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货币

档案浏览器

清朝末年至民国初年,县内市场主要流通银元、铜元、制钱三种硬币。
银元:可分为三种,一种是1888年清政府委托广东造币厂铸造的,正面铸有“光绪元宝”字样,背面印有蟠龙纹,故又称龙洋,至1910年,颁布《币制则例》,正式规定此种银元为“大清银币”,在全国大量发行。另一种是1912年民国政府铸造的,正面印有孙中山头像。还有一种是1914年北洋军阀政府铸造,正面印有袁世凯头像。以上三种银币面额皆为一元。
铜元:有两种,一为1900年广东造币厂铸造,正面铸有“光绪元宝”字样,二为1909年至1911年铸造,正面铸有“大清铜币”字样,面额有当1文(制钱)、2文、5文、10文、20文之分,每百枚当10文的铜元顶兑银币1元。
制钱:分明、清两代铸造,为园形方孔铜币。清代铸有“康熙通宝”“光绪通宝”、“宣统通宝”等字样。每枚制钱为一文,每百枚为一吊,每10吊顶兑银币1元。
1931年5月,国民党政府发行关金券,以海关金作单位,初专供交纳海关税,式样为纸币竖版,面额分1元、2元、10元、20元,后开始在社会上流通。与银元、法定货币同值。1942年4月,因法币发行量大,造成通货膨胀,关金券与法币以1:20的比率同时在县内流通。
1935年,国民党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被称为法定货币,面额分1元、2元,后增10元,并于是年底在全国收兑银元、铜元、制钱,禁止硬币流通,收兑比率同银元相比为1:1。
1938年2月,日伪华北临时政府设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印制发行联银券(县内称准备券),面额有1元、5元、10元,与关金券比价相同,在县内主要流通于日伪占领区。
1941年,汪精卫伪中央政府储备银行所发行的储备券在县内敌占区流通。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边区政府发行边币,县内流通的边币主要有北海币、鲁西币、冀南币。山东解放区所设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面额分1角、2角、5角、1元、2元、5元、20元、50元、100元、1000元、2000元等11种。北海币多在齐河县(铁路北)流通,鲁西银行发行的鲁西币,面额分1角、2角、2角5分、5角、1元、2元、5元、10元、20元、25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等17种,鲁西币主要在齐禹、河西两县流通,与北海币等值。1939年10月,冀南银行发行冀南币,面额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20元、25元、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等18种,同北海币和鲁西币比价等值,在县内流通范围较小。
此外,县城内如突泉、镇记、玉顺和、公益和等钱庄,也先后印制发放钱票,票面印有钱庄字号,面额有“京钱一吊”、“京钱三吊”、“京钱五吊”等字样,仅在齐河城内流通。
1939年后,齐河、齐禹、河西三县抗日政府号召人民群众广泛开展排除伪币(日伪联银券)、兑换法币的活动,解放区内严禁伪币流通。为扩大边币的影响以1:1的比价逐步用北海币、鲁西币收兑法币。勒令县内钱庄、商号限期收回所放钱票,以保证边币币值稳定。
解放战争时期,除北海币、鲁西币以主币形成在县内扩大流通外,华中币、中州币、长城币、晋察冀边币等10余种纸币亦先后少量在县内流通。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元券,短时又在县内流通,并以1:300的比价收兑急剧贬值的法币。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面额分为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7种。1949年1月起,县人民银行在全县范围内以1:100的比价以人民币收兑北海币、鲁西币、冀南币,至此人民币始为统一货币。
1955年3月,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代替原来面额较大的旧人民币,新旧币的折合比率为1:10000,主币面额分1元、2元、3元、5元等4种,同时还发行了1分、2分、5分、1角、2角、5角等6种纸面辅币。1957年12月,又发行1分、2分、5分等3种金属辅币。同年还发行了10元纸面主币。1964年,将苏联代印的面额为1元、3元、5元的人民币全部兑换收回,并停发了3元面额的人民币。1980年4月,发行面额为1角、2角、5角、1元等4种金属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