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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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零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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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网点
1936年,县内有商户612家,从业人数1500人,多属以农为主的兼营者。城内有25家坐商,从事饭铺、药铺、小百货、杂货、酿造等行业。赵官镇有商家50多户,镇上有坐商12家。晏城镇有商家70多户,镇上有坐商20多家。孙耿镇有商家40多户,镇上有坐商9家。1930年,全县有商户450家,其中县城内坐商35家。
建国初,全县国营、集体、私营商业发展到2132户,从业人员2712人,其中县城293家,人员735人;农村1839家,人员1977人。1950年扩建农村商业网点,村联社由原来的4处发展到19处,零售点31处。1951年底村联社发展到35处,零售店66处,同年,全县私营商业达3372户,其中坐商417户,摊商2955户,从业人员3960人。1952年,国营、集体商业网点发展到76个,从业人员630人。1953年供销社建立中心店37处,门市部42处。1955年为补充商业网点,共组织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销代销户819处。全县初步形成国营、合作社营、私营等三者组成的商业网点。1956年撤区并乡,扩增商业网点,5公里内有一个中心店,2.5公里内有一个门市部,零售网点分布在221个村,占总村数的27.4%,设店252处、1025人,其中单人店79处,2人店101处,中心店172处,并有农村代销员238人,流动贸易人员273人。
1958年,全县抽调商业人员1120名,先后建起工厂16家,商业网点相应缩减。1959年全县有商业网点475个,从业人员2496人。1960年始,商业网点相继撤并,商办工厂大多停办。至1962年全县仅有商店298家,从业人员减少到1743人。1963年,对商业网点再行调整,到1965年有商店129个,从业人员1642人。1966年农村13个经济区合并为9个,中心店改为供销店,保留50处,撤销42处门市部,同时组织代购代销点,先后安排“双代”店780处,“双代”员881人,百户以上和边远村庄,基本达到了村村有店。同时,在城镇增加农产品采购机构15个,削减商品零售店1处。1968年撤销部分中心店,全县保留39处。
1980年,商业朝着多种形式并存、多渠道流通的方向发展。1982年全县商业网点发展到3271个,从业人员4120人,1985年发展到6687个,从业人员10632人,平均每千人占有商业网点11个,每千人有商业人员17.7人。

表12-2齐河县商业网点经济成份统计表
┌────┬─────┬─────┬─────┬──────┐
│经济成份│1979年 │1981年 │1983年 │1985年 │
│ ├──┬──┼──┬──┼──┬──┼──┬───┤
│ │个数│人数│个数│人数│个数│人数│个数│人数 │
├────┼──┼──┼──┼──┼──┼──┼──┼───┤
│全民 │304 │2437│309 │2672│69 │969 │109 │6687 │
├────┼──┼──┼──┼──┼──┼──┼──┼───┤
│集体 │753 │871 │799 │914 │1103│2798│344 │1848 │
├────┼──┼──┼──┼──┼──┼──┼──┼───┤
│个人 │12 │13 │27 │29 │4051│5160│6234│7339 │
├────┼──┼──┼──┼──┼──┼──┼──┼───┤
│合计 │1069│3321│1135│3615│5223│8927│6687│10632 │
└────┴──┴──┴──┴──┴──┴──┴──┴───┘
注:1983年后供销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数字统计在集体栏内。

二、生活资料零售
