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油储存
(一)公共储粮清末,县有粮仓69间,容积末详,分别建于1691年(康熙三十年),1730年(雍正八年)。民国时期,田赋仍折征银两,粮食储藏由农户解决。县只在城隍庙建预备仓,不久即废。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政府设粮库主任,筹粮后大都藏于百姓房中或祠堂内,并建有临时地下仓库及护粮组织。双庙宋护粮组曾被选为护粮模范单位。
1946年后,粮食保管仍无固定仓库,每年将农民应交税数额通知到本户,由其妥善保存,一旦需要,临时集中到指定地点,或由本户制成食品供给军政人员。1948年县粮食局迁至孙耿,设谭家、东孙耿、二太平、马家、大黄、宗庄、晏城、桑梓店8个粮库,仓房共45间,仓容量13500万公斤。1949年省在桑梓店建存粮500万公斤的标准仓两座,同时使用民仓和没收的地富房屋以及庙宇、祠堂等藏粮。1950年全县使用27座庙宇、祠堂,容量为250万公斤,民仓和地富房屋125座,容量为502.5万公斤。1950年后又建立了肖屯、城关两大粮库,建仓11座,容量105万公斤。1955年在晏城建500万公斤标准仓1座。1964年,推行黑龙江省的圆囤仓储粮法,是年建囤仓52个。之后由于不适应本地情况,全部废除,1976年省在县内建2500万公斤标准仓1处,至1985年,全县共有仓333座,设计容量为727.05万公斤,实际容量6088万公斤。
(二)民间储粮油传统以荆、柳条编囤,囤里面用泥抹平,盛粮后封顶,下部有口,取粮甚便。或用缸、瓮盛放。食油多用瓶、罐存放。
1959年以后,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粮仓,开始出现集体储粮,一般储存种子、饲料粮和少量机动粮等。从1975年到1978年,国家为集体代储粮食1150万公斤。1979年后,实行生产责任制,粮棉连年丰收,民间粮油储存量急剧上升。农民多用水泥缸储粮,粮食专业户建起了标准小粮仓,储粮在5吨以上。食油多为用瓷缸和铁桶盛放。1983年新粮上市前,全县余粮2736万公斤,1984年为36191.5公斤,1985年对216户972人新粮上市前直接调查,余粮12.15万公斤,其中人均余粮200公斤以上者为32户,100.5至200公斤为78户,50.5至100公斤为72户,100公斤以下为34户。是年,全县余粮为4697.5万公斤。
二、粮油保管
1953年前,仓库质量差,大都是土坯土墙,底面铺垫苇席,上盖沙土麦秸等。粮食霉变、虫咬、鼠雀危害时有发生,1953年4月,学习余杭县无虫粮仓经验,全县实行仓房抹石灰、药剂杀虫等技术。1962年在粮食保管系统开展“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活动。晏城粮所保管员杨安生被评为山东省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大众日报》在头版报道了他的事迹。1963年对粮仓始抹反手灰,夏热密闭防虫,冬出仓冷冻杀虫,再用氯化苦熏蒸,消灭潜伏虫害。1965年后采取仓内散存、包装垛存的办法,并建立县、所、库检查制度。1972年,粮仓保管采取低氧保管、低药量熏蒸、低高温密闭、仪表查仓、仪器查温度及水分、虫害的科学保管方法,并相应建立了安全保卫、出入库清查核实等规章制度。至1985年,开展评选先进活动5次,共评出先进单位21个次,先进个人153人次,全县“四无”水平保持在97%。管理费用,1971年万公斤保管油为71.2元,1978年为30.4元,1985年下降到27.2元。
1953年,国家规定对粮油实行统一调拨,各所、站无权安排粮油调拨。1960年,县在晏城设粮油转运站,专门负责对外调拔任务。1974年,省在晏城建2.5万吨标准仓,开展储运业务。
三、经营管理
1952年,县粮食系统实行行政领导企业管理体制。粮食局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粮食,直接到粮食局报账,基层粮库只负责公粮的征收、调运和保管,不经营粮油。1955年,基层供销社经营粮油部分与粮库合并称粮食管理所,仍到粮食局报账,统一核算。食油由县油脂公司经营核算,基层供销社为其代购代销。1957年基层供销社停止代购代销业务,同时,油脂公司并入粮食局,基层粮所全面经营粮油按月向粮食局报账。1958年实行基层粮所独立核算。1960年又改为县粮食局统一核算,1979年5月,又实行基层粮所独立核算,县粮食局为汇总单位。粮油的购销调存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同年,政策性亏损由国家定额补贴后,转亏为盈。经营管理费,1976年每吨为14.12元,1982年下降到6.112元。
