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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饮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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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夕,县内饮食业多属行商经营,坐商较少。城内坐商有德丰楼、义和楼、双盛元、吉祥村、吉林村、聚兴楼、顺和楼、翠花楼、魏家扒鸡店、贾家扒鸡店等10个商号计44人。经营肉食的斋字号有曹家肉铺、张家肉铺、孙家肉铺、魏家肉铺等4个9人。另有酒馆4个6人,茶馆5个7人。年经营额(折人民币)在20万元左右。晏城、表白寺、赵官镇、桑梓店、二郎庙、潘店等集镇以及位于交通要道的村庄亦有少量的坐商。其中,晏城7家10人,赵官镇6家9人,表白寺6家10人。黄楼村(今属大张乡)有饭馆、水馆12户15人。全县有饮食业行商550户,从业人员700人,以赶集串乡为其主要销售方式,一般经营面食如馍馍、锅饼、火烧、包子、油条等。多系自制自销。行商多以种地为主,每年经营3~5个月不等,亦有人多地少者长年经营。
1951年,全县有熟食业1045户,从业人员1506人,经营额143万元。其中,城内有饮食业70户78人,经营额27.14万元。1954年全县有饮食业759户,从业人员1013人,经营额130.13万元。其中,城内有私营饭店12家78人,经营额38.9万元。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公私合营饭店1家10人,饮食小组33个124人。到1956年全县饮食业418户530人,年经营额270万元。这些饮食业户分布在52个大、中、小集市有335户,分布在142个村庄有195人。同年,成立饮食服务商店(1961年改为饮食服务公司至今),下辖7处合营饭店。1957年后,私营饮食业者渐少,国营和集体饮食业渐为主导地位。1959年,国营、供销社营饮食业29处,从业人员345人,经营额67万元;农村赶集串村的饮食户下降230户307人,经营额83万元。1961年,调整国营、供销社营饮食业网点,发展个体饮食业,全县国营、供销社营饮食业网点调整13个190人,个体饮食业户上升为480户520人。至1963年,国营、供销社营饮食网点15个,人员减少到109人,而个体饮食业户发展到820户915人。1965年后个体饮食业几乎绝迹。1970年,国营饮食业仅有17个157人。1976年,国营饮食业22个170人。1978年后,城乡个体饮食业发展迅速。1980年全县饮食业775户1100人,年经营额186.29万元,其中个体饮食业者710户830人,年经营额107万元,占饮食业经营额的57.5%。1983年全县饮食业953户1808人,年经营额453.7万元,其中个体饮食业902户,经营额337.5万元,占全县饮食业经营额的74.4%。1985年全县饮食业1053户,从业人员1678人,年经营额784.7万元。其中,个体饮食业1016户1538人,经营额为675.5万元,占全县饮食业经营额的86%。
1984年始,国营饮食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经营额、利润不断增长。晏城汽车站饭店1983年经营额为7万元。1984年经承包改为振兴饭庄,1985年经营额达30万元,年纯利润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