194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10万元。其中国营10万元,供销合作社营20万元,私营780万元。1953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231万元,其中国营405万元,供销合作社营325万元,私营501万元。1954年,棉布、棉絮实行统购统销,棉布、棉花及棉织品供应收取票证。1951年始经营自行车,是年销售1辆。1955年对猪肉、红白糖、煤油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实行农牧业用盐减税供应。1958年始销售收音机49台,缝纫机93架。1960年采取平价敞开供应、计划供应、凭证定量供应、高价议价供应等办法分配商品,以调节产销供需矛盾。县内凭票证定量供应的有猪肉、肥皂、火柴、卷烟、煤油、茶叶、酒、红白糖、暖水瓶、糕点、鸡蛋等计17种商品。1964年后,火柴、煤油、烟、酒、暖水瓶等7种商品满足供应。1967-1977年,除棉布、针织品、棉絮、糕点仍实行票证供应外,烟酒、红白糖、茶叶、猪肉、鸡蛋、肥皂、火柴、纯碱、暖水瓶、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34种商品实行计划分配供应。1978年,18种商品调高价格后商品供应再度缓和。1983年1月,废除布票。1965年开始供应电视机,是年销售3部。1985年增加到3731部,其中彩电334部。1979年始销洗衣机5台,1985年增加到389台。1984年始销家用电冰箱2台,1985年达到49台。1973年始销电风扇3台,1985年达到6782台,1973年始销收录机,1985年达到584架。1980年始销轻骑摩托车5部,1985年达到35部。1985年45种主要生活资料商品销售量与1978年相比,有23种成倍增长。同时有7种高档生活资料商品进入家庭。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5958万元,比1979年增8731万元,增长119.4%。
三、生产资料供应
1949年,生产资料主要是供应水车、步犁、豆饼、小农具等,年销售额11万元。1950年开始供应化肥、农药及药械等,到1952年3年供应化肥3.5万公斤,农药2.5万公斤,药械1000部,水车1000部,中小农具10万件,油饼200万公斤,同时为扶持农业生产,委托供销合作社代放棉种、粮食、花生种300万公斤,后由供销社代收回。1952年供应生产资料总值为44万元。1953年始销售畜力双铧犁5部,10 步犁53部。1954年县供销社从新疆、内蒙古购进耕畜1191头。1956年1月始,供销社与农业合作社签订生产资料供应合同,向农业社发出生产资料要货申请单900份,签订合同450份,价值35万元,同时,向农业生产合作社赊销双轮双(单)铧犁、10行播种机、园盘耙、收割机、抽水机、水车等新式农具,赊销额7.5万元。1958年始销柴油机2台,计30马力。1958年,购进急需小农具24万件,即销21万件,全年供应42.3万件。1958-1961年期间盲目购进贝壳粉,损失200万元;自产硫磺、土化肥损失近百万元。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为恢复生产,实行生产资料供应到村的办法,三年供应总值2651.6万元。1963年春季,为配合农田水利建设,提前供应小胶轮车2655辆,力车内、外胎21100条,装土工具39000件。是年为推广使用氨水,搞试点40处,销氨水56.5万公斤,1965年7月,虫害严重,商业部门调动干部职工400名,分为调运、下放、供应三条线,半年时间,调进农药60万公斤,供应56.5万公斤。同时,抽30名农业技术人员,配合工业部门维修配套水车1720部,双铧犁1350部,药械1100部,供应各种零件11万件。是年,生产资料供应额540.9万元,主要生产资料销售量:化肥3213吨(包括氨水125万公斤),农药82.7万公斤,药械2493架,排灌机械209台、2100马力,耕畜销售为历年之最,计4242头。1972年和1973年,在化肥、农药供应紧缺的情况下,供销部门自制土化肥50万公斤;土农药130万公斤,其中乐果粉50万公斤,4049粉50万公斤,滴滴涕粉25万公斤,硫磺合剂5万公斤,大部分供应到生产队。1975年经营化肥、农药、药械、动力排灌机械、电动机、拖拉机和零配件等生产资料5000种以上,销售额达1579.6万元。1976年将大型农机具、拖拉机、机械零配件等业务交县农机公司经营后,生产资料公司主要经营化肥、农药 、各种药械、农用塑料薄膜和铁制小农具。1980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生产资料市场发生了新变化,化肥供应出现了多渠道经营。1983年,销售化肥95725吨,农药887吨,动力排灌机械1457台、17343马力,拖拉机86台、2463马力,农用塑料薄膜50吨。1985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值为10602万元。其中化肥销售64851吨(氨肥为45148吨,磷肥为6964吨),农药361吨,动力排灌机械698台、6613马力,拖拉机165台、1500马力,农用塑料薄膜1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