月,副书记 │
│ │ │ │ │延晨、徐会三、周涛计9人组成常 │卢恬,12月,由许焕新王玉岱官延水宋继峰卢恬张德胜 │
│ │ │ │ │委会。 │周涛郝德禄王美振路振桐10人组成常委会。 │
└────┴────┴────┴────┴───────────────┴─────────────────────────┘

1966年下半年,全县逐渐开始了“文化大革命”运动。6月24日,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1967年1月26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夺权,由造反派头头组成“齐河县革命委员会”。党政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处于瘫痪状态。3月,“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部队参加县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造反分子大搞打砸抢,许多老干部遭到揪斗、毒打,大批文物古迹被当做“四旧”烧毁砸烂。运动中,从城镇到农村,大搞个人崇拜、早请示、晚汇报、背语录、抄警句、跳“忠”字舞。农业生产照搬大寨经验,制定不切实际的生产规划,把各种工副业及家庭养殖业一律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县委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在全县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共齐河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拨乱反正,纠正冤、假、错案,审查复议了5457起在反右、“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案件和其它历史遗留案件,为1262人平反昭雪,175人恢复党籍,21人恢复政籍,601人改变各种处分,156人摘掉各种政治“帽子”。采取上党课、办培训班和党校轮训等多种方式,向全县2.3万多名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领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丸整顿党风,严肃党纪。至1984年底,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案件104起,处分党员112人,其中开除党籍43人,留党察看38人,撤销职务9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20人。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斗争,自1982-1984年10月,共查处经济犯罪39起,立案审查64人,其中党员干部19人,追缴退赔赃款和实物折款8万多元。按照党的政策,接待申诉案件280起,查结239起,控告案件1184起,查结1020起。1979~1984年底,全县共发展新党员925名,评选出先进党支部181个,优秀党员925人。纠正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0721万元,比1979年增长372.2%。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至1980年,全县农村全部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种棉面积,增加群众收入。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至1985年发展到近3万个。人均分配1980年141元,1985年增加到447元,增加317%。认真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改革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纵向的层层包干制,横向的内部经济合同制和各项经济责任制,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考核奖惩制。改革分配制度,全面推行浮动工资、利润分成和联产计酬,打破“大锅饭”,调动职工的积极性,1985年劳动生产率达20217元/人,比1981年增加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