第二节 粮油储运
一、粮油储存
(一)公共储粮清末,县有粮仓69间,容积末详,分别建于1691年(康熙三十年),1730年(雍正八年)。民国时期,田赋仍折征银两,粮食储藏由农户解决。县只在城隍庙建预备仓,不久即废。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政府设粮库主任,筹粮后大都藏于百姓房中或祠堂内,并建有临时地下仓库及护粮组织。双庙宋护粮组曾被选为护粮模范单位。
1946年后,粮食保管仍无固定仓库,每年将农民应交税数额通知到本户,由其妥善保存,一旦需要,临时集中到指定地点,或由本户制成食品供给军政人员。1948年县粮食局迁至孙耿,设谭家、东孙耿、二太平、马家、大黄、宗庄、晏城、桑梓店8个粮库,仓房共45间,仓容量13500万公斤。1949年省在桑梓店建存粮500万公斤的标准仓两座,同时使用民仓和没收的地富房屋以及庙宇、祠堂等藏粮。1950年全县使用27座庙宇、祠堂,容量为250万公斤,民仓和地富房屋125座,容量为502.5万公斤。1950年后又建立了肖屯、城关两大粮库,建仓11座,容量105万公斤。1955年在晏城建500万公斤标准仓1座。1964年,推行黑龙江省的圆囤仓储粮法,是年建囤仓52个。之后由于不适应本地情况,全部废除,1976年省在县内建2500万公斤标准仓1处,至1985年,全县共有仓333座,设计容量为727.05万公斤,实际容量6088万公斤。
(二)民间储粮油传统以荆、柳条编囤,囤里面用泥抹平,盛粮后封顶,下部有口,取粮甚便。或用缸、瓮盛放。食油多用瓶、罐存放。
1959年以后,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粮仓,开始出现集体储粮,一般储存种子、饲料粮和少量机动粮等。从1975年到1978年,国家为集体代储粮食1150万公斤。1979年后,实行生产责任制,粮棉连年丰收,民间粮油储存量急剧上升。农民多用水泥缸储粮,粮食专业户建起了标准小粮仓,储粮在5吨以上。食油多为用瓷缸和铁桶盛放。1983年新粮上市前,全县余粮2736万公斤,1984年为36191.5公斤,1985年对216户972人新粮上市前直接调查,余粮12.15万公斤,其中人均余粮200公斤以上者为32户,100.5至200公斤为78户,50.5至100公斤为72户,100公斤以下为34户。是年,全县余粮为4697.5万公斤。
二、粮油保管
1953年前,仓库质量差,大都是土坯土墙,底面铺垫苇席,上盖沙土麦秸等。粮食霉变、虫咬、鼠雀危害时有发生,1953年4月,学习余杭县无虫粮仓经验,全县实行仓房抹石灰、药剂杀虫等技术。1962年在粮食保管系统开展“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活动。晏城粮所保管员杨安生被评为山东省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大众日报》在头版报道了他的事迹。1963年对粮仓始抹反手灰,夏热密闭防虫,冬出仓冷冻杀虫,再用氯化苦熏蒸,消灭潜伏虫害。1965年后采取仓内散存、包装垛存的办法,并建立县、所、库检查制度。1972年,粮仓保管采取低氧保管、低药量熏蒸、低高温密闭、仪表查仓、仪器查温度及水分、虫害的科学保管方法,并相应建立了安全保卫、出入库清查核实等规章制度。至1985年,开展评选先进活动5次,共评出先进单位21个次,先进个人153人次,全县“四无”水平保持在97%。管理费用,1971年万公斤保管油为71.2元,1978年为30.4元,1985年下降到27.2元。
1953年,国家规定对粮油实行统一调拨,各所、站无权安排粮油调拨。1960年,县在晏城设粮油转运站,专门负责对外调拔任务。1974年,省在晏城建2.5万吨标准仓,开展储运业务。
三、经营管理
1952年,县粮食系统实行行政领导企业管理体制。粮食局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粮食,直接到粮食局报账,基层粮库只负责公粮的征收、调运和保管,不经营粮油。1955年,基层供销社经营粮油部分与粮库合并称粮食管理所,仍到粮食局报账,统一核算。食油由县油脂公司经营核算,基层供销社为其代购代销。1957年基层供销社停止代购代销业务,同时,油脂公司并入粮食局,基层粮所全面经营粮油按月向粮食局报账。1958年实行基层粮所独立核算。1960年又改为县粮食局统一核算,1979年5月,又实行基层粮所独立核算,县粮食局为汇总单位。粮油的购销调存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同年,政策性亏损由国家定额补贴后,转亏为盈。经营管理费,1976年每吨为14.12元,1982年下降到6.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