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9年7月,齐河(县城驻孙耿)、齐禹(县城驻齐河城)两县以战勤指挥部为基础,相继建立合作推进社。齐河县合作推进社共有人员17名,设秘书、会计、供销三股。1950年4月,齐河、齐禹两县合作推进社合并为齐河县合作推进社(社址:齐河城)。1950年12月改称齐河县供销合作总社,并将社址迁至晏城,设秘书、会计、供应、推销、组导股,辖19处村联社。1952年改称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秘书科、干部科、组导科、会计科、计划科、储运科、供应科、推销科、生产科、粮食科、水果站、棉花经理部、棉花加工厂、医药批发部等14个科部、厂、站,下辖13处村联社。1953年增设手工业科和私营工商业改造办公室。1954年11月改称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设18个科室和7个经理部,辖10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55年撤销粮食科。1956年划出医药批发部、棉花经理部、棉检站、棉厂、水果站和基层社的13处采购站,撤销手工业科。调整后的业务机构设储运科、牲畜科、大型农具站、肥料批发站、日用杂品批发部、工业品批发部、土产废品经理部、副食果品经理部、酿造厂等9个科、站、部。1957年初,县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复归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为商业局(驻晏城),把集体所有制的供销企业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年9月商业局迁址于齐河城。1961年9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分设,恢复县供销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有行政人员45人,企业(不含基层社)人员490人,下设8个科室、4个经理部、13处基层社。1963年3月将食品经理部移交商业局。1968年4月,撤销县供销合作社,其业务隶属有关厂站管理。1970年1月,厂站撤销,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5年9月,再次分设,供销合作社恢复其集体所有制商业体制,下设7个科室、3个公司、1个棉厂、1个储运站,辖24处基层社,有干部职工1980人。1977年12月,又改为全民所有制商业。1978年5月,所辖外贸公司划出。1983年2月,又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称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监事会。1985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副业科、财会物价科、基层科、保卫科、计统科、政工科、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工会等11个科室,辖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棉麻公司、贸易公司、招待所、供销学校、3处油棉厂、8处棉花代加站、24处基层供销社,有干部职工2595人,亦商亦农人员2510人, 拥有固定资产1742.9万元,流动资金26879.4万元。
(一)生产资料公司1950年4月,齐河县合作推进社设供应股,经营生产资料。1952年6月改称供应科。1956年初,县供销合作社设牲畜科、大型农具站、肥料批发站,经营生产资料。1958年初,“一科二站”合并为生产资料供应经理部。1966年11月称生产资料仓库。1968年称生产资料供应站。1970年1月称生产经理部。1974年4月称生产资料公司。是年,有干部职工67人。1976年将大型农机具、拖拉机、机械零配件等业务及经营人员交县农机公司。至1985年公司主营化肥、农药、药械、农用薄膜、铁制小农具及汽车、拖拉机的修配业务,有干部职工116人,拥有资金510.4万元。
(二)土产公司1952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推销科、桑梓店水果站,经营土杂产品。1956年1月设土产废品经理部、副食果品经理部、日用杂品批发部。1958年将副食品、土产废品、畜产品、棉花等4个经理部合并为土产废品采购经理部。是年11月,增设晏城废品加工厂。至1961年,改称土产经理部。1966年11月称土产仓库。1968年称土产站,1970年1月恢复土产经理部,1974年4月称土产外贸公司;1975年土产、外贸业务分设,称土产公司,是年有干部职工55人。1985年,土产公司有于部职工110人,主要经营土产、日用杂品、废品、果品、生产资料等5大类商品,年经营额481.3万元,拥有资金162.4万元。
(三)棉麻公司1952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棉花经理部和棉检站。1956年1月棉麻收购业务交县农副产品采购局,1957年初撤销农副产品采购局后恢复棉花经理部、棉检站。1960年12月将棉检站并入棉花经理部。1965年6月称棉麻经理部,与棉厂实行部厂合一,时有干部职工l17人。1975年9月称棉麻公司,连同棉厂计有干部职工212人。1981年7月棉麻公司与棉厂分设。1985年,棉麻公司设有办公室、业务股、会计股、保卫股、加工股、棉检股、储备库,下设43个棉花收购加工厂、站(点),有干部职工1200人,是年收购棉花21810吨,经营额5641万元。
(四)贸易公司1961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设贸易货栈,有干部职工19人。1963年3月贸易货栈并入物资供应部,1965年5月撤销。1976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设储运站,1981年3月土产公司将贸易货栈并入储运站,称贸易公司,至1985年有干部职工97人,主要经营生产资料、棉麻、日用杂品、糖果烟酒、五金交化、针纺织品、干莱调味品、茶叶、干鲜果等9大类商品,商品销售额443.2万元。拥有资金192万元。
