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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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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对外贸易,直接与外商洽谈者少。出口商品多经有关部门加工检查后辗转出国境,进口货物,亦大部由有关部门分配而来。县内初无统一对外机构,建国后由县供销合作社业务科主管。至1963年县供销合作社设专人负责外贸商品的生产、加工、收购事项。1964年3月,出口商品由县土产公司经营,年收购额20万元。1970年县土产公司建立草编厂、在此基础上,1972年10月成立齐河县外贸公司。1978年2月撤公司建齐河县对外贸易局,设土产、工艺、畜产、财务、政工、办公室6个股室,有干部职工43人。1981年在宣章屯、大吴、焦庙、赵官镇、晏城、孙耿等公社驻地设外贸收购点、站,1984年5月改称外贸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3人,辖土产、畜产、工艺、财务、政工、办公室6个科室和1个汽车队,有干部职工87人,是年经营总值为1601.69万元。
一、出口
据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版《齐河县乡土志》载:县出口商品以花生、乌枣居多,其次为梨干、葡萄、丝网、草纸、草帽辫等10多个品种。民国年间,出口商品有乌枣、花生、羊毛、猪鬃等土畜产品近20种。建国初出口商品仍以传统产品为主。到1962年增加到36个品种,是年外贸金额60万元。1970年后,工艺品、土产品、畜产品已形成稳定的供货渠道。1973年增加工业品后,出口商品达到65个品种。
(一)工艺品
1.草制品以玉米皮、茅草为原料,其产品有地毯、门帘、窗帘、线篓、汽车座垫等。1971年始收购草地毯5万平方米、门窗帘550挂、纸篓5300个、汽车座垫1440个。1973年收购草地毯19万平方米。1975年收购门窗帘31200挂,纸篓15125个。出口额,1978年为39万元,1982年为63.8万元。主要出口日本、荷兰、意大利、比利时、法国以及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2.柳制品以去皮柳条为原料,其产品有纸篓、花盆套、果盘、菜盘、面包盒、果盒、果筐、吊花篮、吊盘、花蓝、童篮、洗衣筐、婴儿篮、挂篓等。1974年开始出口,主要销往日本、波兰、匈牙利、意大利、美国以及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1978年上升为出口骨干商品,出口27万件,收购额为24.5万元。1982年收购额为301万元。1985年为14.8万元。
3.苇制品以芦苇为原料,产品以苇帘为主。1978年收购400挂,1980年为569挂。主要销往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二)土特产品
1.红乌枣建国初至1958年,红枣年产500万公斤左右,其中产量较高的孙耿公社年产30万公斤,赵官镇、仁里集公社各在25万公斤以下。出口苏联、越南、朝鲜等国。1952年至1955年,全县乌枣加工点曾达280处,产量250万公斤左右,每年收购乌枣75万公斤以下,主要出口苏联及民主德国。1960年后,收购量逐年减少,1964年45万公斤,1973年为30万公斤,1978年为21.3万公斤,1983年为8万公斤,1985年为1.62万公斤,主要出口东南亚。
2.苜蓿草1973年开始出口。1977年出口量为100万公斤,1982年为75万公斤。之后,由于扩种棉花,苜蓿草种植面积减少,1985年出口量降为15万公斤。
3.豆类以红小豆、绿豆为主要出口商品。1977年出口量为95.4万公斤,1982年为14万公斤,1985年为7.3万公斤。
4.棉花1981年开始出口,销售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等国家。1984年后成为出口骨干商品。1984年出口量为134.7万公斤,1985年达到390.1万公斤。
5.棉花副产品1980年开始出口棉仁、棉饼,主要客户是日本。1982年出口量为65万公斤,1985年为311230公斤。1984年始出口棉籽,是年出口量10.2万公斤。
