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资料库:齐河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齐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2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8/section/1/article/2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后,县计划部门只负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先由计划部门根据地区下达的计划指标及地方财力,物力等情况,预先审批项目,然后动工兴建。 1949年,全县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4.5万元。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投资总额为66.1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投资总额为454.4万元,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投资总额为256万元。 “文化大革命”十年(1966-1976年)中。受左倾思潮干扰,县内基本建设摊子大,周期长,加之县城搬迁,投资总额为1116.2万元。 1978年后,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县财政承受能力,搞好财政、信贷、物资三方面平衡,合理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983年以来,对超标准建筑、计划外建筑及任意扩大住宅面积等行为进行批评制止,对严重违纪者进行了处罚。 1985年,随着部分企业项目上马,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额达1025万元。是年,由于农民普遍改善住房条件及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县内私人建房总价值达37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