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县人民银行设保险股,1953年1月,正式建立县保险公司,设经理1人,办事员4人,至1958年撤销。1981年1月县人民银行信贷股兼办保险业务,同年3月专设保险股。1984年1月,恢复建立齐河县保险公司。1985年,县保险公司设人事秘书股、计财股、业务股,计有干部职工15人。
第四章 保险
1951年1月,县人民银行设保险股,1953年1月,正式建立县保险公司,设经理1人,办事员4人,至1958年撤销。1981年1月县人民银行信贷股兼办保险业务,同年3月专设保险股。1984年1月,恢复建立齐河县保险公司。1985年,县保险公司设人事秘书股、计财股、业务股,计有干部职工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