6.红麻1977年德州行署把齐河定为红麻基地县。1979年开始出口,出口量为215万公斤,1982年出口量为88.5万公斤,1985年为50.88万公斤。
另外,辣椒干、槐米、蜂蜜、杏仁、蚕茧、黑白瓜籽等商品亦有少量出口。
(三)畜产品有菜牛、冰兔、山羊板皮、猾子皮、绵羊皮、牛皮、兔皮、狗皮、黄狼皮、貂皮、什皮、羊毛、兔毛、鸡毛、鹅毛、马鬃、猪鬃、猪肠衣、羊肠衣等40余种。
1.菜牛县内菜牛具有个大膘肥,出肉率高的特点,1981年始销香港。是年销售137头,1983年172头,1985年102头。
2.冻兔从1975年开始出口,主要销往英、法等国。1975年收购兔肉11200公斤,1978年为26400公斤,1983年为3892公斤。
3.水貂1976年引进25只,1977年引进62只,收割貂皮70张,1980年绝迹。
4.山羊板皮为传统出口商品。1978年出口量为25300张,1982年出口量为84732张,1985年为59093张。
5.绵羊板皮1978年出口为42041张,1982年为27827张,1985年为274张。
6.绵羊毛为高级毛纺原料,主销日本、西德、法国、美国等国家。1973年出口量为4.9万公斤,1980年为10.6万公斤,1983年为3,33万公斤,1985年为1.98万公斤。
(四)工业品
1.男工地毯1973年开始出口,主要销往日本、美国以及香港、英国、科威特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1973年出口量为1000平方米,1981年出口量为3050.3平方米,1984年为4668平方米,1985年为5330平方米。
2.柏油纸和条纹牛皮纸主要销往伊朗以及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柏油纸1982年始出口量为9.5万公斤,1983年为1.75万公斤,1985年为3.226万公斤。条纹牛皮纸从1983年开始出口量为4.56万公斤,1985年为1.813万公斤。
二、进口
进口商品,多为中转而来,直接从国外进口商品较少。1984年,县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始从美国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料4300吨,1985年5200吨,1984年从英国进口氯氰菊脂农药15吨,1985年17吨。
1985年县供销合作社第二油由棉厂从美国大陆轧花机公司引进棉花加工成套设备,总值为200万美元。
三、生产加工
(一)外贸商品生产根据国际市场需求,以销定产。外贸公司对主要商品生产给予重点扶持。从1973-1985年向生产单位提供无偿资金55万元,无息贷款93万元,低息贷款175万元,支援木材275立方米,钢材21吨。
外贸部门根据乡村自然特点和出口商品情况确定生产基地。大黄、宣章屯乡具有土地质差、量大的特点,1977年确定为苜蓿草生产基地,当年种植7000亩,出口量100万公斤,1982年种植1500亩,出口75万公斤,之后,由于增种棉花而逐年减少。素有养羊习惯的桑梓店、大王、潘店、务头等乡镇1978年被确定为养羊基地,当年山羊存养量为12.49万只,出口山羊皮2.5万张。1982年存养量为12.04万只,出口8.4万张。大黄、南北表白寺等地工艺草制品资源丰富,编织业较发达,1978年被定为工艺制品生产基地,几年来,外贸部门为其培训农民技术员2500人。1979年确定大黄、宣章屯乡为养兔基地,外贸部门提供杂交兔600只,投入化肥60吨,资金4000元,1983年出口冻兔3.2万公斤。
(二)外贸商品加工乌枣加工历史较长。建国前,每到农历八月间鲜枣收打时,民间即办起许多“熏坊”进行加工,然后由私商组织出口,年出口量在25万公斤左右。建国后,作为社队副业进行加工经营,外贸部门每年组织收购,年产量最高的1976年达75万公斤。仁里集、大张等乡,是乌枣加工重点乡,年加工量一般在15万公斤左右。自1978年以来棉花成为出口骨干商品,随着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增加,加工任务越来越大,到1985年,县设三处油棉厂和8处棉花代加站,年加工能力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