(五)油棉加工厂、棉花代加站
1.油棉厂1952年上半年于晏城建棉花加工厂,时有干部职工160人,有皮辊轧花机40台,每年轧皮棉740吨左右。1958年下半年在焦庙设分厂(在济聊公路北侧口),拥有40片锯齿轧花机2台。1981年7月,晏城棉厂与棉麻公司分设,改称为齐河县第一油棉厂。同年县化肥厂改建为齐河县第二油棉厂。焦庙分厂扩建后改称第三油棉厂。至1985年3个油棉厂有90片锯齿轧花机14台,200型轧花机3台,固定资金1069.7万元,流动资金10893.3万元,有干部职工1461人。
2.棉花代加站1981年潘店,1982年桑梓店、赵官镇,1983年晏城、大夫营,1984年大张、马集,1985年宣章屯计8处基层供销社建立棉花代加站,各安装2台90片锯齿轧花机,潘店、桑梓店、赵官镇、大张4处代加站还各安装l台200型轧油机。1985年3个棉厂和8处棉花代加站共加工皮棉47215吨,榨油2993吨。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
1948年3月,齐河县第一个农村供销合作社在县政府驻地孙耿建立,时有社员399人,每人股金7.5公斤小米,计2992.5公斤,合人民币360元,主要经营食盐、火柴、小百货、副食、小农具等。1949年7月,先后建立表白寺、张保屯、甜水井、南北等村联社。1950年4月又建立三王城、大夫营、铁匠、城关、华店、晏城、桑梓店等19处村联社。至1951年发展村联社35处,社员发展到38699人,股金56667元(折人民币),1952年社员发展到56425人,股金118134元。1954年11月,村联社并为10处基层供销合作社,有干部职工497人,驻地门市部和乡村零售店107处。1956年6月,全县设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57年,全县共有股份13.05万个,股金23.2万元。1958年3月基层供销合作社撤并为10个经济区社,每个基层社行政人员14人左右,同时设立29个分店,基层社人数由原来的1896人减少到1433人。同年9月又将10个经济区社划为13个供销部,搞农业、供销、信用三社合一。1961年改称基层供销合作社,至1965年10月,将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并为9处经济区社,1969年12月又分设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76年5月将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以行政区划为24处。1985年24处基层供销合作社设门市部、中心店l16处,棉花代加站8处,棉花收购站50处,农副产品收购站24处,饭店21处,酿造厂5处,糕点加工坊24处,代购代销店780处,有代购代销员810名,入股社员42.1万人,股金199.5万元,拥有资金1639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895.4万元。
第四节 供销商业
一、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9年7月,齐河(县城驻孙耿)、齐禹(县城驻齐河城)两县以战勤指挥部为基础,相继建立合作推进社。齐河县合作推进社共有人员17名,设秘书、会计、供销三股。1950年4月,齐河、齐禹两县合作推进社合并为齐河县合作推进社(社址:齐河城)。1950年12月改称齐河县供销合作总社,并将社址迁至晏城,设秘书、会计、供应、推销、组导股,辖19处村联社。1952年改称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秘书科、干部科、组导科、会计科、计划科、储运科、供应科、推销科、生产科、粮食科、水果站、棉花经理部、棉花加工厂、医药批发部等14个科部、厂、站,下辖13处村联社。1953年增设手工业科和私营工商业改造办公室。1954年11月改称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设18个科室和7个经理部,辖10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55年撤销粮食科。1956年划出医药批发部、棉花经理部、棉检站、棉厂、水果站和基层社的13处采购站,撤销手工业科。调整后的业务机构设储运科、牲畜科、大型农具站、肥料批发站、日用杂品批发部、工业品批发部、土产废品经理部、副食果品经理部、酿造厂等9个科、站、部。1957年初,县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复归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为商业局(驻晏城),把集体所有制的供销企业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年9月商业局迁址于齐河城。1961年9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分设,恢复县供销合作社,改为集体所有制,有行政人员45人,企业(不含基层社)人员490人,下设8个科室、4个经理部、13处基层社。1963年3月将食品经理部移交商业局。1968年4月,撤销县供销合作社,其业务隶属有关厂站管理。1970年1月,厂站撤销,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5年9月,再次分设,供销合作社恢复其集体所有制商业体制,下设7个科室、3个公司、1个棉厂、1个储运站,辖24处基层社,有干部职工1980人。1977年12月,又改为全民所有制商业。1978年5月,所辖外贸公司划出。1983年2月,又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称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监事会。1985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副业科、财会物价科、基层科、保卫科、计统科、政工科、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工会等11个科室,辖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棉麻公司、贸易公司、招待所、供销学校、3处油棉厂、8处棉花代加站、24处基层供销社,有干部职工2595人,亦商亦农人员2510人, 拥有固定资产1742.9万元,流动资金26879.4万元。
