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根据德州地区审计局、财政局、工商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坐留罚没收入限期扣缴入库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决定,县审计局、财政局、联合对工商局的罚没收入的收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该局1983年~1985年(1~7月份)罚没收入分别为9414.95元、6557.27元、1305元,合计罚没收入17277.22元,上缴财政仅为3511.54元,其余坐支留用。按照规定,将其坐支留用的13765.68元,扣缴财政入库。
1985年8月,对物价局的物价罚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该局1983年-1985年(1~7月份)罚没收入计75728.58元,已上缴财政45105.96元,物价局坐支留用12038,54元,尚余18584,08元。按规定,由审计局将余款扣缴财政入库。
截止1985年底,先后对工商局、物价局、交通局、防疫站、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理站、建委、烟草公司、公路站等11个单位进行了直接审计,另报表审计18个单位。1983年以来上述单位罚没收入总额为40.6286万元,已上交财政7.2116万元,截留坐支30.7737万元,后又由审计局扣交财政4.5万元,其余部分由县政府研究后追缴财政。
第二节 行政、事业财金审计
1985年8月,根据德州地区审计局、财政局、工商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坐留罚没收入限期扣缴入库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决定,县审计局、财政局、联合对工商局的罚没收入的收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该局1983年~1985年(1~7月份)罚没收入分别为9414.95元、6557.27元、1305元,合计罚没收入17277.22元,上缴财政仅为3511.54元,其余坐支留用。按照规定,将其坐支留用的13765.68元,扣缴财政入库。
1985年8月,对物价局的物价罚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该局1983年-1985年(1~7月份)罚没收入计75728.58元,已上缴财政45105.96元,物价局坐支留用12038,54元,尚余18584,08元。按规定,由审计局将余款扣缴财政入库。
截止1985年底,先后对工商局、物价局、交通局、防疫站、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理站、建委、烟草公司、公路站等11个单位进行了直接审计,另报表审计18个单位。1983年以来上述单位罚没收入总额为40.6286万元,已上交财政7.2116万元,截留坐支30.7737万元,后又由审计局扣交财政4.5万元,其余部分由县政府研究后追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