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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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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田”,即台田、条田、畦田,属农田低级排水工程。
一、台田
在洼地里,挖沟抬高田面,临时滞蓄涝水,防积涝和泥涝的田间工程。沿黄地区,于60年代初期,曾局部进行台田建设。台田上种旱田作物,台下有的种植水稻。台田工程标准一般是:台面30米;沟上口宽10米;深0.6米;底宽8米;挖沟取土抬高地面0.3米左右。到1964年,全县共筑台田6300亩。台田在3年内遇大涝年比非台田一般能增产三至五成。但3年之后,耕层土壤含盐量逐渐加重,拿苗率减少,产量开始下降。5年之后耕层土壤含盐量高于非台田。台田终因效益有限,后多被平毁。
二、条田
在田间骨干排水工程已能解除积涝的基础上,为加快地表水和过高地下水的排出,防止作物受“渍”而开挖的田间治涝工程。
1963年冬至1964年春,在温聪河流域治涝改碱试点工程和田间骨干排水系统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开挖田间低级排水沟,称条田沟。第一批条田工程在焦庙、刘桥、华店3个公社的路庄、粱庄、大马庄开挖,面积3991亩,条田宽度分30米、50米和100米三种,长300-400米。与农沟垂直相交。因条田沟多沟密,故调节汛期地面径流,效果显著,有利治涝改碱。如1964年秋,4小时降雨116毫米,3~6小时基本排完,而未修条田的,积水时间4~7天。条田区粮食产量比非条田区增产三成以上。
1964年秋,兴修条田工程的活动推广到全县。到70年代末,共修建条田50万亩。此后,作为固定性的农田工程,每年对条田沟进行清淤疏浚。
三、畦田
即平地整畦。齐河县历史上种植业基本属于广种薄收。建国后,随着农田灌溉事业的发展,逐步重视平整土地,筑埂打畦。畦田规格因作物和播种方式不同而异。一般埂高0.2-0.3米,畦内平整,便于灌溉。到1985年,全县已有90%的农田实现了畦田化。