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档案浏览器

一、私营商业
清代,县境与济南仅隔大清河,河建石桥,交通便利,商业常得信息于先,因之发达。清乾隆至嘉庆年间,盛极一时。孙耿镇曾设仓库两座,商贾云集,转销各地商品,其中尤以土布、铁货为最,买卖兴隆,市场繁华,为冀南、岱北之著名城镇。惜咸丰、同治年间,国势日坠,加以黄河夺大清河道,河水泛滥成灾,农业遭厄,富贾绝迹,市场日渐凋零。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商业开始复苏。来自各集镇的商户于县城东门外设盐店13处,向县内转销食盐,年均销盐80万公斤,另有城乡烧酒作坊52家,销酒123万公斤。食油主销县内,豆饼陆运分销高唐、夏津等地,两项每年共计20万公斤。草帽辫由莱芜商人前来运销,年约五千金;丝网畅销济南、上海等地,每年约千金;运来山楂销于县境每年约千金。
1912年(民国元年)倡导实业政策。是年县城设商会,入会者有41家,以经营酒店者占多数。至1930年县内私人印制的纸币充斥市场,各货销路不旺,油酒商尚能维持现状。据1934年调查,县境内私人经商者约3000人,占总人口的1%,其中外县籍商人占10%,合股经商人占70%。其经营资本主要来源于农户收益,上等在2000元以上,中等在500元以上。经营种类可分为药业、酒业、油业、布业、茶业、估衣业、旅店业、饭菜业、鞋帽业、洋广业、贩卖业、教育用品、茶食业等。主要货物来源于济南,而土货也都销往济南。在县城商业中,以官商合办的盐务局买卖最大,其与济南资本家有直接联系,并配有盐警垄断市场。布店中最大商号“聚元永”拥有资本4万多元(折人民币,下同),日销额千元左右。一般布店资本8000元,日销额在200元左右。小广货店资本400元,主要经营帽子、镜子等日用品,日经营额仅10多元。
1948年9月县城解放后,商业人员迅速恢复营业。1949年,县城经商人数470余,年营业额35万元。当时,全县有4户较大商户,其中“元兴”酱园最大,是济南“东元兴”的分号,在齐河城内已经营40余年,从业人员30余,资金总额3.2万元,其生产的“八宝菜”驰名县内外。
1952年全县有私商3166户,从业人员4110人,其中纯商1120户、1283人,包括商业资本家4户。按经营行业分为:布业169户、180人,杂货业229户、239人,土布业74户、80人,百货业149户、154人,副食业420户、510人,熟食业1045户、1506人,药铺178户、382人,皮货业26户、50人,绳经业24户、31人,文具业48户、50人,鞋业2户、3人,陶瓷业20户、20人,古衣业15户、18人,小农家具32户、35人,服务业57户、102人,染坊业67户、119人,其它611户、631人。私营商业分布全县城镇及农村,家在农村者多属半农半商。在县城及较大集镇有少量坐商。建国初期,农村合作商业很少。1953年底建区合作社13处,门市部23处,中心店42处。当时资金少,经营实力薄弱,与私商竞争能力差。据1953年统计,第一季度公私经营总额1209691元,其中私营商业653406元,占54.5%。第四季度公私经营总额1702822元,其中私营商业886769元,占52.1%。

表12-1齐河县县城商业调查情况表(1948年)
┌────┬──┬────┬─────────────────────────┐
│行业名称│店数│从业人数│商号名称 │
├────┼──┼────┼─────────────────────────┤
│布店 │5 │42 │东义和、聚元永、义盛东、恒聚成、同聚泰 │
├────┼──┼────┼─────────────────────────┤
│广货 │4 │19 │荣华泰、顺相楼、丽华、裕盛和(福盛和) │
├────┼──┼────┼─────────────────────────┤
│杂货 │12 │76 │元茂公、聚元祥、集丰、福兴城、元盛、桂人斋、裕德昌│
│ │ │ │、德文昌、双盛、公义和、庆元之、增盛 │
├────┼──┼────┼─────────────────────────┤
│酱菜店 │10 │88 │元兴、泰顺、元仓、集成、突泉、常兴元、兰秀斋、恒聚│
│ │ │ │昌、元盛 │
├────┼──┼────┼─────────────────────────┤
│茶叶 │4 │18 │德丰泰、义丰恒、林祥斋、元茂公 │
├────┼──┼────┼─────────────────────────┤
│饮食 │10 │44 │德丰楼、义和楼、双盛元、吉祥村、杏林村、聚兴楼、顺│
│ │ │ │和楼、魏家扒鸡店、贾家扒鸡店 │
├────┼──┼────┼─────────────────────────┤
│药店 │9 │38 │三和堂、三义堂、德盛堂、德和堂、吉庆堂、月斋堂、刘│
│ │ │ │海舟、颜道生、聂西医 │
├────┼──┼────┼─────────────────────────┤
│肉铺 │4 │9 │孙清贵肉铺、曹曰德肉铺、张家银肉铺、魏怀玉肉铺 │
├────┼──┼────┼─────────────────────────┤
│粮店 │3 │ │三庆和、元茂、福庆和 │
├────┼──┼────┼─────────────────────────┤
│盐业 │1 │ │盐务局 │
├────┼──┼────┼─────────────────────────┤
│竹店 │1 │ │吕家竹器店 │
├────┼──┼────┼─────────────────────────┤
│肥皂 │2 │ │桂花楼张家、桂花楼薛家 │
├────┼──┼────┼─────────────────────────┤
│银号 │1 │ │祥记 │
├────┼──┼────┼─────────────────────────┤
│煤油 │1 │ │公茂 │
├────┼──┼────┼─────────────────────────┤
│收购 │1 │ │广聚成 │
├────┼──┼────┼─────────────────────────┤
│铁铺 │1 │ │李家 │
├────┼──┼────┼─────────────────────────┤
│修车铺 │3 │ │张家、赵家、葛家 │
├────┼──┼────┼─────────────────────────┤
│合计 │72 │334 │ │
└────┴──┴────┴─────────────────────────┘

二、个体商业
1962年,对全县个体商业进行审查登记和整顿,取缔非法经营个体户250人。1965年后,农村、城镇个体商业全部被取缔。1978年后,鼓励发展个体经济。1979年,涌现出个体户27户,从业人员29人,商品零售额13万元。1985年,全县个体户发展到6234户,从业人员7339人,零售额2159万元,占商业零售总额的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