(一)生产资料公司1950年4月,齐河县合作推进社设供应股,经营生产资料。1952年6月改称供应科。1956年初,县供销合作社设牲畜科、大型农具站、肥料批发站,经营生产资料。1958年初,“一科二站”合并为生产资料供应经理部。1966年11月称生产资料仓库。1968年称生产资料供应站。1970年1月称生产经理部。1974年4月称生产资料公司。是年,有干部职工67人。1976年将大型农机具、拖拉机、机械零配件等业务及经营人员交县农机公司。至1985年公司主营化肥、农药、药械、农用薄膜、铁制小农具及汽车、拖拉机的修配业务,有干部职工116人,拥有资金510.4万元。
(二)土产公司1952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推销科、桑梓店水果站,经营土杂产品。1956年1月设土产废品经理部、副食果品经理部、日用杂品批发部。1958年将副食品、土产废品、畜产品、棉花等4个经理部合并为土产废品采购经理部。是年11月,增设晏城废品加工厂。至1961年,改称土产经理部。1966年11月称土产仓库。1968年称土产站,1970年1月恢复土产经理部,1974年4月称土产外贸公司;1975年土产、外贸业务分设,称土产公司,是年有干部职工55人。1985年,土产公司有于部职工110人,主要经营土产、日用杂品、废品、果品、生产资料等5大类商品,年经营额481.3万元,拥有资金162.4万元。
(三)棉麻公司1952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棉花经理部和棉检站。1956年1月棉麻收购业务交县农副产品采购局,1957年初撤销农副产品采购局后恢复棉花经理部、棉检站。1960年12月将棉检站并入棉花经理部。1965年6月称棉麻经理部,与棉厂实行部厂合一,时有干部职工l17人。1975年9月称棉麻公司,连同棉厂计有干部职工212人。1981年7月棉麻公司与棉厂分设。1985年,棉麻公司设有办公室、业务股、会计股、保卫股、加工股、棉检股、储备库,下设43个棉花收购加工厂、站(点),有干部职工1200人,是年收购棉花21810吨,经营额5641万元。
(四)贸易公司1961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设贸易货栈,有干部职工19人。1963年3月贸易货栈并入物资供应部,1965年5月撤销。1976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设储运站,1981年3月土产公司将贸易货栈并入储运站,称贸易公司,至1985年有干部职工97人,主要经营生产资料、棉麻、日用杂品、糖果烟酒、五金交化、针纺织品、干莱调味品、茶叶、干鲜果等9大类商品,商品销售额443.2万元。拥有资金192万元。
(五)油棉加工厂、棉花代加站
1.油棉厂1952年上半年于晏城建棉花加工厂,时有干部职工160人,有皮辊轧花机40台,每年轧皮棉740吨左右。1958年下半年在焦庙设分厂(在济聊公路北侧口),拥有40片锯齿轧花机2台。1981年7月,晏城棉厂与棉麻公司分设,改称为齐河县第一油棉厂。同年县化肥厂改建为齐河县第二油棉厂。焦庙分厂扩建后改称第三油棉厂。至1985年3个油棉厂有90片锯齿轧花机14台,200型轧花机3台,固定资金1069.7万元,流动资金10893.3万元,有干部职工1461人。
2.棉花代加站1981年潘店,1982年桑梓店、赵官镇,1983年晏城、大夫营,1984年大张、马集,1985年宣章屯计8处基层供销社建立棉花代加站,各安装2台90片锯齿轧花机,潘店、桑梓店、赵官镇、大张4处代加站还各安装l台200型轧油机。1985年3个棉厂和8处棉花代加站共加工皮棉47215吨,榨油2993吨。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
1948年3月,齐河县第一个农村供销合作社在县政府驻地孙耿建立,时有社员399人,每人股金7.5公斤小米,计2992.5公斤,合人民币360元,主要经营食盐、火柴、小百货、副食、小农具等。1949年7月,先后建立表白寺、张保屯、甜水井、南北等村联社。1950年4月又建立三王城、大夫营、铁匠、城关、华店、晏城、桑梓店等19处村联社。至1951年发展村联社35处,社员发展到38699人,股金56667元(折人民币),1952年社员发展到56425人,股金118134元。1954年11月,村联社并为10处基层供销合作社,有干部职工497人,驻地门市部和乡村零售店107处。1956年6月,全县设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57年,全县共有股份13.05万个,股金23.2万元。1958年3月基层供销合作社撤并为10个经济区社,每个基层社行政人员14人左右,同时设立29个分店,基层社人数由原来的1896人减少到1433人。同年9月又将10个经济区社划为13个供销部,搞农业、供销、信用三社合一。1961年改称基层供销合作社,至1965年10月,将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并为9处经济区社,1969年12月又分设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76年5月将13处基层供销合作社以行政区划为24处。1985年24处基层供销合作社设门市部、中心店l16处,棉花代加站8处,棉花收购站50处,农副产品收购站24处,饭店21处,酿造厂5处,糕点加工坊24处,代购代销店780处,有代购代销员810名,入股社员42.1万人,股金199.5万元,拥有资金1639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89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